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4  分类: 其他工作总结 手机版

篇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

近年来,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把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做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强化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保持了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局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市有采石企业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去年9月份以来,由于全运会、国庆60周年、元旦、春节等大型活动或节日相继到来,多数采石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应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场每家均不少于1名专职应急救护员,并且都与市4支区域性的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一)整合力量,成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为提高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我们按照“布局合理、反应灵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在采石场数量相对集中的4个镇街,对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进行区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镇等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救援队长由镇副安监中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自辖区内采石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救援装备予以登记造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救护队伍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各应急救护队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由救援队员及采石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巡回检查,协调救援演练,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签订协议,明确队企之间的救援关系。为了激发救护队伍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就近结对、有偿服务”的原则,积极敦促所有采石场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全部于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家采石场也于今年与木石镇非煤矿山救护队签订了协议。各救护队根据每个采石场的规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采石场据实支付。(三)跟踪指导,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结合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新办证工作,我们对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逐一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救援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8月,被收录到《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四)未雨绸缪,搞好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专业人员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及时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报市安监局批准后,由采石场抓好落实。(五)加强演练,提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为督促采石场强化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们先后在木石镇、柴胡店镇、东沙河镇分别举办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做到了组织指挥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演练程序到位,全面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检验了应急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护队的抢险救灾能力。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年,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区局的经验,认真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继续全力以赴地抓好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确保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一是完善预案体系。继续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督促各有关镇完善区域性的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二是抓好预案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救援人员、职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救援技术、装备和设施,所有建立辅助救护队的

非煤矿山企业都按规定配齐救护人员和救护器材,确保救援有力。四是突出应急演练。在积极组织各采石场开展预案演练的基础上,“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将组织一次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专项演练,检验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救护的水平(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和能力,以便找出问题,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篇二:矿山安全监督员工作总结

2013年xx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3年,是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按照“夯实基础、增强服务、强化监管、

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强化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地

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等活动,狠抓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贯彻实施,推进

了非煤矿山采选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全市共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9起,死亡15

人,重伤2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380余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

数较2006年有所增加,但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得到了夯实,整体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主要体

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2013年初我局印发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十六条》(攀安监办[2013]1号),各

企业结合实际,加大了安全投入,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动开展

隐患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

1、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随着企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安

全投入的自觉性和力度随之增加,2013年企业安全投入总数超过千万元,安全隐患得到治理,

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

2、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对照《四川省安全生

产条例》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 库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以安全生产

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部分企业还将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列入职工工资考核,建立安全工资制度,借以提高职工安全作业自觉性。

3、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市240

余家企业均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规模较大的公司还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范意识,规

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三违现象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1、关口前移,加强安全基层监管工作。乡(镇)政府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

的权利,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心下移。今年各非煤矿山

重点乡镇都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米易县率先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安监所),使非煤矿山

基层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2、加强源头监管,减少杜绝新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

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今年对8家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验收的备案、审查和许可,对4家不按安全“三同时”规定进行新、改、扩建的企

业进行 了立案处罚,并督促企业健全安全设施、完善审查备案手续,减少杜绝了新增安全隐患。

3、强化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结合春节后复产检查、汛期专项安全检查和

日常例行检查、重点抽查,全市的市、县(区)安监部门共检查非煤矿山采选企业231个,

监督检查487次,发现安全隐患502处,提出安全管理建议300余条,下达检查建议书35

份,整改指令书130份督促整改隐患418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9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

查处罚,对4家企业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

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13年仅市安监局就指导19

家非煤矿山企业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督促了部分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对

近300名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进行了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救援知识讲座。

5、严肃处理事故,避免同类事故发生。2013年全市非煤矿山共发生9起安全生产事故,

死亡15人,都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事故单位进行停产整改。

针对3.27尾矿库漫顶事故组织专家分析原因,制定安全措施,“8.31”花岗石矿放炮事故,

还组织县(区)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召开了“8.31”事故现场分析会。安全培训

或安全工作会上把发生的事故都作为案例进行教育。

三、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安全监管执行力进一步加强

1、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市、县安监局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局关于开展非煤

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宣传动员和布置,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区)安

监局到取得标准化认可的攀钢兰尖矿学习,还组织了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安科院组

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全市明确了104家,(其中地下矿山5家,露天矿81家,尾矿库

18家)要在下阶段实现标准化。

2、积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安监局严格按照国家总

局及省安监局关于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及时在全市8家地下矿山开展机

械通风整治。此项工作已组织专家于12月进行了验收:2家通过验收、2家限期整改完善后

再验收、2家在矿山基建过程中且局部通风能满足巷道掘进需求、2家因资源不明已停止生产。

3、积极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安监局及省政府要求,市局代市政府草

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攀办函﹝2013)204号),

此项工作将进行至2009年6月底结束,目前各部门正在按实施方案开展尾矿库检查。

四、加强宣贯力度,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

1、抓好《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贯彻。

今年来市、县(区)安监局分别组织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300余人进行了

“二个条例”的集中培训学习,发放“二个条例”单行本500余本。督促各个企业按“二个

条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2013年非煤矿山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共211人,尾

矿库工66人,其它矿山特种作业人员500余人。在对企业的安全抽查中,将企业新入厂职工

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作为检查重点。

3、召开监管工作及事故分析现场会。为使相关企业认真吸取事教训,避免同类事故的发

生,市安监局实行了典型事故现场会制度。2013年针对“3.27”尾矿库漫顶事故和 “8.31”

花岗石矿放炮事故均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

五、强化服务,安全监管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1、认真处理信访工作。非煤矿山业全年共接到来信3件,电话举报9件,做到了事事有

回音、件件有落实。

2、加强服务力度。认真践行“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的理念,积极为

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3、坚持安全例会工作制度。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会,半年有阶段总结会,

年未有全年总结会,尤其是坚持了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制度。

4、推行了三个谈话制度。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负责人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

产条件,安监局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的企业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篇二:煤矿安

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恩施市煤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

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

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严格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坚持“加强领导不能虚化、强化责任不能弱化”的要

求,以及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按

计划深入煤矿井下检查。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综合协调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

产煤乡党委政府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管理和乡属地安全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

查处力度,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责任意识。

(二)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煤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煤矿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领导

带班下井制度和矿领导交接班制度,并如实记录在案。强化煤矿班组长建设的组织领导,监

督煤矿企业建立班组长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机制,严格班组长业绩奖励和惩处机制,全面落

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三) 积极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及时印发开展与矿长 谈心对话活动方案,对煤炭

集团公司、煤矿矿长(含实际控制 人、副矿长、总工程师)每人进行了一次个人谈话,到煤矿、集团公司进行了两次集体

谈心对话,并将谈话内容进行分析归类,市安监局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认真整

改落实。

三、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一) 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2014年春节后煤矿复工生产前,市安监局、市经信

局组织一期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大树林煤矿

顶板事故发生后,组织了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加强煤矿对工人培训的督促指导,引导

煤矿安排熟练工对新工人做好传、帮、带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严格培训考试、考核、

奖励,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质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煤矿安全文化

建设力度,开展安全知识宣教活动。活动期间,各煤矿通过悬挂横幅,利用矿井已有的广播

系统、电子显示屏、安全文化长廊、宣传栏、多煤体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产业政策。组织

煤矿职工积极参加湖北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

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 加强复工现场检查指导,严格复工验收关口。 成立市煤矿复工验收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直 有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履行煤矿复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3个产煤乡政府

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做好辖区内煤矿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产煤乡政府建立驻矿联

系点制度,明确一名国家干部为驻矿人员,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2014年,煤矿复工检查

发现煤矿安全隐患68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现场检查记录9份,监督煤矿整改落实,

推进了煤矿安全隐患整改和煤矿规范化建设,确保煤矿复工验收生产安全。 (二) 制定计划,

严格落实检查。

2014年初,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

执法计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综合监管执

法与监督指导,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和跟踪执法。截至目前,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6份,限期责

令整改指令书36份,复查意见书35份(1家煤矿未复查前已停工放假),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40条。

(三) 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动。按照省、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要求,继续保持高

压态势,自9月起深入煤矿认真开展“六打六治”活动,从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切实规范

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四)组织专家排查安全隐患。为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指导水平,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和

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组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对全市煤矿进行了3次排查隐患,指导煤矿

排查整改隐患41条,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为全市煤矿提供安全科技支撑,不断提高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 严格执行“人、证、岗”相符。监督煤矿配齐“五长”(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副

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对“人、证、

岗”不相符的煤矿不予复工生产或给予停止生产的处罚。指导煤矿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大

胆启用管理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人员,提升煤矿管理软实力。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由矿山救护队招聘年轻救护员5名,确保新老救护员正常接替。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好业务技能培训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更新救援设备。

(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9月29日,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太

阳河乡政府联合组织了1次煤矿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展示了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良好的素质,

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正,提高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规范事故调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一)规范事故查处,严厉惩处相关责任人。2014年,恩施市煤矿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恩

施市严格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两起事故处理相关责任人和煤矿进行了处罚。 (二)约谈事

故矿井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根据事故矿井整改和现场核查规定要求,2014年9月,

市安监局组织对事故煤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针对矿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集团公

司加强现场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以保证严格按

照整改措施落实。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14年,恩施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煤矿受市场影响,部分煤矿处于停产半停产

状态,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仍然较多,煤矿事故死亡超指标。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专项抓。严格煤矿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执法,借助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确保煤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努力确

保来年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发展。篇三:煤矿安全监管二0一二上半年度工作总结2012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县安监局认真贯彻

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

终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打非治违、防治水为工作主线,以搞好矿井建设服务为工作宗旨,在日常安全监管工

作中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

施,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兢兢业业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1至6月份我县煤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半年来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实现半年零死

亡事故目标。

二、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情况:紧紧围绕排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

结合县煤矿的实际情况,明确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采取部门检查,联

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开展治理隐患排除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实行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按

照“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的要求,从两个层面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企业开

展自查自纠,煤矿企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组织隐患排查并按照 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二是监

管部门1—6月到矿进行现场排查91矿次(会同林东监察分局及州安监局进行监察25矿次),

通过全面排查煤矿企业设施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安全生产体制机构、制度建立、安

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井上、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填发现

场检查笔录85份,复查整改意见书8份,强制措施1份,截止6月15日共排查出事故隐患

541条。煤监股三名工作人员1—6月份分别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监管,共督促煤矿企业排

除完成整改510条,整改率94%。

三、切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按照省州打非治违工作安排要求,我们根据我县煤矿目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了打非治违

工作方案。结合防治水专项整治活动,对9家已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已获证)的煤矿

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下执法文书10份,查出安全隐患61条。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

规行为的煤矿有4家,检查组针对这4家煤矿进行立案查处,在检查中责令了9家煤矿针对

矿井水害情况请具资质的部门完善矿井防治水害专项设计,要求各煤矿根据本矿防治水专项

设计配足探放水设施。通过本阶段的打非治违行动,促进了我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减少了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了“三违”现象,增强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在监管过程中,对不服从监管指令和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矿 井立案查7处案件,共计处罚了13万元。

四、防治水专项治理督查复查情况

1、防治水专项治理督查情况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防治

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2?67号)和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林东监察分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

督查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12?38号)等文件要求,贵州省黔南州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

组在惠水县开展煤矿防治水的专项督查。督查组由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黔南州工业

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林东监察分局、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和六盘水师范

学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共计12位领导、专家。2012年5月21至5月25日。贵州省黔南州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组对我县生产矿井沙坝

煤矿和拟恢复建设矿井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紫马冲煤矿、昱城煤矿、画眉冲煤矿进行了

煤矿防治水的专项督查。督查组在惠水县安监局、工信局及相关乡镇人员协同配合下,通过

井上、下检查和现场查阅煤矿有关资料,本次督查工作查出安全隐患共计40条,专家撰写了

4篇防治水专项督查报告,并给出了整改意见。特别是将画眉冲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从复杂上

升为极复杂,昱城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从中等上升为复杂,沙坝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从中等复杂

上升为复杂。提出了 煤矿防治水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1、安全监管队伍薄弱,未设立乡镇安监站,驻矿安全监管员没有驻矿,

形同虚设;2、防治水五种图件、十五种台账不全;3、防治水装备落后,缺乏专业的防治水

技术人员,探放水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探水钻为坑道钻机,无法灵活准确的进行方向角定

位;4、出入井登记、消号不规范。给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1、加强基层建设,成立乡镇安监站、招聘专职驻矿安全员;2、

抓落实,回头看,巩固防治水专项督查成果;3、加强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宣传;4、狠抓

篇三:非煤矿山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2年,我公司(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在矿业公司的高度重视和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公司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业公司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全年矿山安全生产无死亡及重伤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

一、2012年安全生产总结

(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开展工作 2012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为主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加大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我公司(矿井)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了“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制定了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开展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1、狠抓节后复工检查工作

按照矿业公司要求,我(公司各)矿井在节后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整改,然后上报矿业公司各职能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才能复工,使公司的所有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根据矿业公司要求,我公司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全年共上报隐患246项次。今年,我们共检查200余次,下达整改指令及复查意见书30余份,对个别现场管理差、整改行动延缓的矿井(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今年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98%,整改率达到100%。

(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培训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坚持每周四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观看影音资料等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专项组织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知识的培训,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知识的考评,优良率达到了96%,使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得到提高。

(四)全年生产完成情况

1.矿业公司计划巷道掘进xx米,实际完成xx米,计划采矿xx吨,实际完成xx吨,按时保质完成了生产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

1. 安全宣传及培训精品项目不多,内容较为单调。

2. 部分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公司管理还有抵触情绪。

3. 自主管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4. 人员流动较大。

(六)整改措施

1. 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出适应该公司具体情况的管理方法,加强和改善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主要是抓执行,就是要将各项管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抓好现场管理,重点是做好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

2. 增加招聘高水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实做到自主管理。

3. 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搜集、制作、整理我们矿山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特别是三轮车运输、维修、操作的相关资料),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根本意识做到安全在心中,能从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的转变。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4. 强化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严把从业人员录用关,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及时给予辞退。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5. 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减少故障率,确保设备正常作业,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二、2013年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安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全面加强安全措施基础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主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实做到自主管理。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继续强化岗位达标工作

为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2012年以来,我公司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很不是很高,安全投入不足,现场还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加强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检查次数,每天必须有主要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天矿级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全矿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能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

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完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新录用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

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救援队伍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迟报、误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作好各项预防(防洪、防火、防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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