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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委托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5  分类: 委托书 手机版

篇一:2016年继承公证书样本

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

公 证 书

()xx字第xx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1]

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注2]

被继承人:基本情况[注3]

公证事项:继承权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一)继承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注4]。

(三)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

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公证机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

2.继承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情况[注5]。

3.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注6]。

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有无死亡的继承人;继承人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注7];代位继承情况及其他继承人

5.继承人中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注9]。

6.有无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注10]。

(三)公证结论

1.法律事实、理由[注11]。

2.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为合法财产。

3.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注12]。

4.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何人继承、如何继承[注13]。

二、选择要素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原因[注14]

(二)继承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适用遗嘱继承的,当事人是否了解遗嘱的内容。

公证机构经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遗嘱继承的遗嘱为被继

(四)对遗嘱见证人、执行人、遗产的使用人、保管人

等事项的说明。

(五)根据遗嘱信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根据遗嘱

的内容,列明受托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六)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个

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继承的特别法的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

的,写明特别法的具体适用。

(七)被继承人生前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情况,继承人

对此所作的意思表示。

(八)公证员认为需要告知的有关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

(九)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 省x x市x 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注:

1.申请人是指向公证机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的人,

包括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没有向公

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继承人,不列为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住址,外国

人应写明国籍。

2. 委托/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授权委托书或法律规定,

代理继承人申请办理公证的人。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需

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

前住址。

4.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详细列明。

5.公证机构只对继承人申请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

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个人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种类、数量,是否与他人共有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典当、抵押、出质或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况,现存放何处,由何人保管。

被继承人的遗产应详细列明,财产种类、数量较多的可制作成财产清单作为公证书附件。

6.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法定继承人进行核实,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必须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并应注意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包括被继承人全部的遗产。

7.首先核实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明其身份,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予以说明,其次再核实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特别应注意《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有关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女婿的规定。符合《继承法》规定条件的继承人均予以列入。

8.主要查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时间,核实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是否符合条件。

9.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为《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未发生第七条规定情况的不写。

10.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员应进行询问,询问过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证词中应具体写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的范围。

11.注意正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条款。

12.所有合法继承人应全部列上。

13.情况复杂的,可以表述具体继承份额、有无代为保管遗产的人,等等。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如协议内容合法,可以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14.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够说明被继承人死亡原因的,可以在证词中写明。死亡原因包括:因病、意外事件、被害、自杀、被法院宣告死亡等。如被害死亡,尤应审查是否被继承人所为,是否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5.适用遗嘱继承的,此项为必备要素。公证机构必须向所有继承人核实用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遗嘱是否已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篇二: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2)许县证民字第102号

申请人:杨保霞,女,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河

南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公民身份号码:411023196301243049。

被继承人:吴建坤,男,一九六一年七月九日出生,生前住河

南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于二0 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死亡。 公证事项:继承权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吴建坤的遗产,于二0 一二年五月二日

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

2、户口本、3、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死亡证明、6、股

份所有权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

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吴建坤于二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吴建坤死亡时遗留有在许昌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入的股份一笔,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三、据被继承人吴建坤的继承人杨保霞称,被继承人吴建坤生

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

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

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吴建坤的亲属有以下五人:

父亲:吴荣华,于二0 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死亡。

母亲:李美荣,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死亡。

配偶:杨保霞,女,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河南

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

长子:吴占磊,男,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出生,现住河南省许

昌县小召乡小召街政府院。

次子:吴志磊,男,一九八五年十月十日出生,现住河南省许

昌县小召乡小(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继承权公证委托书)召街政府院。

五、现吴占磊、吴志磊均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吴建坤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吴建坤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父亲吴荣华、母亲李美荣、配偶杨保霞、长子吴占磊、次子吴志磊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吴建坤的父亲吴荣华、母亲李美荣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现被继承人的长子吴占磊、次子吴志磊均表示放弃对该遗产的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吴建坤的遗产应由其配偶杨保霞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许昌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0 一二年五月三日篇三:公证书范本大全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

第二式 声明

第三式 赠与

第四式 受赠

第五式 遗嘱

第六式 保证

第七式 公司章程

第八式 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

第九式 出生

第十式 生存

第十一式 死亡

第十二式 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 曾用名

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

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

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

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

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

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

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

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

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

第二十九式 选票

第三十式 指纹

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

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

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定。[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篇二:委托公证书(房产继承)

篇三:如何办理公证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公证处:

兹授权委托 (男/女)职务:电话: 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来你处申办 公证,并代表我单位处理

该项公证中的一切事宜。 委 托 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 托 人(签名):201 年 月 日篇二:公证委托书格式 委 托 书

(注:1.此委托书为参考格式,委托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委托事项;2.此委托

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事项为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即有该委托书系委托人本人亲自签

署的意思表示)

委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住址: 。 委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 受托人:

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

址: 。我(们)与受托人xx系 关系。我(们)因购买位

于(写明楼盘名称和房号,须与购房合同中的地址一致)号的房屋,特委托xx作为我(们)

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向建行金堂支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及填写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

关材料。

二、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

所有相关事宜。

三、代为在建行金堂支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账户并设臵密码,作为在该行房贷

的委托扣款账户;代为签订短信银行等电子产品业务协议。

四、代为在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我(们)名下的房屋实有套数,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

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等。

五、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

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篇三:如何办理委托公证如何办理委托公证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

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

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

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

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

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

应提交转委托权的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办理委托公证,应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

为有效。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

托他人代为办理。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

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

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委托原因;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委托期限;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范围主要有三种:1一次性委托,即只授予进行某一特定代理行为;2 特别委托,

即规定在某一时间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3总委托,即规定办理某种事物或某种标的物的

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

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其他应明确的内容。篇四:如何办理委托公证及须注意的问题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核心内容:公证,即人们所说的公家作证。它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

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两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委托公

证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

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

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

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

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

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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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

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

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

容。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上海市 路弄

号 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

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

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

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伍、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

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陆、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柒、代为领取上述

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

理 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拾、代为收楼 拾壹、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贰、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叁、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

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拾肆、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 拾伍、代为行使监护权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拟在上海购买/出售/出租本委托人名下的房屋,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购买/

出售/出租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

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

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上述委托的期限自200 年 月日至200 年 月日止。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

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伍、代为签订有关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还贷、退保、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陆、

代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其变更、注销登记 柒、代为领取《房地产

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收取房价款

拾、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壹、代为交房 拾贰、代为收楼拾叁、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肆、维修并管理房屋拾伍、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

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出售位于上海市 路 弄

号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

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

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 叁、代为办理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

移登记/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伍、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

办理公证)

陆、代为办理变更或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柒、代为收取房价款、承兑银行票据 捌、代

为交房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

其他相关事宜 拾壹、代为办理上述房屋水、电、煤及物业过户手续 拾贰、代为行使监护权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拟在上海购买房屋,购买房屋座落限于上海市,购买房屋座落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另

行商议决定,房价款无限额。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

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