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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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工劳务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7  分类: 劳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劳 动 合 同-计时工资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名称: 宁波义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劳动者姓名: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宁波义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竺义常 所在地址:宁海县深圳镇溪滨村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现居住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11 年 4月日起至2013 年 4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A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同时也要确保甲方的生产、工作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按与本公司规定的工资计算/ 元/天(月)。 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月薪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1 )

1.转帐支付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30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 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

篇二:小时工劳务合同

临时劳务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临时劳务用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用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员工为宴会计时工,当天工作结束后即时解除雇佣关系。

第二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对乙方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在用工期间具有管理权。

(二)临时劳务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在临时用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工资,具体薪资福利标准、作息制度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为临时劳务用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教育其遵纪守法。

(三)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向临时劳务用工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工具。

(四)向乙方提供甲方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如甲方变更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时,需及时告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对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修订后的文件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其所属的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在甲方处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解,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用人需求,甲方需提前2天通知乙方所需人数,乙方应满足甲方每次不少于90%的临时劳务用工人员需求量。

(二)乙方需配合及协助甲方,检查临时劳务用工人员的仪容仪表,使其符合酒店的要求。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 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2、 体貌端正,身体健康,不宜过胖或偏瘦;

3、 自备黑色皮鞋或布鞋。

4、 女孩头发竖起并且盘成发髻,男孩头发不宜过长遮耳,头发颜色

为黑色。

(三)根据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决定使用的劳务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其临时劳务用工人员的身份资料具备可追溯性、真实性及合法性。

(四)乙方需配合及协助甲方进行安全、服务、业务培训及制度规范教育。临时劳务用工人员若损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依法处理,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义、标识进行招聘、企业宣传等活动;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六)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损坏甲方任何物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全额进行赔偿;若临时劳务用工人员拒绝赔偿,由乙方

负责承担,甲方需提供相关证明。

(七)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在上岗工作前需具备合格的健康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前,应为其办理意外伤亡保险,在甲方用工期间的乙方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出现意外事故(意外交通事故除外),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予以配合及提供报告文件。

第六条 甲乙双方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工伤处理

(一) 因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属乙方员工,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予以配合及参与。甲方对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受到的损害负有过错责任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最迟12小时内),由乙方参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确认是否续签。

第九条 临时劳务用工人员服务费支付

乙方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为 13 元/小时/人(人民币含税)并开具符合甲方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正规发票给予甲方。结算日期为甲方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乙方需提供公司银行账户信息。乙方付给临时劳务用工人员不能低于10元/小时/人。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需增加、修改或删除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应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三:劳务合同(新)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上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龙潭工业区拆迁安置房(二期)东区工程顺利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决定将其总承包施工的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乙方。为了更好地加强,互相配合,明确双方责任,顺利完成本劳务分包的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建筑工程名称:1.2 建筑工程地址:1.3 建筑工程面积:第二条 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劳务分包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蓝图)内、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的所有工作内容。

第三条 劳务分包工程单价:(以下简称包干单价)

本劳务分包工程单价按中标建筑工程面积包干:元/m2。

本劳务工程单价为包干价,均已包含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劳务管理费、工具费、低值易耗费、小型机械费、工人社会保险费、劳保用

品费、二次转运用工,为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发生的建筑工程以外的零星工程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不可预见费等,所有涉及本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分包单位配合费也均包含在劳务工程单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它分包单位要求增补费用或签工。

3.1 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灰盆、灰桶、铁铲、水平尺、赶枋、线坠、鱼线、水平管、切割机、刀片、木砂板、锯子、斗车、火勾、卷尺、撮箕、扁钢、扫帚、胶水管、十字镐、排刷、设备接箱电缆线、断线钳、胶带等。

3.2 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元钉、扎丝、元丝、胶带等。

3.3 小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手提电钻、震动棒、震动器、电锤等。

3.4 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雨鞋、雨衣、手套、口罩等。

3.5 二次转运包括材料、周转材料进场下车 、退场上车、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场地堆码以及根据现场需要进行的其他转运工作。

3.6 不可预见费包括甲方原因造成的一个月风不连续超过五天(包括五天)的停工发生的费用,分包单位协作用工以及零星材料用工等。

第四条分包内容(主要分项):

4.1 乙方分包的部说明

4.1.1 分包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应以本合同“第二条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为准。

4.1.2 该工程施工按市级标准化工地管理,工地围墙以内的所有文明标准化用工及材料转运,局部工程或主体完工后的周转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码整齐清数交给甲方。现场各工作面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

在实际运作中不发生其他费用。

4.1.3 施工不分部位,不

计时工劳务合同

分所用材料种类,不分结构形状各难易程度,不分楼层,包干单价中已考虑。

4.1.4 工程施工时垂直运输方式前期采用塔吊,后期采用人货电梯或高层门架。

4.1.5 钢筋连接采用机械连接、焊接、冷搭接。

4.1.6 各分项均包括技工、普工和配合工种及不可预见用工在内。包括预埋、吊洞、植筋。

4.1.7 工程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签计时工,但确因非常特殊情况产生的计时工,技工按 元/工日,普工按 元/工日。

4.2 钢筋工程内容

甲方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所需的各种钢筋,并运到现场,甲方安排吊装机械,由乙方安排人员及时卸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且按规格堆码整齐,乙方负责提供各种加工机械、设备以及扎丝、焊条、焊剂等辅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4.2.1 钢筋制作:场内钢筋进出加工房的转运(人工搬运)、解捆、平直(调直、拉直、敲直)、切断、变曲、取料、挂写牌子、放线、垫模、清理短钢筋及头子、对焊、竖焊、搭接焊、间隙焊、板凳铁的制作与安装、制作好后多余钢筋重新调直加工,翻清钢筋型号,钢筋制作的全部费用包干单价中已考虑,均不得再发生其它任何费用(包括配合用工在内)。

4.2.2 各种预埋安装

4.2.3 乙方负责提供所需钢筋规格、数量,并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钢筋

放样表一式肆份)交于甲方。乙方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计划负责,如因计划不准确造成现场钢筋不足或过剩,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2.4在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安排钢筋工跟班作业,对钢筋进行守护校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浇筑成型的砼内钢筋变形严重,并经扫描不能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还应配备专业的钢筋工长,负责陪同甲方参加建设单位、质监部门及监理部门的质量检查、验收。对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返修。

4.2.5 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钢筋下料错误,则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乙方5000-10000元的罚款。如出现绑扎错误及钢筋提供计划错误造成损失的,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已完成的钢筋绑扎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甲方将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质监部门进行隐蔽验收,如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通过验收,则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返工,同时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2.6 .乙方的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上岗证,同时交由甲方备案。如发生现场有无证操作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4.3 模板工程的内容

本工程采用复合大模板及组合钢模板, 栋、 栋、 栋主体部份采用复合大模板。

4.3.1 模板主要采用复合木模(大模)和组合钢模板,模板工程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模板刷隔离剂,木模制作的配制,各种异型模板的制作安拆及小修,组合钢模板的安(拼)装、拆除,指定规格的堆码,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的独立基础、地梁、筏板、框架柱、剪力墙、梁、板、现浇楼梯、构造柱、过梁、混

凝土线条、屋面造型、窗台及女儿墙压顶模板等。浇筑混凝土时的看模守模、加固、冲洗、清捡模内杂物、堵缝、搭拆各种承重架子及操作架子,铺架板、剔打修补梁柱节点及包块。所及材料转运到现场指定地点并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清理干净操作面 上垃圾,并运到现场指定地点等分部工作内容,乙方施工完后,楼地面经清理完成后交甲方验收认可。模板工程的全部费用包干单价中已考虑,均不得再发生其他任何费用(包括配合用工在内)。

4.3.2 现场配合测量放线,复核主体结构各种预埋件的安装、主体部分的预留孔洞,每次砼浇筑时模板的守护,周转材料上下车、场地内二次转运、垂直运转、材料的使用和保管以及预留孔洞的吊模、工具性木作如高凳的制作等。

4.3.3 乙方必须保证各楼层天棚面、剪力墙面、柱立面表面平整,达到不抹灰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天棚面、剪力墙面、柱立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因此造成的抹灰材料和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3.4 模板安拆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交底,并制定有针对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拆模前,砼必须达到一定的养护期,经甲方同意方可拆模,拆除的的周转材料必须清洗干净,刷好脱模剂并转运至现场指定地点分规格堆码整齐以备用,楼层上的模板遗留下的木屑、碎片等建筑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

4.3.5 模板安拆:不分施工部位及形状均已在包干单价中考虑。

4.3.6 周转材料上下车费包干含单价中已考虑。

4.4 砼内容:

甲方提供现场搅拌商品砼以及砼的垂直运输设备,其他如振动器、布料机(如需要)、振动棒、斗车、砼工铲子、刮尺、塑料桶、砂板、雨鞋等工具均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电源至各楼层,乙方提供自备机械的连接电缆线、电线、插头。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