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1  分类: 其他工作计划 手机版

篇一:寿张镇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寿张镇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重性精神病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阳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农村重性精神疾病防控网络,不断提高农村精神卫生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摸清我镇经摸底调查有各类精神疾患者人数,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监管随访。通过实施重性精神病镇级、村级管理服务,减少重性精神病患者所致危险因素,使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综合考核率达到上级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寿张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建立全镇重性精神疾管理网络

1、成立寿张镇重性精神病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魏洪峰(镇政府主管卫生副镇长)

副组长:丁兆泗(寿张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梁 军(寿张镇派出所所长)

寿张镇各村村长、村支部书记

2、领导小组下设寿张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办公室,由寿张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

寿张镇政府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和监督,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1.镇政府职责。统一协调辖区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管理,形成管控合力,确保重性精神病人,特别是肇事肇祸者得到合理有效地监控和治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镇派出所职责。镇派出所负责对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的管理和控制,与卫生部门加强协调,共同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对危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建立档案。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控制或转诊精神病医院治疗。

3.镇卫生院职责。镇卫生院主要承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开展患者线索调查、登记、上报,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开展村医培训和绩效考核。对登记已确诊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转诊复发患者。参与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促使人们自愿地采用有利于健康的行为,消除或减少危险因素,降低发病率、伤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并对教育的效果作出评价。

4.村卫生室职责。协助镇卫生院开展患者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协助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参与健康教育工作。

(三)服务对象

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患者为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按照重性精神病诊断标准,把全镇内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

(四)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具体措施

(1)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镇卫生院对确诊的、在家居住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随访干预登记患者,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表》。

(2)随访管理

对纳入管理的患者,镇卫生院或村医每月随访1次,每年进行1次综合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1.危重情况紧急处理:立即询问和检查有无出现暴力、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并对其进行危险评估(评估标准为0-5级),以及有无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

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并要求记录。

2.分类干预: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则对患者原有的病情进行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并有记录。

对病情基本稳定的患者:若无其他异常,可在现用药物基础上,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剂量,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调整过一次剂量后,可连续观察 4~6周,并有记录,若患者症状稳定或较前次有好转,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仍无效果,转诊到精神病医院救治,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有记录。若同时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要查找原因对症治疗,2周时随访,观察治疗效果。若有必要,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有记录。

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建议转诊到精神病医院治疗,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有记录。

4.镇卫生院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5.在随访中,发现患者死亡、外出打工、迁居他处、走失

等原因,或者连续3次失访,应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表1-5)每月定期上报县级精防机构,按要求定期将基础患者的随访情况填报县级精防机构。

6.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员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暴力攻击行为的,自杀自伤行为的患者,立即进行处置记录和报告。在应急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根据不同的处置(或转院)情况移交到不同的地方。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动员,加强培训

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广泛动员。

(二)搞好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数据

镇卫生院要会同当地派出所、村社对本辖区的各类精神疾患按照相关要求逐一进行线索登记和排查,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

(三)建立档案,完善网络

镇卫生院和当地派出所,对确诊复核后的重性精神病人,启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程序,全部建立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档案和居民个人健康档案。

(四)强化考核,加强督导

镇卫生院对开展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并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经费发放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篇二:树勋镇卫生院2012年重型精神病工作计划

树勋镇卫生院2012年重型精神病防治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提高重性精神疾病发现率和管理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树勋镇卫生院2012年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团队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系统,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管理,提高规范管理率,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知识和技能,减少或延缓重性精神疾病的发作次数与频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讲座,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建立规范化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电子健康档案管理。

二、重型精神疾病工作目标

对全乡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00%,建档率、随访率达100%。

三、实施计划。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落实患者摸底建卡、建立健康档案及相关管理服务并填写《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卡》。对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开展情况,各村服务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对未完成服务任务的村进行提醒,并督促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按时

完成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对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树勋镇卫生院

2011年10月20日

篇三:2017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2017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说明:此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规范(2011版)》和《2017年某某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推经重大公共卫生精神疾病防治项目(“686”项目)顺利开展,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7年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和巩固我院精防队伍,固定专人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建立村级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建立起以慢病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干,以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病康复体系和三级防治网络。

二、认真学习“686”项目,根据项目要求和分工,认真开展项目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重大公共卫生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工作。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市慢病院的定期督导、业务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下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开展精神康复技能训练,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乡镇卫生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康复。

四、加强基础管理、个案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建立完善患者登记本,各种报表及时、准确。

五、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设立宣传栏,每季度更换宣传栏内容,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经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疾病患者护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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