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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签证影像资料管理的规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1  分类: 施工合同 手机版

篇一: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为了控制公司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本公司及分公司楼盘所有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包括样板房)、

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修缮工程等工程签证,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2 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2.1 现场签证经办人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完全责任,保

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经办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责任。

2.2 禁止弄虚作假,禁止出现不合理的签证,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

质量满足要求且亲自丈量数量后才能签字。

2.3 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禁止直接签认工程造价。

2.4 签证工程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发生后10个工作日

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10个工作日后补签。

2.5 签证范围

2.5.1 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的工作内容;有发生但不属于我司

责任的工作内容;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包干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

2.6 完善有关签证手续制度

2.6.1 签证单内容填写规范化。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签证事由、签证内

容及依据、签证事件发生起算日期等。填写要工整,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等。签证单一式四份,业主两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作为结算资料留底)。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

2.6.2 签证实行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在签证完成后由经办部门定期每季

度报预决算部备案。

2.7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签证台帐或档案,编号清楚、装订整齐。

使用标准签证单,不得使用白纸签证。编制结算资料装订成册,如有图例表示,应附图纸且有监理公司(无需监理的工程除外)及工程部经办人员及部门经理签字,不得随手画图;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

2.8 双签制度。所有签证单我司应有二人或以上人员签字且其中必须有一

人为经办部门经理,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签证单签认人员必须签署日期(年/月/日)。未经公司领导或经办部门经理授权,公司其他人员签字无效。我司经办人员必须在签证单加注审核意见,如工程量属实、具体工程量等。不得使用含糊不清词语,如大概、差不多、可能发生、情况属实及估计数量等词语。

2.9 签证具体办法及注意事项:

2.9.1 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签证工程发生单笔签证50000元及以上时,

应通知公司预决算部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见证工作。

2.9.2 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

竣工图中反映,不另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的以签证形式表现。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

2.9.3 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一人测量、

一人复核。

2.9.4 隐蔽工程签证隐蔽工程如影响工程造价,必须对隐蔽工程数

量进行签证,如挖孔桩的桩长及入岩深度、基坑土质、预埋件、防水层等。

2.9.5 变更工程签证必须明确是否按变更工程联系单和图纸要求全部

完成及完成质量情况。

2.9.6 增加工程签证签证必须明确是否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以及计算依

据。

2.9.7 借工、零星用工签证明确人工单价标准或参考标准。

2.9.8 包括在预算包干费内的工作内容不得再次签证,如施工雨水的排

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含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2.9.9 施工完成后因我司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工前完成的

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竣工图中反映。

3 增加工程签证流程:

工程部下发盖有公司公章的工程业务联系单写签证单

证资料 10天内完成签证手续 对比签证有无出入

提出改进措施 施工单位施工 每月报备预算部签证结算 完工后填 结算送签 分析签证出现原因

4 规定

3.1 签证工程的资料应完整、清楚、准确,结算人员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工

作,发现问题,可以要求相关人员给予书面解释。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签证工程,如果未经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见证,结算人员有权提出质疑,签证相关人员应给予合理解释。

3.2 签证工程与主体工程应分开编制结算,单独确定签证工程造价,供签

证工程分析、整理使用。

3.3 签证工程结算完成后应分析签证工程引起造价增加的原因,提交分析

报告以便以后签证管理之用。

3.4 签证工程经预决算部审核且经公司确认后按合同比例支付工程进度

款。

3.5 变更工程(包括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应附有工程业务联系单、设计变

更、图纸、签证单、预算书等。

3.6 结算人员在进行结算时,应严谨、仔细,进行现场复核。在施工时,

深入现场,了解第一手资料,为结算做好基础工作,必要时拍照作为影像资料。

篇二: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加强工程量签证审核,推进项目签证管理规范化。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合稼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三)职责:

1成本部: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负责工程量签 证的审核及组织评审,对工程签证的有效性负责。

2项目部:对工程签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成本部共同参加工程量现场复核工作。

(四)实施细则:

1、建设单位指派施工单位完成的临时性工作需以《工作联系单》等有效书面资料的方式进行。

2、工程签证实行每周定期评审会签(暂定为每周四上午9:00),具体时间由各项目根据情况确定。

3、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资料提出工程量签证单,需要进行现场测量的工程量,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成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并共同签署《工程现场测量记录表》,确认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格式报送工程量签证单,工程签证单后附《工程现场测量记录表》,工程签证单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签字盖章确认后由监理公司报送项目部,项目部核实无误后报成本部,成本部对工程签证统一编号、填写《工程量签证评审单》并报审。

4、成本部根据工程量签证单评审结果,申请签证用章,工程量 签证单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资料管理人员对签证进行分发及存档。

5、工程签证办理以随发生随办理的方式进行。签证单评审时间 与所发生内容的时间应及时对应。

6、工程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量签证单只记录发生的 原因、时间及工程量增减。

7、工程签证办理时间要求

(1)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施工完成后14日内,按照要求将工程签证单报送到监理公司,工程签证单的整理严格按照成本部的交底标准执行。

(2)监理公司收到工程签证单5日内,核实签证发生的真实性和计算的必要性,审核工程量,完成后报送项目部。

(3)项目部收到工程签证单5日内,对签证发生的真实性审核完成,报送成本部,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4)成本部收到工程签证单14日内,审核资料的合理性,复核现场的发生情况,计算工程量,如果数量不一致与施工单位核对,达成一致后工程签证单返还施工单位。

(5)施工单位收到返还的工程签证单后,如(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签证影像资料管理的规定)果有异议在3日内向监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认同。

(6)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单时,减少的项目必须按照时间要求同时报送,如果发生只报增项不报减项的现象,由监理单位增加减项。

8、工程签证内容要求:

(1)签字齐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均由工程合同

约定的人员签字,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加盖项目部公章,建设单位由项目部和成本部两个部门负责人签字。若工程未经监理公司监理的,应在办理工程签证时予以注明。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签证单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计入。

(2)依据明了:工程签证单里的“签证依据”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清楚。对于现场发生的无变更指令性文件的变更,更应该将签证的原因叙述清楚,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应该扣款、扣款标准等等,必要时,可后附情况说明。若发生对其他单位的扣款情况,项目部必须后附对其他单位的扣款通知单。

(3)内容有序、清楚:工程签证单里的“数量”一栏填写内容要与所附的依据文件逐项对应,不能把一份依据文件中的各项变更汇总后列入工程签证单,以利于双方核对;“情况说明”一栏要求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必须对签证内容执行前、后的完成情况详细说明,包括工期、质量等情况。对于返工工程,还应说明返工的原因、范围、具体做法及拆除材料的重新利用情况。

(4)项目部对于签证单中签署意见把握不准的,可以就该签证单同成本部共同协商处理。

(5)经常容易发生工程量描述不清的项目有:室内给排水管道变更引起的拆除工程量和二次安装工程量;现场挖、填、运土方的土质、具体尺寸和

运距;建筑变化引起的电气预埋管盒的变化;开关、插座、配电箱变更移位引起的管线的变更;切槽及回补的具体部位和尺寸,是砼还是砖,是墙还是地面等,均应在签证中注明,并由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影像资料。

9、统一编号要求:

对于工程签证单,要根据工程名称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分别按顺序编号。签证单编号规则为: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专业名称-签证序列号。如:山海城一期-信拓-**楼-土建-001。如果一张工程签证单上有多项变更,要求签证单内容按照变更顺序填写,并与后附的原始资料顺序对照。

10、后附资料要求:

签证所附资料应清晰、真实、完整(项目部应对所附的各种原始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1、特殊签证的要求:

对于施工现场临时发生的、无变更指令性文件的工程变更内容,施工单位也应及时填写“工程签证单”,并在工程变更施工完毕后14天内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对于此类“工程签证单”,必须将签证的原因叙述清楚,内容描述客观准确,必要时绘出简图并附在工程签证单的后面。对于单项费用≤1000 元或零星用工≤20工日且确实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小型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可在说明原因的基础上确认工程量或工程造价,并对此负责。

12、对于擅自涂改行为的处罚:因填写不规范而重新报送的签证资料,施工单位有涂改迹象的,其申请的变更费用不予认可,并处以同等费用的罚款。

13、工程签证原件一式五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两份,监理单位一份。如有跟踪审计单位增加一份。

14、工程签证办理方式及有效的条件在工程合同中约定。

篇三: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为了控制公司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

管理规定如下:

1 签证管理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本公司楼盘所有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包括样板房)、

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修缮工程

等工程签证,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均

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2 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2.1 签证单签认人员对所经办的签证单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

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

2.2 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出现不合理的签证,所有签证经办人员

必须检查质量满足要求且亲自丈量数量后才能签字。

2.3 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严禁直接签认工程

造价。

2.4 签证工程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发生后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十个工作日后

补签。

2.5 签证范围

2.5.1 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的工作内容;有发生但不

属于我司责任的工作内容;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包干

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

2.6 完善有关签证手续制度。

2.6.1 签证单内容填写规范化。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签证事由、

签证内容及依据、签证事件发生起算日期等。填写要工整,

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等。签证单一式四

份,甲方两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作为结算资料留底)。

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

2.6.2 签证实行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在签证完成后由经办部门

定期每月报成本控制部备案。

2.7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签证台帐或档案,编号清楚、装

订整齐。使用标准签证单,不得使用白纸签证。送结算时装

订成册,如有图例表示,应附图纸且有监理公司(无需监理

的工程除外)及工程部经办人员签字,不得随手画图;工程

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

2.8 双签制度。所有签证单我司应有二人或以上人员签字且其中

必须有一人为经办部门经理,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签证单签

认人员必须签署日期(年/月/日)。未经公司领导或经办部门

经理授权,公司其他人员签字无效。我司经办人员必须在签证

单加注审核意见,如工程量属实、具体工程量等。不得使用

含糊不清词语,如大概、差不多、可能发生或估计数量等词

语。

2.9 批准权限。对于工程变更造成签证,引起的造价增加应严格控

制,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2千元以下的须经办部门经理签认;2千元至5千元由工程部、技术部、成本控制部共同协商处

理;超过5千元,报公司领导确认。

2.10 签证具体办法及注意事项:

2.10.1 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签证工程发生时,应通知公司

成本控制部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见证工作。

2.10.2 对土石方工程签证,不能直接签认土石方工程量,

原则上要求绘制方格网图。土石方工程方格网图标高必须

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三方共同测量

绘制并签字确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成本控制

部门进行复核。

2.10.3 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

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另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

的以签证形式表现。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

容的情况。

2.10.4 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

一人测量、一人复核。

2.10.5 隐蔽工程签证隐蔽工程如影响工程造价,必须对

隐蔽工程数量进行签证,如挖孔桩的桩长及入岩深度、基

坑土质、预埋件、防水层等。

2.10.6 变更工程签证签证必须明确是否按变更工程联

系单和图纸要求全部完成及完成质量情况。

2.10.7 增加工程签证签证必须明确是否包含在合同范

围内以及计算依据。

2.10.8 借工、零星用工签证明确人工单价标准或参考标

准。

2.10.9 包括在预算包干费内的工作内容不得再次签证,如

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

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

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

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

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含地下室

和特殊工程)等。

2.10.10 施工完成后因我司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

工前完成的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竣工图中反映。

2.10.11 工期签证。由于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关键

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办理工期签证。工期签证须说明

工期延误的原因,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

副总审批。

3 增加工程签证流程:工程部下发盖有公司公章的指令施工单位施工完工后填写签证单天内完成签证手续每月报备成本控制部结算送签证资料对比签证有无出入签证结算分析

签证出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 签证工程结算规定

4.1 签证工程的资料应完整、清楚、准确,结算人员应对资料进

行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可以要求相关人员给予书面解释。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签证工程,如果未经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见证,结算人员有权提出质疑,签证相关人员应给予合理解释。

4.2 签证工程与主体工程应分开编制结算,单独确定签证工程造

价,供签证工程分析、整理使用。

4.3 签证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控制部牵头、会同工程部等相关部

门分析签证工程引起造价增加的原因,提交分析报告以便以后签证管理之用。

4.4 签证工程经成本控制部审核且经公司确认后按合同比例支付

工程进度款。

4.5 变更工程(包括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应附有设计变更、图纸、

签证单、预算书等。

4.6 结算人员在进行结算时,应严谨、仔细,进行现场复核。在

施工时,深入现场,了解第一手资料,为结算做好基础工作,必要时拍照作为影像资料。

本管理规定从2010年7月5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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