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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入股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8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股东出资入股协议书

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 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 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公司股东入股协议书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

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

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

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篇二:多股东入股协议书范本

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 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1﹒2﹒ 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 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公司名称和地址

2﹒1﹒ 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分公司地点为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环境设计和提供装饰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提供装修服务,主要面向山东市场开展和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公司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三方出资金额为 万元。 4﹒2﹒ 公司的资本为 万元。

甲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 万元,明细 甲方出资金额为 万元

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_____万元;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_____万元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

(详情参见附件《财务报告单》)

三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3﹒ 三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

4﹒4﹒ 公司不发行股票。

4﹒5﹒ 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

第五条 公司组织机构

5﹒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5﹒2﹒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5﹒3﹒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超过半数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进行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

6﹒1﹒ 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1000)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6﹒2﹒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副经理____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6﹒3﹒ 公司的主管会计是______,____名协助之。

6﹒4﹒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七条 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三方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7﹒2﹒ 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7﹒3﹒ 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4﹒ 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7﹒5﹒ 三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7﹒6﹒ 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签定合同时三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三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 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8.2.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 公司有权利:

(1) 由董事会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雇用外来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工作;

(2 ) 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篇三:投资入股协议书_新1

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2011年×月×日在中国成都签订:

甲方:入股人××

身份证号码:

原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为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

标的公司:××砖厂(简称公司,下同)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砖厂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标的公司现有登记股东1人,即乙方,其中乙方出资认购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现乙方同意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公司全部新增资本由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甲方认购××万元,占××砖厂51%股份,乙方保持原有认购的××万元,占××砖厂49%股份。乙方不认购本次新发行资本。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确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双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公司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认可;

3、公司及乙方已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不存在有任何欺骗或者

故意隐瞒的行为;

4、乙方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5、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文件正本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三条 甲方同意此协议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后,在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资,即 万元。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甲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将出资款支付至公司账户之日起60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修改并签署的公司章程及等在工商局的变更备案)。

第六条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按时办理相关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乙方对公司上述款项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甲方同意豁免的情形除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公司出资份额,乙方具有按本协议规定的回购价格受让该等出资份额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等出资份额的条件优于乙方回购价格的,则甲方有权决定将该等出资份额转让给第三方。

第八条 乙方应在证照齐全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并提供所有证照的复印件。乙方如提供虚假证照,本协议视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公司应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协议签订前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关财务报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享有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取得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条 入股完成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额,或进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出资份额质押等任何其它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额时,甲方享有下列优先权:(1)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乙方拟出售的出资额;

(2) 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优先出售出资份额给受让方。

第十二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份额的,乙方应保证出资受让方签署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协议。

第十三条 在双方共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开拓的业务往来,各自负责收回销售货款。如不能按时收回货款,应在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日内自行将货款交回公司账户。

第十四条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先承担相应的责任,再根据各自责任向对方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所需资金从公司账户中支取;公司账户余额不足时,甲乙双方须按控股比例支付生产经营所需的经费。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无力支付生产经费,可向另一方借贷,如不能按时归还则按所借金额抵扣公司股权。 第十六条 属公司所有的土地,如遇政府拆迁占用,甲乙双方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得相应的赔偿款项及企业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一方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或能力,影响本协议履行的,该方应承担在合理时间内通对方的义务。协议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

第二十条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投资总额的10%。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

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在根据本条仲裁程序进行期间,除仲裁事项之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力。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义务之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附则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由公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签字)

原股东:乙方:(签字)

标的公司:×砖厂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