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请假条
请假条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请假条
填写时间: 年 月
请假条
填写时间: 年 月
篇二:请假条批复
你科室职工 请假 天,时间为:年 月日至年 月 经报 院
长审批后,已到纠风办及综治办备案,现回执你科室。 综治办、纠风办签字:
年 月 日 请假条批准回执单你科室职工 请假年月 经报 院长审批后,已到纠风办及综治办备案,现回执你科室。综治办、纠风办签字:
年 月 日篇二:请假条 请假条
: 本人因原因需请(病假、陪护病假、事
假、婚假、产假、丧假),从 年 月 日(全天、上午、下午)至 年 月
日(全天、上午、下午),共计 天。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资部签字:总
经理签字: 时间: 时 间: 时间:时间:
请假(换休)程序提示:
1、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必须由申请人仔细准确填写请假条,在相应假种上
面打勾,填写请假起始准确日期和终止日期。
2、请病假必须将医生证明(病历本)一并于病假当天或病假休完后第一天亲自交部门负
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
3、请1天以下(含1天)假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人资部审核后,方为有效。请2
天以上假期(含2天)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为有效。周六、周日请假,
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为有效。请假超过六天以上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为有效。
4、请假条批准签字后,须在休假前天或休假后第一天亲自交人资部备案。 请假条
: 本人因原因需请(病假、陪护病假、事
假、婚假、产假、丧假),从 年 月 日(全天、上午、下午)至 年 月
日(全天、上午、下午),共计 天。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资部签字:总
经理签字: 时间: 时 间: 时间:时间:
请假(换休)程序提示:
1、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必须由申请人仔细准确填写请假条,在相应假种上
面打勾,填写请假起始准确日期和终止日期。
2、请病假必须将医生证明(病历本)一并于病假当天或病假休完后第一天亲自交部门负
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
3、请1天以下(含1天)假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人资部审核后,方为有效。请2
天以上假期(含2天)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为有效。周六、周日请假,
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为有效。请假超过六天以上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为有效。
4、请假条批准签字后,须在休假前天或休假后第一天亲自交人资部备案。篇三:请假条
办理审批流程
假条班组留存1份,部门考勤员留存1份、人事劳资员留存1份。备 案、备查。篇四:公司员工请假条 篇五:请假条及批示请假条
尊敬的 于 老师:
我是 土木系2012级建工1206班的学生。由于严重感冒,医生建议休息的原因,不
能正常参加上课,特向老师请假,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0日,累计半
天4节课。恳请老师批准!请假人: 张 三
学 号:201230158 2012年12月10日批示:经核查,情况属实,同意张三壹人请假。
篇三:敬老院请假条
请销假流程 附件1 :不能自由外出老人名单附件2:请假条格式 篇四:敬老院 日常登记表东阿镇敬老院院民日常出入登记表 年 月 日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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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亲友或其他人员请院民出院必须签订出院协议书,明确其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管理
规定。 智力残疾人、传染
病人不得出院或在完全负责人的监护下出院。 院民外出必须填写请假条,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在门卫登记《敬老院院民外出登记表》,并佩戴带《敬老院院
民卡》和穿戴院民服装。 院民回院后,亲友或其他人员和院民在登记表中及时登记,核销出
院记录。 智残、肢残、高龄院民、心脏病患者、脑血栓患者外出,必须有其亲友或完全负责
人陪护、接送,严防走失或发生意外。 院民探亲访友或需在亲友家长期居住的,必须由其亲
友办理接送手续,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注销。 院民原则上允不许外出参加劳务,其亲友要求
劳务活动时,必须本着院民自愿原则,与敬老院签订院民外出协议书;在敬老院外发生的交
通事故、人身安全、意外事故、疾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和病理陪护等一切费用都
由亲友及院民本人承担。
8. 院民最少2人〈智体好坏自由搭配〉一起赶集玩购,保证互相照应,同时必须带着手
机外出以备及时联系。
9. 院民原则上不许在敬老院外饮酒,如若在外饮酒必须由招待人亲自安全送回,否
则在敬老院外所发生的事故由招待人负全责和相应的全部义务。篇五:敬老院请假销假制度敬老院请假销假制度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一)供养老人外出一小时以内不用假条,由当日楼层服务员电话通知门卫放行。
(二)供养老人外出一小时以上,一日内由当日楼层服务写假条,并由当事人签字,门
卫见假条放行。
(三)供养老人外出一日以上的由楼层服务员写假条,当事人签字,副院长签字批准,
门卫方可放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无论多久,都必须由副院长签字批准方可。供养老人经批准外出
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必须向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院长销
假,并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五) 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
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六)无论养员还是工作人员无故私自外出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养员开除集
中供养身份)工作人员开除工作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