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类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6  分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 手机版

篇一:考研_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分类知识框架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分类知识框架

一 唯物论:

(2个核心,2大原理)

2个核心:物质,意识

2个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辨证关系原理 2个核心: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性的哲学范畴,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反映性)是自然界和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物质世界的主观印象。

1、(起源)意识与人脑: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2、(本源)意识与客观存在: (近似、能动、原形)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能动的反映;任何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实在找到原形,也即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 (内容与形式)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形式是主观的;意识体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大原理:

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同一性原理)

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

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物质统一性。

物质和意识辨证关系原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意识能动性原理)

1、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

2、意识的能动性原理,亦称为主观能动性,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

具体3个方面表现:?认识世界;

?指导实践、改变世界;

?对人体生理活动的控制和调节。

二 辩证法:

(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

2个核心:

联系:

发展

3大规律:质变量变规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规律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

4对范畴:

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理与结果、可能与现实(辨证关系) 现象与本质

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实质联系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外在的表现。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2、区别与对立:

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b、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 c、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对立具体表现为:

其一,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

其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其三,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其四,现象是丰富多彩的,本质是单纯的。

3、辨证统一: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本质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

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是现象

和本质的辨证统一。

必然与偶然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

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b、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

c、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

b、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

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原因与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都存在因果关系。

3、辨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转化为结果。

c、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4、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

PS:否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性-----非决定性-----唯心主义

可能与现实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相互对立:

a、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

b、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各种趋势。

3、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依存和转化

a、把握可能性这一范畴,要注意区分:可能和现实;可能和不可能;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现实的可能(看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前是后非);多种可能性(特别是两者相反的可能)性的量,即概率的大小。 b、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三 认识论

(3个核心,3大规律)

3个核心:

实践:人类能动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实践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中介,是自在世界向人类世界转换的基础。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认识,

真理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辨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四 历史观

(2个核心,2大规律)

2个核心:社会,人

2大规律:社会发展律,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律

篇二:哲学的划分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或“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唯物论”四大块的结构

高中哲学常识中的哲学原理类别归属问题

1、四分法: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人生观

现行高中哲学常识教材按照四个部分讲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常识。即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人生观。在试题中,常常出现以这四个部分划分类别对题目进行限制性的设问方式。如体现了什么辩证法道理、用唯物论观点分析等。

因此有必要帮助学生分清楚每个哲学原理的归属。

大部分哲学原理比较好归类,比如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属于唯物论,联系、发展、矛盾属于辩证法,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属于认识论,价值观、人生观、理想等

属于人生观。

但是有部分哲学原理按照教材的编写体系和实际划分是不一致的。比如规

律、主观能动性。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理解规律,必须先理解联系,因此,教材把规律放到了联系后面。但规律本属于唯物论的内容。处理方法:在高中教学过程中,可以同时放到两个部分。即学生回答问题时从唯物论角度可以用这个原理,从辩证法角度也可以用这个原理。延伸拓展:类似的还有主观能动性,这个也可以既归入唯

物论,也归入认识论。

2、两分法: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传统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部分,或者直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

的产生的历史过程看,这是有道理的。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抛弃了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体系,吸取了它的辩证法合理思想;抛弃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形而上学性质和唯心主义的宗教伦理杂质,吸

取、坚持了它的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把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相结合,诞生了辩证唯物主义,然后把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贯穿到社会历史领域,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一生中有两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的“第一

个伟大发现”,“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唯物辨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辨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是真正科学的、完备的、彻底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

大的方面看,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属于辩证唯物主义,人生观部分属于历史唯物主义。但是,其间也不严格。在认识论部分也有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

理。

高中哲学原理应该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价值观、人生观、理想、群众观点、实践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为什么教材的编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教材编者的意图本来是要打破传统的划分归类,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是一个整体,不能严格分割开的。因此,在具体划分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学生也往往不容易掌握。但是在实际教学中,编制试题的人为了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常常从这种角度设置题目,教师可以在教学中帮助(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类)学生归纳和分析,使学生在回答试题时能够根据题目设计要求做出

正确的回答。

篇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20年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20年【 文献号 】1-3625

【原文出处】学术月刊

【原刊地名】沪

【原刊期号】1998011

【原刊页号】10~16

【分 类 号】B1

【分 类 名】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02

【标 题】反思、超越、发展

——

【作 者】江若森

【作者简介】江若森 作者单位:华东师大哲学系;

【内容提要】本文概述了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在20年中所取得的重要突破与进展:一、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根本上扭转教条主义的错误研究倾向;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方面,理清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深化了对马哲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的研究,并在历史唯物主义领域中对社会结构理论、社会过程理论及唯物史观的诸多研究方法上均有重要推进;三、开拓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源、马哲史、人学、应用哲学、当代国外马哲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辩对手研究等诸多新研究领域。

【正 文】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整整20个春秋过去了。随着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步步深入,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在成为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事业的20年,是反思与超越的20年,是取得重大新发展的20年。

新进展之一: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扭转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 “文革”结束后,通过对“四人帮”“上层建筑决定论”、“生产关系决定论”等错误理论的清算,当代中国哲学界正开始从万马齐喑的局面中复苏过来,但拨乱反正的格局尚未从根本上形成,一个又一个沉重的疑问依然困惑着一个个领域,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

十年浩劫中,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猖獗,教条主义横行,不仅严重干扰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在理论界造成了极大的混乱,给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带来严峻的局面。其主要表现是:受斯大林和苏联哲学影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公式化的理解,将其肢解为一些简单教条,予以机械堆积,加以贴标签式的生搬硬套;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视为故步自封的僵化的终极真理,只看到其真理绝对性的一面,看不到其真理的相对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另一面;在对马克思哲学学说来源的理解上,只看到马克思对其先驱者的扬弃,看不到对同时代人的理论的批判与汲取,把气象万千的马克思哲学思想定格在狭隘的视野里,加以简单化和庸俗化。诸如此类的种种弊端,究其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这种倾向非但不能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反而必然使之陷于贫困与危机。任何时代哲学的发展,其首要的前提是反思以往的失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也不能不从反思起步。这一反思所采取的形式,就是展开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其最大成果,是从方法论视角,从根本上扭转了以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教条主义倾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场大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现代迷信的羁绊,澄清了理论界的大是大非,树立了实践的权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高扬起了“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的旗帜,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有力地带动了我国哲学界、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进入了反思与迅速发展的新阶段,首先是在方法论上深刻反思了教条主义的实质与严重危害。

20年来波澜壮阔的实践,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找到了最为适宜的生长环境,重新焕发了旺盛的生命力。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创新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成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也不是抽象的教条和说教,而是和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来自实践、指导实践的有力的理论武器。

从真理标准大讨论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从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到江泽民同志的十五大报告,这一现实过程的逻辑展开,引发了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尤其是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种种困惑进行认真的哲学思考。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建树越来越显示出准确的定位意义,面对现实的历史进程,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并把它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作出正确解答。这种与时代的真实的紧密联系和准确深刻的概括,本身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品格所在。

新进展之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研究的推进

20年来,中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认识与研究的深化,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理论界一开始是按照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的。这种理解突出本体论,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推广和运用,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是“整个世界”及其运动发展规律,自然界的“一般图景”是其研究的重点和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只要对自然界作出科学的说明,人类社会历史领域和思维领域的规律就不证自明。这种理解对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将之局限在认识论领域,忽视对主体人的研究,这就不易与直观的旧唯物主义划清界限;同时,它也曲解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关系,没有看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在前,对它们之间实际的内在逻辑缺乏正确的认识。

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推动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探索,出现了与主体论相对立的观点,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认识论。这种理解将辩证唯物主义侧重于思维方面,以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的论述:“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3页。)为依据,并强调列宁《哲学笔记》中关于辩证法、逻辑学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三者同一的观点以及“哲学史即认识史”的所谓“列宁哲学史定义”,以此突出认识论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其实,恩格斯的上述论述是针对旧哲学所谓“科学的科学”而言,而列宁关于三者同一的明确论述只有一处,即“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注:《哲学笔记》,第375页。),其本意是揭示这三者的内在联系,是强调三者“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而不是指三者仅是认识论一门科学。此外,“列宁哲学史定义”亦是一场误会,并非是列宁本意和原话,对此,新版《哲学笔记》已作了修正。

随着研究的深入,又出现了试图把第一种理解和第二种理解综合起来的第三种观点,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本体论”又是“认识论”。这种理解在实质上是第二种理解的延伸,中心仍然是认识论。此外,有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哲学”,还有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划分为最高层次的元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中间层次的部门哲学、最低层次的应用哲学这三个层次。这几种理解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从一定角度弥补了传统理解的局限,但均在总体上只突出一点,因而也难免失于偏颇。

这里需要突出辨析的,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观点。这一种观点突出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克服了传统理解中仅把实践限制在认识中

的局限,从而对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以及对自然观和历史观的认识都达到新的层面,从本质上与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然而,“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概念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句话“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中引申出来的,他们当时对唯物主义的理解,是指“实践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实践的”这一定语不过是强调其改变世界和指导实践的功能,而不是把“实践”等同于“物”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点从这句话的全文也可以看出来:“实践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唯物史观作全面探索时,自称自己是“实践的人道主义”,主张通过行动来改变不合理的异化现实;“实践的唯物主义”强调通过实际活动改变现存世界,与之有相似之处。恩格斯后来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把唯物史观称作“历史唯物主义”,也是从特定的着眼点予以强调。 由上可见,20年来,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

第一,理清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系。经过20年的研究,特别是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这门学科的开创,学界逐渐认识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早作为理论体系阐述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中的本体论、自然观和认识论等是在以后的《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中才逐渐发展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得到系统阐述的。正是出于这一原因,马克思、恩格斯使用唯物史观的范畴早于使用辩证唯物主义以指称自己的哲学,以至于在19世纪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唯物史观的片面观念。辩证唯物主义范畴则是由狄慈根在1886年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中最早明确提出,普列汉诺夫在1891年《黑格尔逝世60周年》中又加以使用。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系的这一辨析,从马哲史的角度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构成进程。

第二,加强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认识。这是从对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讨论的深化开始的。在相当长的时期,我国哲学界在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把恩格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视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根本的原理,另一种观点则批评恩格斯在这一问题上的片面性和肤浅性,认为没有与旧唯物主义划清界限。其实,恩格斯在谈到哲学基本问题时,其“全部哲学”这个提法在时间上是有限制的,他特别强调他所谈的哲学基本问题是针对近代哲学而言;在谈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之后,恩格斯又把自己的论述明确地限制在“以笛卡儿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这是由他在研究哲学史时所运用的历史主义方法论所决定的。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引发了深入的探索,有些学者提出了哲学基本问题应是研究以实践为中介、以现实的人为主体的人与世界的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客观世界是人的实践对象,人也只有在自己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实现自己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认识客观世界;如果忽略实践,看不到实践活动产生的属人的世界,则无法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所以,本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居于核心地位,因为任何哲学都不能不回答世界的本原是什么。这种见解认为,本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和马哲史史实得到印证,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导入哲学基本问题,决不是否定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也不是把实践提到本体的高度。虽然本体包括自然本体和社会本体,自然本体在人类产生之后日益变成“人化的自然”或“属人的自然”,社会本体是人的实践活动和物质自然相结合的产物,但它们必须以“原始的自然”为前提。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方面强调实践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另一方面又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据此,我国学界20年的研究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所谓“拒斥形而上学”而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史实,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更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和未来,当然,对这一本体论的

认识本身还须不断继续深入。

第三,拓深了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认识。长期以来,我国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纵向的历史展开和横向的逻辑联系上缺乏系统的研究。经过20年的研究,在这两方面也同样取得了重要进展。在纵向历史上,开展了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史的比较深入的研究,研究者们看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时期,由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发展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活动是紧紧围绕历史唯物主义这个中心进行的。但是,由于探索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以及对唯心史观认识论根源批判的客观需要,反过来又推动马克思恩格斯去研究和解决认识论问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开始创立科学的实践观并将其导入认识论,进而探讨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辩证关系;在《神圣家族》中为了批判黑格尔哲学的需要,他们通过对思辨哲学秘密的剖析,揭示了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的认识辩证过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提出并解决了认识论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实现了认识论史上的革命,并在《资本论》和《反杜林论》中得到了系统的丰富和发展。这些研究均填补了空白。横向的研究则涉及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由于对实践范畴认识的新进展(生产与交往的辩证统一),从而对主体性、主客体的关系以及真理观等方面,作了新的探索,认识到主体性以及主客体的关系问题不仅仅是认识论问题,同时也是本体论和历史观问题,只有把它们统一为总体,才能深刻把握其本质;同时从生产与交往的辩证统一上看,主体-客体关系在逻辑上应先有一个主体-主体的交往关系;在真理观上,对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认识、对真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对真理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等认识,都取得了重要的成果。

第四,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认识。长期以来,我国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突出对立统一规律,而在对立统一规律中又突出矛盾的斗争性而忽视矛盾的同一性,从而带有较大的片面性。20年来,随着对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纵向历史和横向内在联系探讨的步步深入,学界在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研究的基础上,除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作深入研究外,还根据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突出“否定性辩证法”的思想以及《资本论》第1卷1872年第二版跋中谈到唯物辩证法的本质时强调“否定性辩证法”的思路,突出了“否定性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应当讲,这是深化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的一条重要思路。

第五,从总体上讲,历史唯物主义领域研究的进展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就社会结构理论而言,不仅深化了对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及其辩证关系的认识,批判了“生产关系决定论”和“上层建筑决定论”,而且深入探讨了人类自身生产、血缘亲属关系(“社会基础”)和亲属制度及其辩证关系,进而把这两套范畴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这两种生产均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归根结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从而把对社会结构理论的认识推进了一步。(2)就社会过程理论而言,传统观点把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作为人类社会形态历史进展的普遍规律,过多地强调其统一性,对其多样性有所忽视。20年来,随着对东方落后国家历史发展中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而进入社会主义这一重要现象的研究,学界出现了以“原生形态”(原始公有制)→“次生形态”(私有制)→“再生形态”(未来共产主义公有制)或“人对人依赖的自然经济形态”→人对物依赖的商品经济形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计划经济形态来取代“五形态”,这虽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但却揭示了社会形态演进的多样性,启动了对各个国家、民族具体道路之间辩证关系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一致的共识: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总体结构上才能得到体现,其运行规则是:从逻辑上的抽象到思维上的具体之进展,与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进化发展过程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因而它不是简单列举和归纳统计的产物,也并非必然地依次在每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过程中重复展开。归根结柢,这一切取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以及由之所决定和表现出来的

历史环境。(3)突出了唯物史观“生产普照的光”的方法(即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或任何一个世界体系都是由多种社会属性的生产所构成,其中有一种生产必然处于主导的地位,决定其它种类的生产,使之在其“生产普照的光”的照耀下,具有相类似的社会属性)、世界普遍交往的方法、“头足倒置”的方法(这是恩格斯晚年致康·施米特的信中针对“经济决定论”提出的,突出上层建筑反作用,说明虽然经济基础是归根结柢起决定性作用,但一走出何者为第一性的范围,一切都是相对的,上层建筑往往总是表现为“头足倒置”地决定经济基础)、历史评价的方法、辩证决定论的方法。一言概之,从历史观的高度,揭示了唯物史观的当代意义。

由上可见,20年来,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认识获得了很大进展,其根本原因是突破了以往仅仅把实践看作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范畴的传统观点,而将之确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克服了忽视交往(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活动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它仅仅理解为生产活动的局限,正确地说明了生产和交往是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对实践的这种新理解,为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认识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认识的“支撑点”。

新进展之三: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领域

长期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一般是把马克思主义从人类思想文化整体中抽取出来;把哲学从整个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抽出来;把唯物史观等分别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抽出来,加以分门别类的研究,这种研究在一定范围内是必要的,但如果仅限于此,必然使研究的范围越来越窄。20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组成部分结合起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马克思主义其他组成部分以及马克思主义同人类思想文化的整体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出新的领域。

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注:《列宁选集》第2卷,第580页。)。这里“体系”含义的一个重要内涵,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是一个有机整体。20年来,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一方面看到了它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子系统有着自己特殊的研究对象、理论内容和发展逻辑,另一方面看到了它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之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研究者运用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到整体的方法,从三个组成部分的辩证的、结构性和相互作用的联系中努力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把它放在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大视野中加以考察,不断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领域。

(一)拓展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源的研究 学界历来根据列宁《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的区分,把德国古典哲学看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把古典经济学看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来源,把19世纪三大空想主义看作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源,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来源限定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时期。20年来,随着研究的步步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来源的研究也在不断拓新。如认识到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来源虽说是主要的,但还应包括马克思、恩格斯所研究过的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如英法唯物主义、法国复辟时代的历史学派等。而且,正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不断发展中形成的科学体系,同时代人理论学说中的合理成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发展甚为重要。为此,理论界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横向理论来源的新概念,阐发了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并存的同时代人的理论学说中的合理成果,经过批判吸收,都有可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从而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应是纵向与横向及两者的辩证统一。

(二)拓展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年来重要成果之一,就是用理论的观点研究历史和用历史的观点研究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这一新领域,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放到其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识形态背景中加以审视,同时又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和发展的各个阶段特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从而比较具体地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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