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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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由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4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关于集体合同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未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应由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第一节集体合同的概念

第一节集体合同的概念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订立的,就企业、事业单位有关内部劳动关系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具体贯彻《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

二、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除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集体合同由)性和法律约束性等共性外,它还具有一些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不是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它以劳动关系为存在的基础,本质是提升劳动条件,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

2.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特定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和事业单位.另一方是劳动力所有者.即全体劳动者。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其生效要经过特定程序。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就有关内容达成集体合同文本,并将文本提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 当事人不同。

劳动合同是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故又称为团体协约或团体合同。

2. 内容不同。

单个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全体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内容是全体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等。

3. 效力不同。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4、合同的目的不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

5、合同的形式不同。

按照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加以保护;而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6、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成立;而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生效。

第二节集体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

《劳动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一方是代表全体职工的工会,另一方则是企业;在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一方是全体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

《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

?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 , 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 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二、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1.集体协商,制定草案 2.职工讨论,通过草案

3.签字上报、审查备案 4.即行生效、公布履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

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

出现,即行终止。

?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

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案例:集体合同的订立

2010年初,某企业300多名职工要求签订集体合同。由于尚未组建工会,部分职工委托5名职工以及当地商会的朱某作为代表,进行集体协商。2月21日,各方代表就集体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协商。商会的朱某和5名职工作为职工方的代表,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人事部门经理和律师等3人作为企业代表。双方讨论协商,基本达成一致。朱某作为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草案上签了字;副总经理作为企业方的首席代表,也签字认可。随后,朱某等职工代表将集体合同草案向全体职工做了公布。但一些职工对合同协商内容及朱某的代表资格却表示不满,因此发生争议。

双方集体协商过程中有哪些地方存在不规范?

? 双方的代表不符合规定

?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

? ★从本案反映的情况看,职工代表6人,企业只有3人,人数不对等。

? ★集体协商过程中有如下不规范

?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朱某不属于本单位职工,不能担任首席代表。

? 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 但本案在通过集体合同时,并未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不能生效。

第三节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二)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三)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四)由于发生破产等使原企业法人不复存在的事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五)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成为不必要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一)双方协议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双方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3、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生效。

(二)单方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企业破产,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副本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应该提供相关证明

三:集体合同的效力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案例:

? 谷先生与某企业签订有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工资每月发一次。在这一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企业与工会协商,新近签订集体合同,约定企业所有员工每年年终可获得一次第13个月的工资。集体合同获得企业职代会的通过,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开始生效实施。谷先生属于可以享受第13个月工资的员工范围,但年终过后,没有得到第13个月工资,提出补发工资的要求。但企业认为它与谷先生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次数,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对此要求不予同意。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 1、劳动合同内容与集体合同内容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 2、谷某能否得到第13个月工资?

分析结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若与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如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标准,即按集体合同标准处理。

? 谷某能得到第13个月工资。虽然谷先生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享受第13个月工资,但工会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了第13个月工资的有关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补发谷先生年终第13个月工资。

篇三:报送集体合同说明书

报送集体合同说明书

一、 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二、 企业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 企业类型:外商投资企业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 五、 企业工会主席:*****

六、 企业地址和邮政编码:************************* 七、 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的程序: 公司一方代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指派。 职工一方代表: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选派。 八、 双方协商代表名单:

九、 集体协商经过及结果

十、 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 年------- 年集体合同

甲方: 乙方: 企业名称: 职工总数: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职务: 协商代表人数: 企业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职工组织形式: 乙方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 联系电话:乙方首席代表(签字)年 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 年------- 年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参考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

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集 体 合 同

(参考文本)

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注册类型:职工人数:

南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