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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立项实施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1  分类: 实施方案 手机版

篇一:XXX项目成本综合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XXX项目成本综合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XXX华中公司2008年效能监察计划总体安排,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XXX项目工程成本管理进行效能监察,监察方案策划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与XXX项目降低项目工程成本有关的分包招标、分包结算、物资采购、物资计量、设备租赁、租金结算业务流程。

二、效能监察总体工作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由公司工作小组和督导小组具体工作、督导,项目执行小组协同密切配合,总体过程按股份公司效能监察体系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要求组织进行,共同完成本次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公司对异地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三、效能监察实施时间:2008年3月——2009年10月;业务样本抽样覆盖时间:2008年3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四、效能监察的目的

通过对该项目主体结构施工生产过程的物资采购、物资计量、设备工具租赁管理、分包队伍选择、分包结算、租金结算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效能监察,实现主体结构工程成本管理的阶段性控制目标和最终目标,建立健全异地项目成本控制管理过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异地项目成本管理体系。

五、效能监察检查内容

1、制度建设充分性检查清单(附件1)

(1)内部控制环境

(2)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活动情况

(4)内部信息沟通、交流与管理

(5)内部监督情况

2、业务过程符合性检查清单(附件2)

3、执行结果检查清单(附件3)

4、业务流程适宜性检查清单(附件4)

六、监察依据

1、《中国建筑总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

2、《中国建筑总公司效能监察成果奖评分标准》;

3、效能监察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按《工程项目效能监察作业指导书》;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5、《华中公司工程专业及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6、《中建一局华中建设有限公司分包结算流程》;

7、《华中公司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8、《华中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9、《华中公司租赁管理办法》;

1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文件管理程序》。

七、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建一局华中公司党政领导及各专业部门经理组成。

2、公司效能监察检查督导小组由公司纪委人员及具有效能监察操作技能的专业人员组成。

3、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司各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回避充分性与适宜性检查测试。

4、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项目班子成员及项目各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回避符合性与有效性检查测试。

5、现场测试前组织一次四性测试与分析的培训。

八、监察组织机构

1、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刘田崑

副组长:谷 峰 袁春明

组 员:李贤祥 赵俭学 吴国生 黄德选 孙银惠 王照江 纪仁清

谭 新

2、公司效能监察检查督导小组

组 长:谷 峰

副组长:孙银惠

组 员:王冬蕾、骆云霞、张瑞娟

3、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谷 峰

副组长:孙银惠

组 员:韩晓波 黄黎明 骆云霞 梁有功 张瑞娟 边 涛

4、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李永进

副组长:肖贵启

组 员:朱贤兵 刘海霞 胡俊娥 谢 萍 刘建军 王 巍 宋 扬

九、小组分工

1、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审批监察建议、决定与审核报告。

2、公司效能监察检查督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实施过程的检查与督导工作。

3、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在检查督导组的监督下,负责效能监察方案的策划,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检查与测试,向领导小组汇报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呈报建议、决定与报告

4、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协同配合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充分性和适宜性的检查与测试。

十、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获得采用统计抽样的形式,分包招标流程

篇二:项目开发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附加1

**成本管理专项效能监察方案

根据局2015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及**公司2015年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安排,经公司研究决定,由公司纪委牵头组成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自8月起,对**项目成本管理进行效能监察。监察方案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确定为**项目成本管理。 二、具体工作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公司密切配合。主要以公司成本管理方圆图为理念,结合项目的目标和动态成本,重点对项

效能监察立项实施方案

目的前期费用、建安费用、开发费用、税项四大费用进行效能监察。总体过程将按总公司效能监察体系文件规定的内容、办法、程序要求进行。

通过对该项目成本管理的效能监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反映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积累经验、持续改进,提升楼盘性价比,提高公司在**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三、效能监察实施时间

进场实施时间:**年 **月—**年 **月(具体进场时间和

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项目成本管理进行效能监察,提出正确可行的建议和措施,提升公司成本管控的能力,力争将**打造成当地标志性的高性价比的高端楼盘,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

五、效能监察内容

(一)地产项目“五大费用”之三大费用(前期费用、建安费用、开发费用)责任成本与实际动态成本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成本管理之签证管理、预结算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效能监察依据

(一)中国**总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 (二)公司成本管理方圆图 (三)**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四)**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五)**公司签证管理办法 (六)**项目责任成本书 七、效能监察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审批监察建议、决定与审核报告。

(二)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小组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控制,向领导小组汇报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呈报意见、决定与报告。

八、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的获得采用统计抽样的形式,主要采用询问与审阅法相结合、穿行测试法、对比法实施效能监察,具体按效能监察体系文件《效能监察方法与技术控制程序》进行。

九、效能监察实施程序与时间安排

十、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项目方案版(或施工图版)责任成本书 (二)**项目目标成本(项目公司按责任书自行制订的内控目标)

(三)**动态成本(2015年2季度)

(四)项目签证、结算、进度产值审核等相关经济资料 (五)项目开发进度、销售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 (六)项目资金筹措、运作及现金流等财务情况

附件

效能监察点

一、“房地产成本管理方圆图”五大费用之三大费用的实际成本执行情况

(一)前期费用责任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情况 (二)建安费用责任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情况 (三)开发费用责任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情况 二、项目签证管理 (一)签证管理

1.签证管理是否按签证权限规定进行签证; 2.签证会签流程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 (二)隐蔽工程管理

1.隐蔽工程结算应提供的资料: (1)隐蔽工程施工方案;

(2)过程施工的照片(注明日期);

(3)原始验收记录(如:桩基原始记录等); (4)隐蔽验收图、表(如:截面图)。 2.隐蔽工程结算报送。 三、项目预结算管理 (一)月进度产值管理

1.月进度产值审核是否按权限规定进行 2.月进度产值会签流程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 (1)机电安装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2)装修(营销中心、样板房装修等属设计部管控的)、园林绿化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3)土建工程(属工程部管控范围)施工进度款支付 3.产值台账建立及过程督办是否按规定进行 (二)结算审核及流程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

篇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持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按照公司年初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对2013年以来计划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未审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察,为确保本次效能监察能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察目的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依法、合规、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为建设优质工程服务。

二、监察依据

《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三、监察范围

恒大深圳公司所有新建改、旧改项目。

四、监察内容、切入点及方法

(一)项目审批与前期准备

1.监察内容

(1)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2)项目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效审批,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用地、规划、安评、环评、开工及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符合工程项目的进展要求。

2.监察切入点

项目审批的文件、前期准备的手续和票据等相关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验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核对土地的取得程序及实际用途。

(3)核对规划许可手续,检查安评报告、环评报告和开工报告。

(4)核对资金流动。

(二)工程发包

1.监察内容

(1)发包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直接发包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直接发包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有无肢解工程行为;

(2)是否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初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合同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无另行分包的内容;

(4)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2.监察切入点

工程发包的各种文件、资料。

3.监察方法

(1)查验发包初步方案及已发包部分的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和报建登记资料;

(3)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业绩;

(4)查验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现场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5)查验备案资料;

(6)查验直接发包的申请和审批资料。

(三)招投标

1.监察内容

(1)招标项目是否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委托)手续,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2)是否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制定招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职责,招标领导小组有无会议记录,有无由个人决定邀请投标人问题;

(3)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招标文件的条款和采用的招标方法是否符合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条款是否齐全,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合法,并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无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行为;

(5)有无歧视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行为,是否邀请了不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是否一视同仁地向所有投标单位提供信息,有无与投标人私下串通的行为。

(6)投标人资质、资信、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办理安全许可证、市场准入证;

(7)投标人所持的投标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之间有无串通投标行为,有无采取欺骗方式骗取中标或者以向招标单位人员、评委行贿的方式谋取中标的行为;

(9)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无违反规定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招标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

(10)开标时有无弃标、废标情况,废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废标条款规定;

(11)检查投标书的商务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标底的上限或下限;

(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产生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评委与招标人、投标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应该回避的关系;

(13)评分细则是否严密,是否符合国家或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评委在评标中是否存在有意袒护或恶意排斥投标人的评分行为;

(14)有无泄露标底、评委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的行为;

(15)评标是否符合预先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的时间是否充分,是否对标底和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评价。定标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6)评分表和汇总表等原始评标资料是否留存。

(17)签发的中标书是否与评标结果一致,有无废标的商务报价中标;

(18)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投标方的承诺是否在合同中约定;

(19)是否依法办理备案,相关的中标文件是否齐全。

2.监察切入点

招标文件、招标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招标项目的审批文件和有关资料等;投标文件、投标人的资质、资信、业绩等情况;开标、评标过程记录、评分表及汇总表、评委名单等。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资料等。

3.监察方法

与计划部门、采购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标管理部门联系,查验当年的投资计划、采购计划和实际采购完成情况,调阅发包初步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和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招标管理部门联系,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等资料;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者总监的资质、业绩以及以往中标情况;查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本及附件内容的一致性。

(四)施工

1.监察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的资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有无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揽施工任务,有无转包、挂靠现象;

(2)施工企业投入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与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3)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伪造、涂改、出售、买卖、转让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公章等违法违规现象;

(5)关键施工工序、隐蔽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检验合格并签字,重大隐蔽工程有无设计单位参加现场检查验收并签字;

(6)检查现场经济签证的符合性。

2.监察切入点

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资质证书、隐蔽工程记录、经济签证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与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联系,查验施工许可证;

(2)随机或者有重点地查验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现场查验合同、日志、记录及有关文件、资料;

(3)现场查验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

(4)通过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查验转包、挂靠现象;

(5)召开座谈会或者个别谈话,了解参与工程施工各方主体行为。

(五)项目管理

1.监察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是否齐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监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2)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的记载是否与工程进展情况相一致;

(4)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活动及参与各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责成有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2.监察切入点

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及施工过程的相关记录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

(2)现场查验监理合同、日志及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作情况;

(3)现场查验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检测和试验等方面的记录。

(六)质量和安全管理

1.监察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

(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隐患,是否有相互串通,利用质量评估、设计变更等手段增加工程费用的行为;

(3)质量的检验和验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4)是否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2.监察切入点

质量与安全管理有关体系文件、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及结果记录,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3.监察方法

(1)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2)查验质量监督报告、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3)查验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费用调整等相关资料;

(4)检查安全讲话、培训、风险源辩识及其削减、问题整改、安全隐患等记录,以及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七)设计与变更

1、监察内容

(1)审查项目设计是否按规划设计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是否合理,有无设计浪费现象,有无设计指定品牌型号或变相指定生产厂商现象;

(2)是否存在合同变更和设计变更,如有变更,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必需和不可避免的,是否按批准后的变更执行;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调整是否出具设计变更单(联络单),是否经过建设单位投资控制部门审批;

(4)是否有利用变更、虚列、高套等手段,蓄意增加工程费用的行为。

2.监察切入点

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建设单位监督记录和资料,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记录和决定。

3.监察方法

(1)现场查验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

(2)将工期调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数量和金额与其他类似工程相比较,对照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提问和核对。

(八)物资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

1.监察内容

(1)未达到招投标标准的物资设备采购,物资设备的采购范围、数量是否与项目的要求一致,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2)服务采购是否按相关规定实施;

2.监察切入点

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申请表、谈判记录、比选文件和验收单。

3.监察方法

(1)查验物资设备采购的数量及质量是否与项目需求一致,是否因物资设备采购对项目实施产生影响。

(2)查验是否有谈判记录、比选文件等能实质反应有效控制的管理文件。

(3)查验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验收单是否与实物一致。

(九)竣工验收结算

1.监察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了质量监督的职能,验收报告是否真实;

(2)项目结算内容是否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有无虚增工程量、抬高工程造价行为,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取费标准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有无拖延,拖延的原因是否合理;

(4)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差异是否合理;

(5)是否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招投标文件进行决算;

(6)建设单位是否及时进行竣工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程序是否规范,检查验收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未进行竣工检查验收或未办理竣工检查验收备案即擅自使用工程等。

2.监察切入点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竣工检查验收资料,工程尾款支付凭证。

3.监察方法

(1)查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尾款支付凭证、竣工检查验收资料等;

(2)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进行个别谈话的形式,了解造成工期拖延、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出现差异的原因,分析其是否合理;

(3)核对应当审计的工程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及审计情况

(4)了解资金流动情况。现场查看竣工工程及质量保修情况。

(十)资金管理

1.监察内容

(1)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设立“小金库”,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列支计划外投资等问题;

(2)工程项目资金是否进行了概算、预算和决算,决(结)算是否进行了审计,有无虚列工程成本、采取不正当手段抬高工程造价、挥霍浪费以及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挪用、转移、私分、贪污等问题;

(3)工程进度款及尾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有无提前、拖延以及合同外支付的行为;

2.监察切入点

项目概算书、概算调整书、资金计划、资金使用、资金结算、决(结)算审计报告、财务账目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底项目投资调整计划,核查计划及计划变更情况;

(2)审查有无计划外工作量及人为加大工作量的问题,抽查重点和有异常的工作量;

(3)对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合同、合同审批表、合同履行终结通知单、审计签证表、计划(或公务通知单)、检查验收单或受益单位签认单等相关资料

五、监察组人员及分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