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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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入党程序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27  分类: 入党程序 手机版

篇一: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

灵武市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全市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市机关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和党组织换届选举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公推直选”的要求,市委组织部编订了本工作流程,把换届选举分为四个阶段16项程序,供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参考。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换届选举宣传动员。换届选举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把换届选举特别是公推直选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候选人条件及选举的程序告诉党员群众,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党员群众按照真实意愿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召开换届选举专题会议,成立机关单位(部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集体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负责起草本届党组织任期内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选举办法等文件。

3、理顺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党(工)委、党总支要加强对下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

下属党组织任期情况进行梳理,明确应换届的党组织。各部门党组织应根据实际及时将因工作需要撤并或分设的单位党组织予以撤并或分别建立。在人事调整中调动的党员干部,需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要将现有党员详细情况登记造册,报送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机关党组织应当在召开推荐大会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党员名单,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公布的党员名单有异议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召开推荐会前做出解释或答复。

4、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实施方案应当规定选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实施的具体步骤和目标,包括是否换届、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等,并指定每一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本届委员会在选举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应在选举前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后起草,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5、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机关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扩大)讨论确定换届选举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时间、选举形式以及下届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等,并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报告(见样例一),在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方可进行。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换届请示的内容还应包括代表的名额、选举办法和分配原则。

6、上级党委批复。市委(针对部门党委)、市直机关工委(针对直属党总支、支部)、部门党委(针对所属总支、支部)会议研究确定申请换届的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时间、委员职数、任职条件、选举方式及选举办法等,并作出批复(见样例二)。

二、公开推荐阶段

7、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机关单位的各项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机关群众服务;(3)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4)党组织关系在本机关的中共正式党员。要按照优化班子结构的要求,在推荐候选人时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民族、性别和专业知识结构,注重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机关党组织成员候选人:(1)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2)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治安处罚或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5)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党组织任职。

8、召开“公推”大会。会前明确推荐大会内容、程序,并印制推荐票(见样例三)。明确参加推荐会的党员、群众范围,并通过发布通知等形式通知党员、群众参加会议。参与推荐的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参与推荐的本单位非党干部职工人数不少于到会党员人数的20%。会议由本届机关党组织书记主持(主持词见样例四),推荐程序是:

(1)宣读本机关(部门)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推选监票人、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总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主持人根据党员推选进行提名,大会表决通过。

(3)进行民主推荐。到会党员和非党干部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严格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情况下,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数比应选人数多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实行等额推荐。采取一次投票直接推荐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人选未被推荐为上一职位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其得票数可追加到下一职务,推荐人得到的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数可计算为副书记或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票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数可计算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票数。

(4)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大会结束后,机关党组织要根据推荐情况,按得票多少公布所有推荐人员名单,同时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按照初步人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时上报初步人选的请示(见样例五)。

9、组织考察。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机关党组织初步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10、批复候选人。根据考察情况和班子建设需要,由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筛选,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比

例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对候选人作出批复(见样例六)。

11、公示正式候选人。下一级党组织在上一级党组织批复下发后,应按姓氏笔画公示候选人(一般不少于3天)。

三、党员“直选”阶段

12、会前准备。提前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通知参加选举的党员;印制选票及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1)机关单位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2)按照候选人姓氏笔画顺序,统一印制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选票,加盖党组织印章,进行密封。准备好票箱,布置好会场。党员大会的会场,要布置的庄重、严肃,呈现团结、热烈的气氛,主席台的后幕要悬挂党旗或党徽,主席台的前顶部悬挂会标横幅。

13、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委(党总支、支部)和纪委成员。大会程序是:

(1)党员大会由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由上届委员会、党员行政领导、部分党员代表组成(具体由上届党组织书记主持,主持词见样例八)。

(2)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或党员代表人数和实到会的党员人数。在确认实际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开会。

篇二:成立党支部流程

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

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

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

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 凡有正式党员

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

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

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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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

1.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

人。

2.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

机关单位入党程序

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

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

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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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

(1)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2)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b、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中共×××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根据中共XXXX党委关于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批示,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召开了党员大会,对推荐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了具体部署。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最后确定×××……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我支部拟定于×月×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3)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4、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选举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推荐一名党员主持。内容有: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束

3

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各委员,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6)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7)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7、报批阶段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委批准。《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我支部于×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名,实到会党员×名,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名。

根据党章规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月×日,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同志为支部书记,×××同志为支部副书记,×××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附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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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

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 (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必须通过县委组织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

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由机要或机要邮政转递。

四、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的转递

认真做好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和转递工作,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原则是: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

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五、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是: 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是:①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②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③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④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⑤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

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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