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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没签合同多久不能做相关行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03  分类: 离职报告 手机版

篇一:合同没到期,已经提交辞职信2个月了,公司没签,可以签其他公司吗

篇一:面对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时怎么办?

面对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时怎么办?

许多劳动者进入一家单位后会遇到这种情况:不给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第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许多人对此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就支付双倍工资。其实不然。一般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找劳动者签,但是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也便索性不签了。这时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导致约定的工作、报酬等和实际不符。这时用人单位也存在过错,也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双倍工资”。

劳动者如果想拿到因未签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应该收集好用人单位存在以上两种过错的证据,以便呈堂证供。

另外一个问题是双倍工资的计算。

1、“双倍工资”不是从未签合同当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支付的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因为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双倍工资”其实是单倍。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门应该扣除。 劳动者想辞职时,除了注意到自己的工资问题还应该要回押金(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是非常关键的,这就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在你想辞职时,想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就可以。

如果针对以上的工资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仲裁。

记住,从辞职开始算,仲裁的时效是一年。篇二:公司不签收辞职申请单怎么办 公司不签收辞职申请单怎么办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确实利用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弱点,在收到劳动者递交的辞职申请书后不签收,或者根本不接受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到头来反而说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公司不签收辞职申请单我们可以这样做:

1、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辞职申请,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称为“辞职申请书”,同时保留盖有邮戳的快递单据。

2、书面通知后超过30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仍可离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

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篇三:不签订劳动合同 辞职主张双倍工资获支持

不签订劳动合同 辞职主张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案情】

张先生是天桥区某服装公司的员工,张先生在入职时与单位签订了入职登记表。之后,张先生开始为该服装公司提供劳动,服装公司为其发放了劳动报酬。但是,张先生与该服装公司一直未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因张先生与该服装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张先生以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则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入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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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等同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资,为此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天桥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用人单位向张先生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律师说法】

该案张先生的代理律师都燕果表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一方面,入职登记表作为用人单位管理职工的内部文件,显然不具备上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内容,仅能证明双方之间约定的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另一方面,入职登记表中不能详细地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篇二:合同制人员辞职工作流程

合同制人员辞职工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制定合同制人员辞职工作流程:

1、合同制人员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将辞职申请提交单位人事部。

2、辞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3、提出辞职申请人员将辞职申请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提出辞职申请人员将辞职申请报单位人事部。

5、人事部汇总信息后,提交单位党委会研究确定,并予以答复。

6、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后,通知本人方可离岗。

**单位 年 月 日

篇三:公司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员工辞职可否索要补偿?

公司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员工辞职可否索要补偿? 问:员工因公司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相关案例

今年7月初,某公司有一批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由于当时正值人力资源人员更换,该公司没有及时与这部分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后来,经公司解释说明,大部分员工同意与公司续签,但是还有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严重过错,甚至以此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这种做法能够获得法律支持吗?

答:一旦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双方仍然希望保持劳动关系的存续,就应当续签劳动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正因如此,绝大多数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劳动者,并询问其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

本案中,用人单位显然存在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过错,对此《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那么,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这类过错不属于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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