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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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式买卖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30  分类: 买卖合同 手机版

篇一:私人房屋交易合同书(标准样式)

房屋交易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建筑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大写: ) ,余款元(大写 )在甲方移交房屋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由肖港镇人民政府开发,房产证尚未办理,正在协商办理之中。甲方在移交房屋之时,同时移交房产登记的权利和义务,镇政府在以后办理房产证时由乙方直接享受办理权利。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经济纠纷,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之前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后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篇二:买卖合同(样板)

工业公司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样板)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双方特别约定,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单据为准,甲方工作人员未签字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质量

条款式买卖合同

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达到上述表格规格栏和备注栏要求。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暂定为: 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以实际结算用量为准。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产品无损坏,并符合产品运输要求。

第五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签收。

交货时间: 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每天供货的数量按甲方的要求送货。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供齐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接受乙方未供部分之货物。

交货地点: 。

第六条 验收标准:根据上述表格要求的标准验收。如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本合同所需货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乙方应偿付甲方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供货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2、乙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问题货品的款项,乙方应偿付甲方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甲方住所地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

篇三: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一(普通产品类)

材 料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买受方:中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担××工程施工,乙方参与甲方依法组织的物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六司物(招)字第××号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洽谈记录、采购询价函、××报告批复)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生产厂家:

第二条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

2.1本合同标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按照(2.2

或2.3、2.4)款的规定执行。

2.2甲方定量购买乙方生产的产品,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见

下表(见表一)《标的物数量、价格汇总表》。

2.3本合同标的物的规格型号须符合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的要求。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2.4本合同第2.2款《标的物数量、价格汇总表》中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提供的《工程材料供应计划表》或电话通知为准。

2.5 双方结算时如实际数量与2.2或2.4款规定的数量不一致时,按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认的实际数量结算。

2.6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使用计划向甲方销售上述标的物,乙方保证按甲方向其提交的供应计划供货。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 本合同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2.2款的规定执行。

3.2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标的物出厂价、税费和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装车、运输、损耗、管理等一切费用。

3.3该单价实行固定价,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做任何形式的调整。

3.4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万元人民币(0.00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乙方。(如没有约定履约保证金就删除此条)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

4.1 付款方式:人民币分期付款,银行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4.2 付款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全额完税发票,甲方依据发票、质量保证书等按月办理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价款的XX%,次月支付价款的xx%,甲方工程项目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以内支付价款的xx%。剩余价款5%作为质保金,在甲方工程项目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2年内付清。(按双方约定可按比例分阶段、多次支付)

第五条 标的物的交付

5.1交付方式为:送货(或委托配送)方式。

5.2 交货地点为:×××工程项目部工地。

5.3 交付时间(期间)为:按甲方通知的施工用料计划时间 。

5.4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等相关费用。运输方式:。

5.5货物在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货物在途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6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包括返程)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六条 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必须满足合同附件一《×

××供货技术条件》或×××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配件设计图纸。(或在此处约定质量及技术标准)

第七条 标的物的验收

7.1 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及时将每一批货物的原始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交付给甲方。

7.2 乙方将货物运抵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数量验收采用现场点数,外观质量验收采用观察和尺量,但不作为最终的质量检验。

7.3 乙方供应货物的质保期为本工程通过业主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在质保期内,凡因设计、工艺、制造、运输等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或甲方的使用单位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及甲方的使用单位书面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之内作回应,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但并不免除合同内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和其他义务。

7.4 超出质保期,但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的,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乙方必须保证随时为甲方或甲方的使用单位给予技术援助。

7.5 在对货物常规检查、验收时,如双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时,甲方有权申请有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存在质量问题,其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反之由乙方负担。

7.6 乙方装车应堆码有序,方便甲方清点数量,乙方应派人

现场交货。装箱或装袋物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补齐或更换。包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包装物甲方不予退回。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积极筹集货款,兑现合同付款承诺,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与供应。如因业主验工计价款未能及时到位,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用料计划组织供货,如乙方因生产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保障标的物供应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商,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2 未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地点,视为未交付,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3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供应计划供货,每延误一日乙方按该批货物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8.2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标的物时,应在情况发生前××日书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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