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时工聘用协议书
兼职小时工聘用协议书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
被聘用者(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学历:_____
籍贯:_____民族:_____年龄: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家庭住址: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小时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自 2011 年 月日起至 2011 年 月 日
二、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工作时段: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三、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有效工作时间付给工资,工资标准为 。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出现迟到、早退、打破餐具、与客人纠纷等情况按照公司制度处理)。
3. 在工作期间,非甲方原因(如违规指挥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兼职小时工的养老保险费按我市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进行缴纳。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乙方提出离职, 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找到接替乙方工作的人员。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向乙方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①事实表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③乙方具有不良行为,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④应聘或签订协议时未反映真实情况,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
5.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6.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篇二:小时工合作协议(单位版)
(小时工)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介绍人力事宜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1、人员数量、条件及模式
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于日向甲方推荐不少于位劳务工供甲方面试选拔录用。
1.2:乙方介绍予甲方选拔的劳务工条件和人数标准必须符合甲方的招工要求,且依甲方每月需求的是时间进行介绍,乙方推荐之劳务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1.2.1: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行业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1.2.2:年龄:男:16周岁,女:16至
1.2.3:十指与四肢健全,无纹身,无传染疾病,五官端正。
2、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对乙方介绍的劳务工进行面试选拔,协助办理录用手续,劳务工在甲方之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由甲方统筹安排。工作待遇依本协议由甲方与劳务工另签署劳务协议约定。
2.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代表证、开户行许可证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等资历证明,向甲方申请建立厂商资料。
2.3:乙方不得以欺骗、暴力、胁迫等方式招录劳务工介绍给甲方,且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负责做好劳务工因不符合甲方要求而被终止劳务关系的劳务工离岗组织工作。
2.5:乙方招聘的/人。
3、协议期限及劳务工待遇
3.1: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日起至年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的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减少或增加介绍劳务工之人数,乙方愿无条件配合。
3.2:劳务工工资按以下约定方案给付:
3.2.1: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适用保底工资,即劳务工每月保底工时
为 小时,每小时工资为人民币元,如劳务工每月工作时数超出保底工时,则超出工时之工资按每小时工资人民币 元整计算。劳务工每月工资由甲方依约核定算出给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务工不享有每月保底工时,其每月工资按实际出勤累积工时核算。
3.2.1.1:逢国庆、中秋、元旦之月份,实际出勤数未达当月保底工时时数。
3.2.2月年日止,双方同意劳务工工作期间每月按实际出勤累
积工时核算给付,每小时工资为人民币元整。
3.3:劳务工工资支付方式: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案之一给付劳务工工资,若甲方依本协议约定给付工资发生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请勾选以下其中一种方案)
3.4.1[ ] 甲方依每月底考勤记录结算劳务工工资,比照正式员工工资发放于次月15日将前月工资全
额以存折转帐的方式发放给劳务工。
3.4.2[ ]日前
到甲方进行劳务工工资核对,同时甲方于当月 日前以支票或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相应金额工资(如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须顺延相应天数)乙方需要在收到工资后未及时发放给劳务工而引起的争端,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4:除本协议上述约定外,劳务工工作期间不享受甲方正式员工之其他福利待遇。本协议双方约定之工资标准均以税前工资,甲方实际支付劳务工之工资为税后工资。
4、委派驻厂辅导人员
4.1.乙方应委派驻厂辅导人员(年龄22-35位进驻甲方厂区,甲方有权提前审核乙方所委派辅导
人员之任职资格,对确认符合资格之辅导人员免费提供在厂住宿,交给付人民币 元/月(税前)津贴,该津贴比照甲方正式员工薪资方式发放给(即于每月15日以存折转帐的方式发放上月津贴)。辅导期间辅导人员自行负责所有餐饮。
4.2.辅导人员应对劳务工进行辅导,切实做好劳务工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促使劳务工作树立良好的就业
观及职场伦理,并做好与甲方与劳务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了解劳务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甲方如实反映。
4.3.乙方委派至甲方的辅导人员,需尽心尽职做好辅导工作,若未做好此项工作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
换其他人员至甲方继续辅导,如因辅导人员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取消发放辅导人员津贴并主张抵消。如甲方要求调换辅导人员,乙方不即调换的,甲方得自要求之日起,按日计算,向乙方请求给付相当于辅导人员每日津贴金额的惩罚性违约金,就该惩罚性违约金甲方并得自应支付给辅导人员的津贴中直接扣除之。
5、其他约定
5.1.乙方对于从甲方获得或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甲方的甲方营业秘密等机密资料,无论口头或书面,负有保
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交付或其他方法提供予任何第三人。
5.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
就甲方因此的受之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5.3.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
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5.4. 甲方负责乙方劳务工工伤意外等保险,工作期间引起的一切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5.4.双方就本协议所另行签订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
充协议为准。任一方违约终止本协议
,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之损失。5.5.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解决合意
而需起诉讼者,则该等争议或者请求应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5.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代表人(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篇三:小时工劳务协议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小时工使用)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 约 须 知
1、小时工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
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小时工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小时工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攀枝花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终止小时工用工的,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甲方: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
乙方: ,性别 。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
第四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
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工资发放时间为 (甲方每15日向乙方支付一次劳动报酬),工资发放方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
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不承担代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行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经认
定属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按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2、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3、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
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4、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
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工作业务,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3、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攀枝花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攀枝花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