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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5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沈阳市集体合同参考样本

集 体 合 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双方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进行共商共决。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 本合同经第三条规定程序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工作岗位

第五条 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应采取调减工资、工时、班次以及轮休、培训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留职工就业岗位。

第六条 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上岗、转岗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技能。

第七条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因生产经

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经济性裁员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按规定支付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职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三章职工工资

第九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和补贴。

第十条 企业每月2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到节假日可以提前3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企业扣除职工工资应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职工因扣除和接受企业经济处罚减发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减发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本年度职工收入调整,本着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同步的原则,参照市政府工资指导线、CPI(物

价上涨指数)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一)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增加10%,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5%;

(二)企业利润总额与上年度持平,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加%或持平;

(三)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度下降10%,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减少5%;

(四)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职工放假的,放假期间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月生活350元(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十三条 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执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章 保险及福利

第十四条 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为职工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职工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企业应当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待遇。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条 企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时

间制度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确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待遇,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场所和环境,向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应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条 对于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劳动,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予以抵制。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工会应及时协助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其医疗费、生活补贴、死亡丧葬费、家属抚恤费,以及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疾病医疗期和相关待遇均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待遇。

第二十四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强度标准的工作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与女职工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

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履行情况年内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七条 企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

(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时。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工会促进企业发展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开展“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活动,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我与企业共命运”为主题的技术攻坚、突击会战等岗位建功活动,帮助职工提高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十一条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引导职工以自

篇二:皇姑区集体合同知识竞赛试题

皇姑区集体合同知识竞赛试题(预赛一场)

第一关:必答题“个人必答”(18道选择题,每道20分)

1、《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自( )起施行。C

A、2011年12月1日; B、2012年1月1日;

C、2007年8月1日;D、2010年12月1日。

2、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 )。C

A、1至2年;B、1年;C、1至3年;D、3年。

3、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B

A、依法、公正、平等;B、合法、公开、平等;

C、合法、公平、效率;D、依法、公正、平等。

4、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议,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经集体协商专门就( )等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A

A、工资福利;B、职业培训;C、社会保险; D、民主管理。

5、( )应当帮助、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A

A、工会;B、工商业联合会;C、行业商会;D、人民代表大会。

6、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为对等的( ),每方为( )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C

A、双数、2-4人; B、单数、1-5人; C、单数、3-9人; D、双数、4-8人。

7、职工方协商代表由( )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其他职工方协商代表担任。D

A、全体职工; B、劳动行政部门; C、企业法人; D、企业基层工会。

8、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向( )公告。A

A、全体职工; B、劳动行政部门; C、社会; D、企业基层工会。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可以从熟悉劳动工资、工商、税务、财务、审计、企业管理、法律等人员中聘任( ),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 B

A、法律顾问; B、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C、经济专家; D、热心人士。

10、企业依据政府发布的上年度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 )。 D

A、工资总额; B、工资标准; C、 工资协议; D、工资增长幅度。

11、企业实现利税比上年度增长( ),可以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幅(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 A

A、10%以上; B、15%以上; C、20%以上; D、5%以上。

12、( )可以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和零增长之间协商确定工资增幅。 D

A、盈利企业; B、破产企业; C、重组企业; D、亏损企业 。

13、职工方、企业方均可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受要约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书之日起( )内给予答复。A

A、10日; B、5日; C、15日; D、30日。

14、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由( )主持,会议上双方就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C

A、工会主席; B、企业法人; C、双方首席代表轮流 ; D、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15、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形成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当提交( )进行预先审查。D

A、职工代表大会;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C、企业法人; D、上级工会。

16、工资集体协议期限一般为( )。B

A、2年; B、1年; C、半年; D、3年。

17、在工资集体协议期限内( )的变更,不影响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B

A、工会主席; B、企业法定代表人; C、双方首席代表; D、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18、《沈阳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自( )起施行。A

A、2011年12月1日; B、2012年1月1日;

C、2007年8月1日;D、2010年12月1日。

备用:

19、未明确载明( )的工资集体协议,退回重新协商。A

A、工资标准、增长幅度; B、工资总额; C、工资增长幅度; D、工资标准。

20、用人单位方和职工方均有权提出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职工方要约的提出:农民工由( )提出。D

A、上级工会;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C、企业联合会;D、流动务工人员联合工会。

第二关:抢答题“生死时速”(5道选择题、10道填空题,每道10分)

1、用人单位违反《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 )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A

A、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B、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C、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 D、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2、工资集体协商期间或者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内,( )应当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对方协商代表等不正当手段或者有过激、歧视性行为。C

A、全体职工; B、劳动行政部门; C、企业和职工双方; D、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

3、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 )内由用人单位方将文本一式三份及有关资料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D

A、5日; B、2日; C、3日; D、7日。

4、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首席代表由( )担任。A

A、工会主席; B、企业法人; C、双方首席代表轮流 ; D、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5、预审合格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 )同意后,草案即获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C

A、1/3以上; B、2/3以上; C、过半数; D、部分。

6、企业应当依法建立( )。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7、职工方协商代表中不得有( )、( )、( )。

企业行政负责人、企业合伙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8、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 )和( )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幅度等事项进行集体商谈,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的行为。

职工方代表 企业方代表 工资集体协议

9、( )、( )、( )、( )等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

10、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由( )、( )或者( )选派,并经( )审议通过。

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或者行业工会, 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

11、企业方应当为( )履行职责提供充足的工作时间。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劳动时间的,其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变。

职工方协商代表

12、职工方协商代表在任期内,非法定理由,企业不得解除其( )或者降低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待遇,不得在( )等方面予以限制。

劳动合同 晋级、晋职

13、在( )期间或者( )有效期内,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对方协商代表等不正当手段或者有过激、歧视性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4、解除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解除之日起( )内,由企业方与职工方以( )形式分别告知( )、( )。

3日 ,书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

15、签订集体合同时,职工方协商代表由( )选派,首席代表由( )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 )代表。

工会,工会主席,女职工

第三关:自选对答题“巅峰对决”(6道选择题、每题10分;6道填空题、每题20分;6道简答题、每题30分)

选择题:

1、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C

A、集体协议; B、工资合同; C、集体合同;D、 劳动协议。

2、企业应当依法建立()。D

A、职业培训制度; B、带薪休假制度; C、企业经营规划; D、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企业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由( )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本方人员担任。 B

A、劳动部门; B、企业法定代表人; C、工会; D、行政部门

4、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 )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C

A、50%; B、80%; C、90%;D、95%。

5、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应当在举行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前,将拟定的协商议题和参加协商的本方代表名单书面通知对方。 A

A、10日; B、5日; C、15日; D、30日

6、未经( )预审合格的工资集体协议,不予备案。D

A、全体职工; B、劳动行政部门; C、企业法定代表人; D、工会

填空题:

1、( )、( )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

2、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落实( ),督促企业建立( )。

工资指导线,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推动企业开展( )、签订( )。

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

4、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聘请( )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5、( )可以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和零增长之间协商确定工资增幅。

亏损企业

6、解除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解除之日起( )内,由企业方与职工方以( )形式分别告知( )、( )。

3日 ,书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

简答题:

1、什么是工资集体协议

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经集体协商专门就工资、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2、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1)、合法、公开、平等,兼顾(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

篇三:2014年公司集体合同(新)

体 合

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

集 同

有限公司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双方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进行共商共决。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 本合同经第三条规定程序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工作岗位

第五条 公司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应采取调减工资、工时、班次以及轮休、培训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保留职工就业岗位。

第六条 公司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上岗、转岗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技能。

第七条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经济性裁员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按规定支付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公司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职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三章职工工资

第九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

其中(一)专业技术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二)经营管理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三)生产操作岗:

一类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

二类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

三类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

四类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

五类岗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和补贴。

第十条 企业每月26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到节假日可以提前1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企业扣除职工工资应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职工因扣除和接受企业经济处罚减发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减发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职工放假的,放假期间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月生活费490元。

第十二条 本年度职工收入调整,本着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同步的原则,参照市政府工资指导线、CPI(物价上涨指数)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2014年职工工资标准定为公司亏损,职工工资不降;视公司盈利或减亏情况,公司职工月工资涨幅在10%以内浮动。

第十三条 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执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章保险及福利

第十四条 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为职工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职工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企业应当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待遇。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条 企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确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待遇,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

第十九条 本合同由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履行情况年内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条 企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

(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时。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工会促进企业发展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开展“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活动,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实现。

第二十三条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我与企业共命运”为主题的技术攻坚、突击会战等岗位建功活动,帮助职工提高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引导职工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企业事务,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时,应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与企业行政方协调、协商,反映职工合理诉求,提出争议调解意见,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二十五条 与企业行政方一道,积极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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