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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的条件和程序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6  分类: 优秀范文 手机版

篇一:发展新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机关党工委发展党员程序相关材料

一、入党的手续

1、要求入党的人向党支部志愿提出申请 申请人志愿(非强迫、非动员)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必须用钢笔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入党申请书的写法包括:①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②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③自己和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申请人向党支部志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一年以后,通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经党小组推荐,是团员的需经团委推荐,最后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表现、思想状况,研究决定推荐为重点培养对象。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发给《发展党员重点培养对象考核表》,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培养联系人。同时重点培养对象向党支部报送自己撰写的自传和思想汇报材料。

3、确定为发展对象 从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至少经一年的培养教育(听党课、做思想工作、给任务、压担子提供考验的机会),成熟后,支部委员会根据现实表现符合入党条件经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同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培养联系人仍然作为入党介绍人),发给入党志愿书。

4、政审 支部派人分别到其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了解情况(或发函),主要内容:是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态度,形成书面证明材料(材料应有支部公章和相应上一级党委的意见和公章),然后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5、公示 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要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的写法:首先写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支委会的意见,包括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列为重点培养时间、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培养联系人情况、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培养期间受奖惩情况等。;其次标明公示的时间段;最后写明举报或反应的电话(机关党工委8151923,总支、支部的电话)。公示完毕写出公示结果。

6、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机关党工委的短期培训。培训内容:《党章》、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要文件等。

7、接收为预备党员 经政审、公示、短期培训,均符合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即全体党员会)。参会人员至少达到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2/3,最好100%参加。经充分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报投票汇总表,有监票人计票人签字),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意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1/2以上),形成决议。决议应标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同意票数、弃权票数、反对票数。将填写好的志愿书及相关材料上报党工委审批。

8、批准为预备党员 上一级党工委指派专人同预备党员谈话,同时进行调查了解,了解内容为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觉悟以及组织发展的手续和程序。把了解到的综合情况报党工委,然后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审批成为预备党员。并通知支部,发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预备党员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外,其它权利与义务都同正式党员一样,特别提醒,从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9、宣誓 支部或党工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誓词见《党章》)。

10、支部继续培养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支部和介绍人应

继续培养、教育、考察一年。

11、预备党员转正 经预备期的培养、教育、考察满一年后,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经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为转正对象。公示7天,写出公示结果。均符合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即全体党员会),参会人员至少达到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2/3,最好100%参加。通过投票表决(报投票汇总表,有监票人计票人签字),接收为中共正式党员(同意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1/2以上)。形成决议,决议应标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同意票数、弃权票数、反对票数。将志愿书及相关材料上报党工委审批。 .

12、审批转正 党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查上报材料,研究讨论决定能否转正,并形成决议,通知党支部。预备期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二、入党程序:(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程序)

参加人:全体党员、预备党员、申请人,也可以让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开始,说明议题。

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他情况。

3、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表明是否同意入党的意见。

4、支委会委托支委,报告申请人的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政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5、全体与会人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填写在志愿书上。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有关几个时间

①写申请书时间至少一年后党支部方可考虑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②重点培养时间满一年后党支部方可考虑其为发展对象。③政审材料(证明、综合)应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之后,公示之前。④公示时间应在政审之后,支部大会之前(转正公示应在支委会之后,支部大会之前)。⑤短期培训记录记载应在支部大会以前。⑥确定为发展对象到支部大会通过不得超过一个月。

2、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记录应有的材料

支委会记录

①支委会记录应有确定其为重点培育对象的会议记录。②支委会记录应有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③支委会记录应有确定其为转正对象的会议记录。

支部大会记录

①不设支委的支部,支部大会记录应有一年前确定其为重点培育对象的会议记录。②支部大会记录应有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记录。③支都大会记录应有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记录。

3、审批预备党员报党委的材料有

①申请书;②志愿书;③自传材料及思想汇报材料,学生入党还应有团委推荐材料;④政审材料(每人一份);⑤综合政审材料;⑥公示材料;⑦公示结果;⑧决议⑨票决汇总表。

4、预备党员转正报党委的材料

①预备党员转正申请;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③转正公示材料;④转正公示结果;⑤ 决议 ⑥票决汇总表

5、决议的写法

经×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投票表决同意接收×××同志

为中共预备党员(应到党员×人,实到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同意×票,弃权×票,反对×票)。

经×年×月×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投票表决同意该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应到党员×人,实到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同意×票,弃权×票,反对×票)。

篇二:入党条件和程序

入党条件和程序

一、入党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二、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是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原则性、业务性较强,是一项工作量较大经常性的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步骤:

1、建立和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

3、分析确定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对象

4、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的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列如发展计划

5、对列如发展计划符合党员条件的进行政审,报组织部预审,同意后发入党志愿书。

6、召开支部大会。

7、总支集体讨论审查,报组织部审核。

8、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9、党委审批。

10、做好预审意见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1、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期满的符合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

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是工人的上交市人事劳动局存档)。

发展党员工作问答

1.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

篇三:入党标准手续和程序

入党标准手续和程序

党组织吸收申请入党的同志入党,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发展一名新党员主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阶段;二是从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要求入党人和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整套严格的程序。

1、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这是因为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决心承担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对此,来不得半点强迫,必须自觉、自愿。为了郑重表达自己的决心,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培养考察,申请入党人必须自觉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在写了入党申请书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考察,各方面表现较好,入党愿望迫切,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

3、确定党员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表现好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培养对象,填写《党员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支部对他们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般采取以下方法: ①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帮助,促进他们尽快成熟,每两个月填写一次培养情况。 ②参加党课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小组学习。

③吸收他们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

④给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提供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党员培养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出书面思想汇报

4、确定发展对象。党员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及团组织的推荐,在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可将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而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要经过党的基本知识的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且考试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被定为发展对象后,在培养和教育方面,要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还要对即将发展的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公示和预审。

①政治审查。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的手续,政审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弄清他们本人及其亲属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发展对象在接受党组织的审查时,一定要忠诚老实,不能回避问题,要向组织交真心、说真话。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再作为发展对象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②公示。对于即将发展的对象,党支部以公示栏或会议通报等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左右。

③预审。这是党组织发展党员中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有效地监督和指导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入党手续,确保党员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由党委组宣部实施,两种方式:一是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看其是否成熟,能否发展。入党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员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等。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

6、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之一。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是对申请入党人的一次实际教育,申请入党的同志在填写时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党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隐瞒。

7、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做出决议。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这是我们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支部大会上,入党申请人要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本人历史和现实表现等主要情况,有时还要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介绍人要将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等情况向党员大会做出负责的、实事求是的介绍,并表明自己的意见;出席支部大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和表决。认为合格后,支部大会形成决议报上级组织审批。能不能批准,入党申请人都要正确对待。

8、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审批前,上级党组织还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及其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经过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

9、入党宣誓。面对党旗举行入党宣誓,是我党的传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的一项庄严的、生动的党性观念教育。

10、预备党员的考察。预备期为一年,支部将考察情况载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1、预备党员的转正。按党章规定,要经过下列程序:本人提交转正申请——党小组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定——上级党组织审批。

要求入党的同志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成为一名中共党员,这是一件非常值得自豪的事情。但必须牢记,一个人组织上入了党,是自己政治生活新的开端。新入党的同志,要把入党做为继续前进的新起点,用党员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使自己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入党详细过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入党的条件和程序)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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