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三大规律是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03  分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 手机版

篇一: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之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之三大规律

华图教育

导语: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似比较晦涩,我们很多学员在复习时容易进入误区,

跟着马哲一起晦涩,纠结于马哲的某些概念,在我看来大可不必,我们在复习马

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知识点辩证法时,只要把握好其最基础的知识点就可。以下

由华图教育李小舟老师给大家梳理一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知识点,期望对

广大学员有所帮助。

我们通常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其中重点掌握其中包括三大规律,即对立

统一规律,量质互变规律,辩证否定观。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发展的动力、联系的根

本内容)

①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

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一个事物的两个方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三大规律是

面,相互联结,

不能脱离彼此。

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做到: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

立。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二

是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普遍性启示:看问题做事情要关注事情的实质和共性,不能被一些表面的现

象的东西所蒙蔽。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

点,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

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

特殊性启示:要求我们做事情看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不

分青红皂白地生搬硬套所谓的普遍原理和方法,要有针对性。

③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

两点论----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矛

盾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到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

矛盾的主要方面。

质变量变

1、度是标志事物质和量统一的哲学范畴,是指出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

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

2、从质到量: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和新的质变,由

此不断前进。这一点应作为重点复习,请广大学员要在此处下功夫。而其方法论,

重视量的积累;不失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坚持适度原则。

辩证否定观

辩证的否定观:其特点是:A.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B.否定是事物发展的

环节。C.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D.辩证的否定就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

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此处很可能考到关于创新

观念,即创新思维。如果涉及关于创新的内容可记忆以下两点;(1)要坚持与时

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成长。(2)创新要求我们要学会创造性思维。

以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之三大规律内容,请广大学员加以重视

并在实际考试中会灵活应用。

篇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三大普遍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三大普遍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 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 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 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 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二、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 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 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

形式和形态。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 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 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 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 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篇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三大规律是()。 A.对立统一规律 B.质量互变规律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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