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牛羊买卖合同
购(牛、羊)合同
甲方:
乙方:
现就在甲乙双方买卖牛羊相关事宜经协商,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组织保质保量的货源,由乙方在场地内自由选购体型纯正,发育正常的(牛、羊),达到乙方满意。乙方购买牛()头,羊()只。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欠(牛、羊)款( )元。如不付清甲方有权把(牛、羊)全部拉回。
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由法院机关制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四、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年月日
篇二:牛肉产品购销合同
牛肉供给合同
甲方:......牦牛肉加工厂
乙方:........小学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乙方的需求量,甲方每两月供应乙方冻牛肉200斤;
2.订购的单价:28元/斤;
3.订购牛肉的品质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牛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标准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批次牛肉进行验收,甲方需提供牛肉加工厂的资质以及牛肉的检验报告;对交付的牛肉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牛肉的运输:为冷藏车辆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5.付款方式:在甲方开好发票,各项资料准备好后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谁违约将付给对方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给对方。
7.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篇三:牛肉产品购销合同
牛肉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金华市河盘桥肉类批发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黄锦全联系电话:13586984958 乙方:开阳县宏达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
秀莲联系电话:13809418173第一条:根据甲方的需求量,乙方每月供应甲方干鲜牛肉208吨。
第二条:订购的单价:36元/公斤,36000.00元/吨。
第三条:订购牛肉的品质要求:为整牛四开劈半即可干鲜牛肉,不得有注水牛肉搀杂在内。
第四条:牛肉的馐;以乙方的标准包装(编织袋、塑料内袋)为准。
第五条:牛肉的运输:为冷藏车辆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时间:为每月的25号前,在甲方交货。
第七条:付款方式:不预付定金,货到验由后即现金结清所有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谁违约将付给对方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