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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演讲稿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7  分类: 演讲稿 手机版

篇一:秦朝婚姻制度演讲稿

秦朝婚姻制度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历代统治者都非常注意保护婚姻和家庭以维护社会之安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一直是传统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朝的婚姻法律制度受法家“法治”思想影响较大,受儒家“礼治”思想影响较小,与后世相比,有很鲜明的特色。

从已掌握的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秦律关于婚姻的成立条件,婚姻的形式,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婚姻的解除等方面都做了较具体的规定。

一, 结婚

秦律规定婚姻成立首先是要达到成婚年龄。秦的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作为成年的标准,举行冠礼。“冠”以后就具有了结婚的条件了。女子身高六尺二寸成人,女子成人“许嫁”,也就是具有结婚的条件了。这仅仅是一般的规定,在执行上并不严格。秦简中有女子“小未盈六尺”而“为人妻”的事例,可兹证明。其次是要经官府登记。结婚要到官府登记,过去的历史资料上是没有这样的记载的。而从出土的秦简中表明,结婚只有到官府登记,婚姻方始成立。《法律答问》载:“有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即是说,女子甲为人妻,私逃,被捕获以及自首,年小,身高不满六尺,应否论处?答曰:婚姻曾经官府认可,应论处;未经认可,不应论处。可见,凡是经官府登记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 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一直存在着男尊女卑,妻处于夫权统治下的现象,秦也不例外。(1)秦律维护男尊女卑,女子结婚后有到丈夫家生活的义务。丈夫是一家之主,妻子属于附属地位。例如,丈夫犯罪被处以流刑,妻子必须随丈夫到流放地共同生活。结婚后的家庭财产包括妻子陪嫁的财产在内,都是由丈夫来支配的。只有在“夫有罪,妻先告”的条件下,妻子陪嫁奴婢、衣物也可以不被没收。但是,妻子犯罪服刑,其“媵臣妾衣器”则“畀夫”,归丈夫所有。《法律答问》中有记载:“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媵臣妾,衣器当收不收?不当收。”又“妻有罪以收,妻媵臣妾,衣器当收,且畀夫?畀夫。” (2)秦律保护妻子的人身不受丈夫侵犯。丈夫殴打妻子属违法行为。如秦律中明确规定,丈夫不得任意伤害妻子,即使妻子凶悍,也不准将其殴打致伤,否则丈夫将受耐刑的处罚。(3秦律注重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夫妻间需相互忠诚,“禁止淫佚、男女絜诚”,秦律规定,“女子去夫亡”,而另于他人“相夫妻”,要“黥为城旦”,同样,“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因此,男女通奸在法律上双方都认为是犯罪.。(4)妻子有控告丈夫犯罪的权利。例如秦律规定,“夫有罪,妻先告”,可以不被籍没为官府奴婢,其陪嫁奴婢、衣物也可以不被没收。从中可以看出,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较后世略高。

三,婚姻关系解除

第一,秦律规定,解除婚姻须经官府登记认可,否则,将构成“弃妻不书”罪,男女双方均要处罚。《法律答问》中有规定,“女子甲去夫亡”后与他人“相夫妻”,被捕获后,被处以“黥为城旦”的刑罚。《法律答问》也记载了,丈夫如果休妻不向官府登记,夫妻双方都要被处以“赀二甲”的刑罚。

第二,秦律剥夺了寡妇的再嫁权利。由于夫或妻的一方死亡,婚姻就在事实上解除,生存的一方应有权再婚。但是,这种再婚权,仅仅适用于生存者是男子一

婚姻登记演讲稿

方的情况下,并不完全适用于生存者是女子一方的情况,因为,“有子而嫁,背死不贞。”实际上规定有儿子的妇女必须与死去的丈夫在法律上继续保持夫妻关系,从而剥夺了她们再婚的权利。

第三,法律保护丈夫有休妻的权利。即丈夫有片面离婚的权利,而妻子却不享有这种权利。如果妻子对婚姻不满,仅有“背夫亡”而又不被捕获的狭窄小路可以走。至于弃妻的条件是否

是“七去之条”,出土的秦简没有反映。不过,“七去之条”在当时已经形成,这就是:“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从上面不难看出,秦律虽然也维护男尊女卑和夫权,但对夫权还是有一定所限制的,对妻子人身权利的保护也和汉以后的历代王朝是大不相同的。这里既没有“夫为妻纲”的影响,也没有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这就是秦朝婚姻法律制度最大的特色。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呢?第一,众所周知,汉中期以后统治者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与此相区别的是,秦朝是通过商鞅两次变法而发展壮大的,是以法家思想来治国的。这是造成秦朝婚姻法律制度不同于以后各代的最主要的原因。儒家提倡亲亲,敬长,认为“人人亲其亲,长起长,而天下平。”法家则与之不同,例如《商君书·开塞》认为“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可以看出,法家和儒家在家庭伦理方面是有很大区别的。由于指导思想的不同,所以在秦律中关于婚姻方面的规定显然少了儒家仁义思想的影响,是较为单纯的法制。正因为如此,秦律比起后世的法律来,其暴力的性质就显得更加赤裸裸。 第二,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的祖先处于西戎游牧部落之间,“好马及畜,善养息之”,是一个以畜牧为主的部落,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原地区早已进入文明社会时期,秦还一直过着原始部落的生活,它的文化比齐鲁之邦落后,比起中原的其他国家,它并没有传统的束缚,它的法律自然受到原始生活的一些影响。秦律中关于妻子人身权利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秦人的原始婚姻家庭的一些观点。第三,婚姻制度是民事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传统中国法律向来是重刑轻民,比起秦朝刑事法律的残酷,婚姻制度离政治的距离更远一些,这样,婚姻制度也就少了一点血腥,而多了一点原始“民主”。 虽然,秦律中,妻的地位较后世略高,法律对于夫权的限制较后世略多,妻与夫同为家庭之“主”,但总的来说,妻的地位仍然要低于夫。法家主张“正君臣上下之分”,主张“尊主卑臣”,甚至用严酷的法律维护这种由社会政治地位决定的等级秩序,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家对家族伦常秩序一概否定。

尽管法家经常在理论上抨击儒家的家族伦理道德,其实在政治实践中,并没有完全排除这些伦理道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加以维护。法家思想作为战国时期的一个密切关注现实并积极投身于现实政治事务的群体,其思想和言行不可能与传统完全割裂,更不可能脱离当时的现实。

当然,秦朝妇女的地位相对后世略高一些,和我们现在说的“男女平等”,提高妇女的地位的意义显然是不一样的。其实在婚姻制度和礼仪教化方面,秦同齐鲁只有量的差异而无质的区别。

特别是在基本的婚姻制度方面,因为家庭和私有财产的存在和发展,基本的一夫一妻制和补之以一夫多妻制,秦和齐鲁都是大同小异,而不会有本质的区别。

尽管如此,秦朝完善的婚姻制度多少还是有些出乎现代人的意外。我们从睡虎地秦简中发现的不止是秦朝的法律和公文,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更多的了解了我们的祖先,更多的了解了秦朝社会

篇二:婚姻与家庭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妇联的姐妹们:

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在美丽的宁夏,与妇联的领导们、朋友们坐在一起,面对面地向大家介绍婚姻与家庭杂志,汇报我们的办刊工作。

有26年历史的《婚姻与家庭》杂志,一直是全国妇联指导妇女工作、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宣传舆论载体。我们的目标之一就是努力做好各级妇联组织的助手,成为妇女工作战线中的一支生力军和服务队。

但过去,对婚姻与家庭这本杂志的认识一直有模糊不清的地方。有些人认为情感问题、家庭问题只是个人的私事,与别人无关,与社会无关。婚姻与家庭杂志不就是登点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情吗?有什么意义,有什么价值。

事实上,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就可能已经发现:婚姻情感话题正在越来越频繁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非诚勿扰》类的相亲节目为什么会火?《双面胶》《媳妇的美好时代》《幸福来敲门》这样的电视节目为什么收视率那么高?一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出台又为什么会让那么多人议论纷纷?就是因为“只有婚姻家庭幸福,人生才能成功圆满”的观念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而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又给人们的情感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个人能否妥善处理两性关系以及亲子关系,就显得尤其重要,它除了关系到自身的生活质量、前途命运,以及一个家庭所有成员的幸福指数,甚至有些时候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祥和。

每一天当我们翻开报纸,都会发现很多大大小小的社会事件背后,都离不开婚姻或家庭四个字。或许您还记得引发社会热烈讨论的药家鑫一案。药家鑫孤僻、偏执的思维和残忍的行事风格是如何形成的?从药家鑫父母在事后的反省中我们看到,从小母亲对他极度溺爱,父亲则对他极度苛刻,甚至因为弹不好琴,把他关到地下室,还对他奉行棍棒教育。如果通过心理学的分析可以发现,他在撞人后疯狂杀人的那一刻,潜意识里是在发泄对父亲的愤怒。一个三口之家的关系没有处理好,让另一个三口之家无辜受害,一个家庭不和谐,给社会也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夫妻因为吵架,摔死自己的孩子;婆媳因为不和,引发杀人血案……这样比比皆是的社会事件恰恰说明,家里的事没有一件是小事。

正如中国古训所说: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2010

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高屋建瓴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把建设和谐家庭的意义提升到了新的高度。2011年7月6日,宋秀岩主席在全国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也指出,我们要创新思想教育方法,扎实做好疏导妇女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随时随地为妇女化解心理困惑、疏导负面情绪,调适婚姻家庭关系。宋主席强调的这些工作,恰恰是《婚姻与家庭》杂志一直在做的事。可以说,《婚姻与家庭》杂志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无论从党的政策、妇联的工作方向还是社会大众的需求上看,都需要这样一本为家庭提供情感帮助的杂志。

而《婚姻与家庭》也在牢牢把握这样一个发展契机,致力于打造中国情感帮助第一品牌,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她已经成为宣传、倡导“建设和谐家庭”的必读刊物,不仅影响和改变了众多的读者以及家庭,还成为各地妇联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的好帮手。

下面,我通过杂志2011年所刊登过的一些选题与内容,具体向大家介绍一下《婚姻与家庭》的办刊特色,以及它在帮助妇联组织开展工作上的优势。

第一,提供情感帮助,是各级妇联“妇女之家”发挥情感疏导功能的有利武器。

2011年6月4日,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连续30年上升,每天我国有5000多对夫妻离婚。来自我们妇联的数据也显示,我国城乡婚姻家庭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婚姻家庭类问题已经占妇联上访的60%左右。基于这样的背景,大家都明白解决妇女群众婚姻家庭问题很重要,但如何去做却陷入困境。找专家咨询,太贵;看心理学的专业书籍,又看不懂。

而《婚姻与家庭》杂志恰恰发挥着连接读者和心理专家的桥梁作用,著名心理专家黄维仁、岳晓东、金韵蓉、张德芬、李子勋、武志红、吴熙娟、乐嘉等,都是我们专家团队的一员。我们的文章通过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案例,配以专家点评,用通俗化解读的方式,让读者明白:在自己遇到同样的问题时,应该怎么想,可以怎么办。应该说是花低廉的价钱获得了受益终生的权威指导。

2011年10月上半月刊登了这样一个故事《合法换妻,20年后的初恋回归看起来很美》:说的是江苏淮安有两对夫妻互为对方的初恋情人,相约在同一天去民政局离婚,然后重新组合。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份,

当时有很多媒体报道这件事。但我们杂志的报道没有停留在新闻的层面上,也没有像很多媒体一样挖掘他们的初恋故事,而是把侧重点放在婚姻重组之后。像我们当初预料的一样,这两对夫妻在重新结婚之后,只经历了短暂的感情蜜月期,就开始发现对方已经不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与初恋生活在一起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甚至不如自己刚刚结束的婚姻。为什么会这样?接下去还能怎样?难不成再离一次婚吗?两对夫妻又重新陷入了苦恼之中。

虽然生活中我们也许不会像这两对夫妻一样有机会重新与初恋结合,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人的婚姻都或多或少会受到来自初恋的影响。尤其是当生活不如意时,就容易回过头去找原因,以为如果当初嫁给另外那个人,今天的日子会更好一些。在我们文章后面的点评中,专家分析说:世间不是完全没有重拾初恋后完美的结局,但是客观地分析一下,概率还是比较低的。一是因为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二是因为其实他们真正拥有的也只有记忆而已。对方的真实当年就未必有多了解,何况经历多年后彼此还会有许多变化。因此,她认为这两对夫妻的处理过于冲动,他们可以结束不满意的婚姻,但对于和初恋的再婚,还应有更理性的认识。要想到,初恋情人也绝不是完美的象征,他可能也有自己的难以接受、难以忍受的部分。和初恋的结合,也要经历从理想化到现实接受、磨合的过程。

读者看完这个故事后,对于这两对夫妻的问题所在就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以后,自己或者朋友遇到类似的问题,也知道该如何去处理。所以,开个玩笑,再见到初恋情人,大家也不用那么激动了。因为你知道,就算你们鸳梦重温,一样有很多问题需要去面对。还不如下点功夫,努力把眼前的婚姻经营好。

今年的杂志中,类似这样典型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还有湖南张家界一对中国夫妻生下一个黑孩,引发了丈夫对妻子是否出轨的怀疑,这篇文章点题之处就是夫妻间的信任问题。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总之,经常听到妇联的同志向我们反映说:婚姻与家庭杂志真的很有用,看完了之后可以把里面的分析运用到接待上访的实际工作中,非常有效。

《婚姻与家庭》杂志正在努力成为和谐家庭建设必读刊物,也希望可以成为妇女之家常年可供阅览的必订刊物,今后我们要争取进入各级妇联的“妇女之家”,将我刊“情感帮助”的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婚姻与家庭杂志将以不见面的专家身份,润物细无声地给予广大妇女潜移默化的影响。把杂志拥有的最权威的专家资源,转化成广大妇女自我疏

导、自我调适、自我成长的有力帮手。

第二,宣传幸福榜样,是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贴心助手。

在直面情感问题、化解家庭矛盾的同时,婚姻与家庭杂志也非常重视从正面来树立幸福榜样,弘扬家庭美德,宣传让爱情活在婚姻里的技巧。我们的理想就是要为人人都拥有纯洁的爱情、美满的婚姻、幸福的家庭而不懈努力,让爱情活在婚姻里,让爱活在家庭里。

中国的家庭关系正在由传统的义务型,转化为现代的情感型。这就使得夫妻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中心,夫妻之间的情感成为家庭中最为敏感的问题。夫妻之间有无爱情,是否情投意合,成为家庭中头等重要的事情。

在我们今年刊登过的人物中,有著名导演王小帅、《媳妇的美好时代》导演刘江、以一曲《忐忑》扬名天下的龚琳娜、与张艺谋一起导演印象系列的王潮歌,还有琼瑶、许常德、张德芬、痞子蔡等。

通过他们对自己幸福生活的讲述与感悟,读者可以学习到一些夫妻相处的技巧、婚姻保鲜的窍门,以及使自己的婚姻更幸福的理念。从他们的故事中,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幸福的婚姻不是没有问题的婚姻,而是善于解决问题的婚姻。

被动的女人总是等着天上掉下一个好男人,似乎找到了好男人就可以拥有幸福的婚姻。其实我们知道,两个好人在一起并不见得就幸福。只有主动经营婚姻,擅于解决问题的人,才能拥有好的婚姻。

这样的观点也一直贯穿在婚姻与家庭杂志的《体验》栏目中。在这个栏目中,我们请读者亲自体验心理学教给我们的一些相处技巧以及幸福方法,比如《这5天让男人当主妇》,让妻子得知丈夫的不容易,丈夫也体会妻子的辛苦;比如《将亲密一点一点吻回来》,简单的一个吻,就能化解夫妻关系日渐疏离的中年懈怠;比如《交换不能说的秘密》,通过夫妻互换日记,让对方得知原来面对同一件事情,我们的想法和需求如此不一样,我们都误读了对方;比如《5天挽回精神出轨的丈夫》……等等。这些文章告诉我们:其实只需要一点点心理学的技巧,只需要一点点的改变,爱就能重新回来。

第三,关注热点话题,为各级妇联组织把握妇女思想动态开展工作提供可借鉴的视角。

婚姻与家庭杂志一直密切关注婚姻家庭领域的最新焦点问题,剖析社会热点事件,引导读者更好地体悟婚姻、情感和人生,建立和谐的夫

妻关系、亲子关系、家人关系,从而建立和谐的家庭。而这些深入的分析、权威的解读也为各级妇联的同志们把握妇女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主动开展工作提供了值得借鉴的视角。

2011年母亲节前夕,“虎妈”引起了全球对中国式教育的关注和讨论。是不是中国的妈妈都是母老虎?中国的妈妈是专制、恐怖的代名词?虎妈的教育是否适合中国?在《中国式妈妈》的策划中,我们为读者还原生活中最真实的中国妈妈,并提供了更多适合中国妈妈的教子之路。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婚姻家庭中需要公证的事件越来越多。公证处从昔日的冷冷清清到如今的门庭若市,其实是时代和婚姻变迁的浓缩体现。针对这种变迁,本刊推出《新公证时代》的策划,解读婚姻家庭中与公证有关的种种故事,主人公背后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以及它反映出的婚姻在新时代的变迁和意义,并为公证时代的婚姻如何走向幸福提供了答案。

再有,就是最近媒体上最热的事情,想必大家也在关注。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开始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尤其是女性情绪的大爆发。引爆情绪的主要有两条: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简单说就是:公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份;老公婚前已支付首付款买的房,老婆婚后没份。

面对这两条规定,预想着将来丈夫出轨自己不得不净身出户的女性,在网络上宣泄着愤怒、不满和无奈。不少女性说,这其实是一部“男人的法律”,为男人出轨提供了便利,给婚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而女人对于婚姻的付出被全部忽视,然后一无所有。解释三真的这么不公平吗?我们该如何看待这部法律,抨击它,还是利用它保护权益?

2011年10月下半月刊热点栏目中,我们对这一话题进行了讨论。分别邀请了法律专家、女性专家、心理专家,从三个角度来解读。法律专家对女性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指出人们之所以会这么评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新法存在误读,对部分新解释没有充分理解,不免有些断章取义。而且,不能孤立地看待新解释,不能离开婚姻法的主干来看,如果对新解释有了全面了解后,大家会发现,本次的新解释还是充分考虑了女性权益。

而女性专家认为:解释三的有些条款突出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条款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弱势者不利,值得讨论。例如,

篇三:《超级演说家》中黄小山《婚姻与爱情》的演讲稿

婚姻与爱情

古代有位美女,嫁给了一个矮矬穷,她整天站在窗边以泪洗面。终于有一天,她与从楼下经过的一个高富帅一见钟情。她认为这才是她的爱情,她要摆脱旧的婚姻的枷锁,于是她一狠心,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如果此事发生在今天她大可不必死,只需找我帮她打一个离婚诉讼即可,武大郎也不用死了,兴许他还能拿到一笔可观的分手费。潘金莲为什么要杀死武大郎,因为她认为她和武大郎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情了,而她和武大郎之间的婚姻成了她追求新的爱情的绊脚石。30多年前,我削尖了脑袋考入北大,研究法律,研究哲学,但至今我一直解不开一个谜。那就是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婚姻又是个什么西西,而这个东东和西西之间又存在着什么南南北北的关系。我的人生经历和我的直觉告诉我,爱情其实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一种信仰,一种向往,一种对真善美的追求,信则有,不信则无。什么海枯石烂,什么白头到老,那不过是诗人的一种浪漫情怀和我们每一个人的自欺欺人。正所谓秀恩爱死得快,古往今来多少钻石爱情,到头来都变成一盆狗血,一地鸡毛。有时夫妻之间,爱与不爱的转换速度之快,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那婚姻是什么,婚姻其实就是一种契约。谈恋爱说穿了就像是合同谈判,初吻是一种合作的意向,交换定情物更像是一种合同定金,结婚登记其实就是合同签订,入洞房就是合同的旅行,离婚那是合同的解除。婚姻最大的敌人是什么,那是欲望。人类的欲望与生俱来,无穷无尽,那么怎么办,不停的去离婚?肯定不行。因此我们必须需要一个东西,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来控制我们的欲望。那这个东西,就是诚信和契约精神。其实婚姻很简单,婚姻就是喂马劈柴,就是关心粮食和蔬菜,就是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其实用他的生命为我们描绘了一幅非常温馨的真实的婚姻的画面。海子是疯癫的,他捧着两本书《圣经》和《瓦尔登湖》到长城的起点去寻找爱情。而海子又是幸福的,当他的身躯躺在长城起点的这篇土地上,当他的头颅枕在那冰冷的铁轨上的那一刻,我相信海子,他找到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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