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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证券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11  分类: 优秀范文 手机版

篇一:香港证券从业资格卷一试卷

換。2.

II.

市場失當行為

A. B. C. D.

I、II、III。 II、III、IV。 I、III、IV。 I、II、III、IV。

III. 資金隨便進出香港市場

IV. 基金經理將資金在股票及外匯等投資之間轉A. B. C. D.

II、III。 I、II。 I、II、IV。 I、III、IV。

5.

以下哪些與證監會有關的委員會的描述是正確的﹖ I. II.

單位信委員會核准單位信託、互惠基金。 股份登記機構紀律委員會初步聆訊及確定股份登記機構有關的紀律事項。

以下哪些描述可反映以監管機構評審結果為本制度I. II.

該制度關注於最高披露限制及提供有關公開發由監管機構篩選出不受歡迎參與者及不受歡迎

III. 投資者教育諮詢委員會就設定投資者教育目標

向證監會提供意見或支援。

IV. 諮詢委員會負責就有關證監會目標及職能的政

策事宜向證監會提供意見,並有執行權力。 A. B. C. D. 6. 宜。

II.

監察持牌法團維持最低的資金水平 作為上市公司須承擔的持續責任。 IV. 確保上市公司的財務結構保持適當的水平。 A. B. C. D. 7. 8.

1

的理念﹖ 售的資料。 發售。

III. 股份發售須確保發起人與投資之間存在公平均

勢,或投資公眾擁有風險與回報之間的公平均勢。

IV. 本地監管機構的規管及評審標準較外地嚴格得

多。

3.

以下各項中,哪些是正確的﹖ I. II.

由金銀業貿的成員發起的「紙黃金計劃」由證強積金管理局負責審批核准註冊計劃的受託人A. B. C. D.

I、III。 II、III。 I、II、IV。 II、III、IV。

I、II。 II、III。 I、II、III。 I、II、III、IV。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負責: I.

監管公眾公司的收購及合併以及股份回購事

III. 監察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確保其行

I、IV。 II、IV I、III III、IV。

監會負責授權。 的事務。

III. 強積金管理局處理與強積金產品及核准受託人

有關的投訴,必要時提交予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以採取行動。

IV. 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由保險業監督認可。 4.

A. B. C. D.

I、III。 II、III。 I、II、III。 II、III、IV。

證監會在符合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在何種條件下可I. II.

有關機構全面遵守保密條文。

已與證監會簽訂諒解備忘錄的金融監管機構。

披露機密資料﹖

III. 任何人向證監會以個人名義提出查詢申請。 IV. 涉及認可財務機構。 A. B. C. D.

I、II。 I、II、III。 II、III、IV。 I、III、IV。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就證券及期貨合約而言,在任何情況下,如某人蓄意或罔顧後果地製造下述何種情況,則虛假交易即告發生﹖

I. II.

設定非真實的價格。 穩定價格。

以下哪些關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

所)的描述是正確的﹖

市。

III. 香港交易所屬下有兩間交易所及三間結算所。 IV. 香港交易所負責確保分別在透過聯交所及期交

所買賣的證券及期貨合約能夠在有秩序及公平的市場交易。 A. B. C. D.

I、II。 II、IV。 I、III。 III、IV。

12. 以下哪些有關董事的職權規定是正確的﹖

I. II.

銀行不可向公司董事提供借款。

《公司條例》附表A規定了董事酬金須由公司

的股東大會釐定。

III. 如果董事並無披露其代表公司所訂立的合約涉

及個人利益,則公司可選擇免除該合約的責任。 IV. 股東可在股東大會上以過半數票追認董事的失

職事項。 A.

I、II。 II、III。 II、III、IV I、II、III。 B. C. D.

13. 在何種況下公司可進行自動清盤﹖

I.

14. 制訂《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原因包括:

I.

香港金融市場面對著來自世界各地的競爭日趨激烈,需要建立一個徹底有效、現代化且靈活的監管制度。 II.

簡化規管架構及提高效率。 能與國際慣例接軌。

IV. 提高監管的嚴苛性,對涉及市場失當行為人士

予以嚴懲。 A. B. C. D.

15. 《證券及期貨條例》內關於備存記錄的規定包括:

2

9.

10. 根據《公司條例》,以下哪些關於公司組織大綱及細則的說法不正確﹖

I. II. 行為。

III. 公司組大綱及細則構成公司及其股東之間的協議。

IV. 組織細則列明公司的股本,並聲明公司的註冊

辦事處將位於香港。 A. B. C. D.

11. 根據《公司條例》,哪些人士可獲委任為董事﹖

以下哪些有關香港的法律制度的描述是正確的﹖ I. II.

衡平法補救是用於補充普通法的不足之處。 由法院法官對法例和普通法的詮釋作判例。

III. 特區首長可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 IV. 法例由立法會過成為條例。 A. B. C. D.

I、II、III。 I、II、IV。 II、III、IV。 I、II、III、IV。

由董事作出一份法定聲明,指明經董事會上的決議通過,公司有必要清盤。 公司擬定的存在期限屆滿。

II.

III. 公司為欺詐目的而成立。

IV. 公司的組大綱訂定,某些事件一旦發生,公司A. B. C. D

I、II。 I、III。 II、III、IV I、II、IV。

即須予解散。

超越組織大綱所列明的公司宗旨條款的行為因越權而無效,不具法律效力。

組織大綱列明股息、儲備、帳目及審計等財務

I、III。 II、III。 II、IV。 I、III、IV。

III. 配合香港金融市場與全球趨勢發展一致性,使

I、II。 II、III。 I、II、III。 II、III、IV。

I. II.

持有至少兩股的股份作為董事資格股。 受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處分,對其資格不構成

影響。

III. 並非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 IV. 年滿18歲的人士。 A. B.

I、III。 II、IV。

I. II.

授權證監會訂立規則規定中介人備存記錄。 該條例並不適用於註冊機構(認可財務機構)。

III. 中介人的有聯繫實體須按證監會所定規則就所

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備存記錄。

IV. 任何人士如意圖詐騙而銷毀任何記錄或沒有備A. B. C. D.

16. 在何種情況下,證監會會委任核數師: 告。

IV. 該持牌法團或有聯繫實體未有呈交年度帳目及A. B. C. D.

17. 證監會可發出的干預通知內容包括:

I. II.

接管持牌法團的業務,由證監會派人代為管理限制持牌法團的業務活動。

及經營。

III. 阻止持牌法團處置或處理由該法團或其他人士

持有而屬於其客戶或其本身的財產。 IV. 要求持牌法團保存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財產。 A. B. C. D.

18. 《證券及期貨條例》對權益披露的規定包括:

19.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以下哪些情況可毋須獲發

牌﹖ I. II.

僅為第9類受規管活動而進行第1及第2類活動,並獲發牌進行第9類活動的人士。 僅為其全資附屬公司而進行第2類受規管活動的公司。

III. 進行完全附帶於其專業的第4、第5、第6及第

9類受規管活動的專業會計師、律師及法律顧問。

IV. 僅為第1類受規管活動而進行第4、第6、第9

類活動,並獲發牌進行第1類活動的人士。 A. B. C. D.

I、II、III。 II、III、IV。 I、III、IV。 I、II、III、IV。

存記錄,即屬違法。

I、II、III。 I、II、IV。 II、III、IV。 I、III、IV。

I. II.

原持牌法團的核數師涉及內部監控不當而受有有關持牌法團並沒有遵守《財政資源規則》。

關專業團體調查。

III. 證監會收到核數師根據第157條製備的書面報

報告。

I、II。 I、II、IV。 I、III、IV。 II、III、IV。

20. 以下哪些有關發牌規定的描述是正確的﹖

I. II.

證監會發出的短期牌照在24個月內的總持有非持牌或未註冊人士不得使用《證券及期貨條

期合共不得超過6個月。 例》附表6指明的稱銜。

III. 持牌法團的所有董事必須註冊成為負責人員,

並負責監督該持牌機構的受規管活動。 IV. 持牌法團的負責人員須未曾遭專業協會施以各

類紀律處分。 A. B. C. D.

21. 根據證監會的指引,申請成為持牌代表的條件包括:

I. II.

具大專學歷或行業認可資格。 通過勝任能力測詴。

I、II、IV。 I、III、IV。 II、III、IV。 I、II、III、IV。

I、II、III。 I、II、IV。 II、III、IV。 I、III、IV。

III. 年滿21歲。 東。

A. B. C. D.

I、II、IV。 I、III、IV。 II、III、IV。

I. II.

股東權益超越10%或越過高於10%的整體百分上市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必須披露權益且

IV. 不涉及破產訴訟或成為資不抵債公司的大股

率時,便須具報權益。 並無任何起點限制。

III. 保管人持有的權益可豁免披露。 IV. 全資擁有附屬公司可享有某些集體豁免。 A. B C. D.

I、II。 II、III。 I、III、IV。 II、III、IV。

3

I、II、III、IV。

22. 以下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I.

2003年4月1日註冊為證券交易商的中介人,在過渡期內可進行第1類、第4類、第8類及

第9類受規管活動。 II.

聯交所交易所參與者若為證券合夥商號,僅可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實施後兩年內運作。 III. 有意透過交易進行交易的人士必須持有交易

權,並在聯交所註冊為(聯交所)交易所參與者,或(期交所)交易所參與者。

IV. 所有(期交所)交易所參與者必須註冊成為期貨

結算公司參與者。 A. B. C. D.23. I. 定。

II.

獲發牌從事任何一項或多項受規管活動(不包括第4、第5、第6及第9類)的公司,必須編製速動資金每月申報表。

III. 證監會可核准某些不持有客戶資產的法團成為

「介紹代理人」,毋須維持最低繳足股本。 IV. 持牌法團可向證監會申請,若符合規定速動資

金或繳足股本規定中的一項,可豁免另一項。 A. B. C. D.

24. 以下哪些交易內容毋須發出成交單據﹖

25. 根據《證券及期貨(備存記錄)規則》以下哪些規定是正確的﹖

I. II.

所有記錄須保存6年。

備存記錄應以書面或以可隨時取得並改為書面形式的任何方式備存。

III. 中介人所收取的指令及指示的記錄應保2年。 IV. 電話錄音帶記錄須保持最少1個月。

4

A. B. C. D.

I、II。 I、III。 II、III。 II、III、IV。

26. 根據《證券及期貨(帳目及審計)規則》:

I. II.

有業務的持牌法團須於財政年度終結時製備業務及風險問卷等附加資料。

核數師須確認中介人是否已根據《證券及期貨(備存記錄)規則》的相關條文備存記錄。 III. 由核數師確認該中介人是否已遵守《證券及期

貨(客戶款項)規則》及《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的特定條文。

IV. 核數師須確認中介人的經營情況是良好。

I、IV。 II、III。 II、III、IV I、II、III。

註冊機構必須符合金管局所定的資本充足規A. B. C. D.

I、II。 I、II、III。 I、III、IV。 II、III、IV。

27. 以下哪兩些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專業投資者﹖

28. 就《強積金條例》在實施過程中的運作詳情作出規

定的主要附屬法例包括: I. II.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 I. II.

認可財務機構。

在香港獲認可的集體投資計劃及其經營者。

I、II。 I、III、IV。 II、III、IV。 I、II、III。

III. 香港大律師公會。

IV.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投資經理。 A. B. C. D.

I、II、III。 I、II、IV。 II、III、IV I、II、III、IV。

I. II.

期貨合約交易。 向專業投資者進行配售。

III. 槓桿式外匯交易合約。 IV. 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 A. B. C. D,

I、II。 II、IV。 I、II、IV。 I、III、III。

III.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產品)規例》。 IV.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規例》。 A. B. C. D.

29. 如上市委員會發現上市發行人、保薦人董事或專業

顧問違反《上市規則》,即可施加以若干制裁,包括: I. II.

私下譴責 公開譴責 I、III。 II、IV。 I、II、IV II、III、IV。

III. 罰款

IV. 禁止出席上市委員會會議 A. B. C. D.

30. 以下哪些關於在聯交所交易的描述是正確的﹖

I. II.

第三代自動對盤系統記錄交易日最後一分鐘的5個按盤價,並取其中間值作為證券的收市價。 兩邊客交易是交易所參與者與其客戶之間所進行的交易。

III. 聯交所交易徵費為每宗證券交易代價的

0.005%,由買賣雙方各自支付。

IV. 聯交所目前使用的交易系統是第三代自動對盤

及成交系統。 A. B. C. D.

31. 風險聲明應論述進行有關活動的特定風險、取得專

業意見的必要性及對客戶所提出鐜易限額的保障程度: I. II.

買賣創業股份的風險指創業板股份波動性較高、過往記錄較短、股份的公開程度不足。 在香港以外地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風指持有海外資產須面對較本地為高的風險。 III. 授權再質押客戶抵押品的風險指授權持牌人或

註冊人再質押或就借貸使用其抵押品及其他事項的風險。

IV.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指客戶可能會因中介人經營

失敗倒閉而蒙受損失的風險。 A. B. C. D.

32. 通過獲得客戶常設授權,獲發牌進行第1類活動的

中介人或有聯繫實體可以:

財務機構以借取款項。 令。

A. B. C. D.

3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

準則》(操守準則)列明在何種情況下,中介人可收取和保留與客戶交易有關的現金或金錢性質的回佣﹖

I. II.

先徵得客戶以書面形式的同意。

經紀佣金比率並不高於一般提供全面服的佣金I、III。 II、IV。 I、III、IV。 II、III、IV。

IV. 代表客戶提取客戶證券,並出售或交收出售指

I、II、III I、II、IV I、III、IV I、II、III、IV

比率。

III. 就回佣及其大概價值向客作出披露。 IV. 與提供回佣的經紀的交易總額,不應超過該中

介人任何一個年度交易總額的50%。 A. B. C. D.

34. 《基金經理操守準則》列明基金經理必須:

I. II.

不應利用股價敏感資料進行交易。

在參與首次公開招股時,分配股份的過程中不I、IV。 II、III。 I、II、III。 I、II、III、IV。

I、II。 I、IV。 II、III、IV。 I、II、III、IV。

偏袒個別客戶。

III. 向關連人士借入或存入款項應按照標準息率條

款,或就該基金而言更優惠的息率條款進行。 IV. 具備有效的監察職能及聘請一名專責監察主

任。 A. B. C. D.

35.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及《企業融資顧問操守準

則》,機構融資顧問指就以下哪些事項提供建議﹖

I. II.

就公眾公司證券的要約及出售。 就企業的資金管理。 I、IV。 II、III。 I、II、IV。 I、II、III、IV。

I、II。 II、IV。 I、III。 I。II、IV。

III. 與《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及《股份購回守則》有關。 IV. 就企業的投資策略。 A. B. C.

I、III。 II、IV。 I、III、IV。

I. II.

使用其持有客戶證券或證券抵品進行股票借貸將客戶證券或證券抵押品轉移至上述實體的任

交易。

何高級人員或僱員。

III. 將其持有的客戶證券或證券抵押品抵押予認可

5

篇二:香港资本市场概况

P2 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 第一阶段:香港证券市场形成于19世纪60年代,香港在经历了19世纪40年代的地产买卖交易狂潮后,其经济在60年代进入一个繁荣发展的时期。随着英国创设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企业组织形成并大力推广,在1866年香港开始股票交易,香港证券市场形成。但到1889年由于盛行卖空交易,导致香港股市首次大股灾。

? 第二阶段:1891年2月,“香港经纪协会”成立,这是香港第一个正式的证券交易所。1911年后,大陆政局剧烈动荡,引起香港股市崩溃。1921年,香港第二间交易所---香港股份商会注册成立。1929年10月,美国华尔街“黑色星期一”的大股灾,开始了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这时以贸易为主的香港经济遭到了重大打击,香港股市同样陷入困境。1941年日本入侵香港,股票交易被迫停止,直到二战结束才重新恢复。1947年,两间交易所合并,成立香港证券交易所。

? 第三阶段:香港政府奉行自由市场政策,使证券市场迅速发展,1969年至1972年间,香港设立了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九龙证券交易所,加上原来的香港证券交易所,形成了四间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间,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96家。

70年代未期,香港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四间交易所发展不均衡,同时由于1974年的股灾,使政府意识到需要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颁布了一系列法例,并于1980年7月7日将四间交易所合并而成香港联合交易所。四间交易所于1986年3月27日收市后全部停业,全部业务转移至联交所。

? 第四阶段:1986年-2000年的香港市场开始了其崭新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阶段。香港市场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交易品种多元化,市场参与者日益国际化,交易手段不断完善,证券市场进入了长期繁荣的牛市。

? 第五阶段:2000年4月香港联交所和香港期交所合并成立香港证券与期货交易所,实行公司制并在港上市。此后的香港证券市场正逐步成长为一个全球化的证券市场。

香港市场分为主板和创业板。创业板市场于1999年第四季推出。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没有行业类别及公司规模的限制,且不设盈利要求。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也不须像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那样必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只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记录,因此不少具有发展潜力但发展历史较短的公司会通过创业板申请上市交易。

香港创业板也由香港联交所负责营运,但毕竟是创业板,交投不活跃。

P5 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产品

? 股本证券(股票):按照行业性质分类:金融、公用事业、地产、工业、综合企业及酒店等

? 预托证券:又称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的证券市场内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截止2014年4月30日,香港市场只有5只。买卖预托证券的好处是投资者能在本土市场买卖外国证券,降低直接投资海外市场的风险。预托证券上市并不涉及发行新股或配售旧股。

? 合订证券:一般是指将发行人的不同证券在法律上捆绑在一起,在不能单独转让或交易的基础上所作出的上市安排。联交所只就合订证券提供单一报价,合订证券的各个组成部分概无个别报价。截止2014年1月29日,香港市场只有3只。

? 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市场买卖的被动型管理开放式基金,紧贴相关基准。分为实物资产ETF(完全按照基准,直接买进全部资产,例如股票指数的成分股,或复制相关资产)以及合成ETF(不卖相关基准的成分资产,而是透过金融衍生工具去“复制”相关基准的表现,其衍生工具必须有抵押品)。特点是透明度高、交易费低、投资额低、便于流通、买卖方便、分散投资、投资不同市场。在香港交易所可以买卖的基金ETF有以下几种:环球股票市场ETFs、商品及货币市场ETFs。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通过几种投资可带来租金收入的房地产项目,如购物中心、写字楼,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收入。大部分REITs会把全部税后净收益以股息形式定期派发给投资者。根据证监会规定REIT股息分派比例最少为90%,并且必须先得证监会认可。截止2014年4月30日,有11家REIT于联交所买卖。

? 窝轮:可分为两类:认购权证(赋予持有人一个权利,以行使在特定期限内购买一定数量的相关资产。该类型的权证是给看好相关资产的后市走向的投资者买进。)及认沽权证(赋予持有人一个权利,以行使在特定期限内出售一定数量的相关资产。该类型的权证是给看空相关资产的后市走向的投资者买进。)窝轮相关资产种类繁多,包括股票、股票指数、货币、商品或一篮子证券等。买入认购权证通常是看好相关资产在该权证有效期内的价格表现。买入认沽权证通常是看空相关资产在该权证有效期内的价格表现。每只挂牌的窝轮均有其指定到期日,有效期通常6个月至2年。发行机构于权证到期时以现金结算给权证持有人。

? 牛熊证:

P6 衍生产品

P9 股票分类

? 蓝筹股:是指恒生指数成分股。这类股份的普遍特性是具有行业代表性、流通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稳定及派息固定。由于这类个股的盈利能力强,大多属于基金偏爱个股,因此较少认为因素(如庄家活动)影响,股价相对稳定,适合中长线投资。

蓝筹一词源自英语“blue chip”,是华尔街的一种术语。在以前的美国赌场,所用筹码是以不同颜色做代表的,而其中最大银码的筹码是以蓝色为代表。因此,人们便借此称某些大型上市公司股份为蓝筹股,意思是这些公司的股价够高,而市值又够大,交投活跃,买卖容易。

另外由于蓝筹股股价高,每手买卖金额大,因此买卖蓝筹股以基金(机构投资者)为主,而基金的投资策略大都是中长线的。一般来说,如果基金看好某只蓝筹股的前景,他们便会做中长线投资,不会轻易沽出股份,由此形成股价有支持,经常长升长有。

? 红筹股:泛指由中资企业直接控制,或35%以上的股份由中资企业控股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注资及重组概念,因这些公司的母公司在内地大多资产雄厚。

红筹股的特色是当有注资、重组等概念,而其时大市气氛佳或流动资金充裕,有关股份的股价都会应声而起。原因是,该等红筹股的母公司均坐拥不少资产或发展项目,甚至是直属个别省市或中央机构,故被认为较易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将资产注入香港的子公司。但自1998年国务院推出红筹股监管指引,严格审批注资项目,拖慢红筹股的注资步伐,其后中央为精简人手、减少浪费公务及资源等原因,又逐步进行“政企分家”;上述两大措施对红筹股实时起了冷却作用。

? 国企股:又称H股,指中国证监会审批后,获准到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国企股在香港上市无非是为了在香港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由于要维持竞争力,到香港上市的国企股大多素质颇佳。最早在香港上市的国企股是青岛啤酒(0168),上市时间是1993年7月。

P14 香港股市的特点

? 第一,香港股市与内地股市相比,香港市场更加成熟和规范。香港股市建立于1866年,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香港是小型开放的自由经济体系,拥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制,同时具备高度严格、规范的监管法律体系,明显强于其他市场,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民的权益。在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的憧憬下,资金正源源不断

香港金融证券

流入香港股市。

? 第二,考虑到香港发展内需拉动优势明显,香港作为内地投资反映的晴雨表,H股和A股相比,预期上升空间更大。能经过香港联交所批准上市的公司,更是一些内地资质非常好的公司,相对内地股市的上市公司,投资风险系数更低。

? 第三,香港股市是一个开放的国际金融市场,投资者不仅仅可以买卖香港股市的所有股票,还有香港市场的债券、基金、认股权证和其他衍生工具;在香港以外的市场不仅包括深圳B股、上海B股市场,还可以投资新加坡、伦敦、纽约及纳斯达克等其他海外市场。

? 第四,对于不了解香港股票市场的股民朋友们来说,炒新股是最稳妥的入门方式。在内地股市中,申购新股的中签率非常低,而在香港股市,监管制度规范,新股是分散在多数中小股民手中的,中签的机率相当的大。

篇三:香港券商基本情况

1. 香港券商基本情况

? 证券市场参与者

粗略的划分,在市场和业务全面开放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以下几类: 其一,主营证券经纪代理买卖业务的证券公司,总共有490多家,不少证券公司是以国际性经营的跨国银行和证券公司为背景的;

其二,专营或综合经营财务顾问、承销证券、参与收购兼并和提供融资的投资银行; 其三,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大型传统基金如互惠基金、认股权证基金和股票基金等,以及新兴基金如对冲基金的管理人,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商业银行是基金发行和销售的积极参与者;

其四,大量的个人证券投资者。

? 券商基本情况

香港券商数量众多香港券商主要数据(详见EXCEL表格),市场竞争激励,截至09年一季度分别有421家持牌联交所参与者和113家持牌期交所参与者,但数量与03年对比有小幅下降

目前在香港上市的十几家券商中,以香港本地背景的家族券商为主,光大控股和申银万国这两家则为中资背景的上市券商

香港上市券商中,规模差距很大,排名第一的上市券商营业额和净资产分别是排名第五的十倍左右。

? 香港券商的地区分类

近十多年来,由于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的潜力、香港的世界级金融中心地位、香港金融及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性和交易品种多样性,香港成为对国际资本最具吸引力的地区。世界各大券商纷纷登陆香港证券市场,并将其亚太地区总部设立在香港,同时在亚洲其它主要金融城市设立分部。

从地区来源划分,香港证券市场上的券商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华资券商

前百富勤证券、新鸿基证券、南华证券、君益证券、时富证券、海裕证券和道亨证券等是这类券商的代表,它们数量众多,实力不俗,在联交所拥有的交易席位也多。其中,还有多达200多家的个人经纪商。它们是香港证券市场的“地头蛇”。

(2)中资券商。

大多是随红筹股或H股公司而逐步加入香港证券市场的。随着中国资本在香港经济和金融市场中日趋活跃,以中银国际证券、申万证券、光大证券等为代表的中资券商,在香港证券市场业务呈快速上升的态势。同时,随着内地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国内券商急欲向海外发展业务,一批券商跃跃欲试,加入香港市场。

(3)美资券商。

以美林证券、高盛证券、摩根斯坦利、所罗门兄弟、雷曼兄弟和JP摩根等券商为代表,是近十多年来在香港证券市场崛起的一股强大力量。他们挟美国投资银行强大的资本、人才和经营理念等构成的综合竞争实力,携带巨额国际游资闯入香港证券市场,迅速占领较大的市场份额,一举成为市场上替换英资券商而登台主唱的 “主角”,成为香港证券市场各种交易品种无所不在的主要市场力量。因此,在一段时期内香港券商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资券商的市场行为变迁,美资券商是香港证券市场中的“过江猛龙”。

(4)英资券商。

这是香港证券市场传统意义上的主流券商,以获多利证券、渣打证券、汇丰证券、ING霸菱证券、怡富证券、华宝证券、兆富证券、和升证券、摩根建富以及柏克莱等为首,是一批多年来在亚太及香港证券市场上大名鼎鼎的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综合性券商。随着香港回归及市场竞争的加剧,英资券商日薄西山,逐步退出香港证券市场。但是,英资券商对香港上市公司与交易品种在英国进行第二市场业务,对增加香港证券市场的国际性和交易流通活跃程度及国际资金的增加,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英资券商对于香港证券市场研究给予的重视和取得的研究水平,至今仍然执香港券商之牛耳。由香港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对证券研究的评价表明,怡富证券、汇丰证券、巴克莱、ING 霸菱证券和华宝证券对于蓝筹股的研究遥遥领先;兆富证券、怡富证券、摩根建富等精于研究小型上市公司;而里昂证券、怡富证券、浩威证券和霸菱证券则擅长于研究中国B股市场。

(5)日资券商。

曾经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呼风唤雨的日资券商,以野村证券、山一证券、大和证券等为代

表。

? 香港券商背景介绍,分三类:

第一类:国际投行

如:高盛 摩根士丹利 美林 JP摩根 瑞士银行UBS 德意志银行 美洲银行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 等国际投行

第二类:香港本土券商和银行

如:新鸿基金融集团、汇丰、信诚证券、大福证券、凯基证券等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被誉为网上零售证券业的翘楚,提供多元化的本地及海外证券电子交易渠道,并设有专业的客户服务队伍及互动式电话理财热线。方便的交易途径及完善的客户账户管理,让投资者可随时随地使用及查询账户的有关资料。此外,投资者亦可透过一个综合账户,轻松地管理多个市场、多种货币及不同种类的投资产品。所有资料会清晰详尽的列于日结和月结单上,简明易懂。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旨在透过保安完善的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符合全球化投资需要的优质服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由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全资拥有及管理。

中银国际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拥有中国最知名的银行品牌。中银国际是中国成立最早的投资银行,在境外规范经营二十余年。现已成为中国背景投资银行在境外拥有最强投资银行专业队伍、最大独立国际配售网络、管理资产最多及最为国际化的全功能投资银行。大福证券集团有限公司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之基建及服务旗舰,业务遍及香港、中国内地及澳门。大福证券成立于1973年,管理客户资产超过500亿港元,连续八年获国际及香港专业机构,包括《金融亚洲》(FinanceAsia)、《亚洲货币》(Asiamoney)、《欧洲货币》(Euromoney)和《资本杂志》评为“香港最佳证券商”。工商东亚

工商东亚成立于1998年,是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东亚银行携手收购国民西敏证券的亚洲区证券银行业务而成立的合资投资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控股。目前,工商东亚在资本市场的业务已涵盖了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股票配售与供股、合并及收购等多个领域。4年来,工商东亚为各行业的公司主承销股票发行总值超过10亿美元,成为香港主板和创业板最活跃、最成功的投资银行之一。

恒丰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主要华资经纪行之一,由张华峰先生于1980年创立,一直以“稳健中求成长”为方针,在旺市中不莽进,于逆景里求突破。集团业务稳步发展,由最初仅有四名职员,拓展至目前于本港拥有4间分行及80多名员工。时至今日,恒丰证券由拥有超过30年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管理,为万余个本地几海外的机构及个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及其他有关金融服务。基于专业实干及诚恳待客之作风,深受各界的信赖,恒丰证券于本港股票市场的占有率不断上升,并挤身本港最大华资经纪行之列。

第三类:就是具有中资背景的中资证券

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13家香港中资券商名单:(发表于:2009-09-25 11:48)

安信证券(.hk 原南方证券香港公司,正在办理香港证监会批准手续) 国都证券 .hk

国泰君安.hk

国信证券(未完成筹备)

国元证券 .hk

广发证券 .hk

海通证券.hk

华泰证券 .hk

平安证券(未完成筹备)

申银万国 .hk

招商证券 .hk

中国金融 .cn

中信证券 .hk

长江证券

光大证券

中投证券

银河证券

同时,国都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则申请在境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目前都已进入中国证监会受理阶段。据悉,苏格兰皇家银行(RBS)拟与国都证券成立合资券商,摩根大通拟与第一创业证券成立合资券商。

除上述两家在审的合资券商外,已经签署成立合资券商备忘录的还有花旗银行与中原证券、摩根士丹利与华鑫证券。据了解,目前还有汇丰、恒生、东亚等外资银行均公开表示正在中国内地寻觅合作伙伴成立合资券商。海通证券高级研究员谢盐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未来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金融机构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进军中国内地证券市场。

2009年12月10日,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在香港正式成立。该协会的创始会员有19家中资证券公司,涵盖3,000多名从业人员,并由香港中资证券的领军单位中银国际担任会长,被许多媒体形容为中资券商“抱团出击”。

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的会员除了内地六大商业银行的境外投资机构中银国际、建银国际、工银国际、交银国际、招银国际和农银证券,还有申银万国证券(香港)、招商证券(香港)、中信证券(香港)、国元证券(香港)、广发控股(香港)、华泰金融(香港)、海通证券(香港)、光大控股、太平证券(香港)、信达国际、越秀证券、粤海证券等多家内地证券公司、集团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

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刚刚建立,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不久的将来可望有更多中资券商加入。比如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国都证券,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在香港成立子公司的平安证券和国信证券。还有通过收购南方证券(香港)公司后全牌照进驻香港的安信证券,以及“银行系”、“券商系”之外的“保险系”中保证券等。

? 内地与香港证券经纪业务的比较 2010-07-16 13:54:36

在最近参加由中国人才研究会金融人才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香港培训团”,对香港证券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进行考察和学习中,对两地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了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应积极探索内地证券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提升经纪业务的盈利水平。

一、两地证券经纪业务比较分析

(一)两地证券经纪业务相同点。

1、目前经营环境大致相同。香港证券经纪业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散户多,本地散户投资

者约占32%,海外散户投资者约占2%;二是小证券经纪公司多,香港现有400多家证券公司,绝大多数属于中小型证券公司;三是股市波动大,交易量萎缩,竞争十分激烈。与香港证券公司处境相同,内地证券公司在经营经纪业务时同样面临散户多、股市低迷、交易量萎缩、同行竞争激烈等一系列问题。

2、佣金制度一致。从2003年4月1日开始,香港取消了最低佣金限制,实行浮动佣金制度,实际佣金收取标准一般在1‰至2.5‰之间,小证券经纪行佣金收取标准较低,大型证券公司佣金收取标准相对较高。内地早在2002年5月1日开始就取消了最低佣金限制,代之以浮动佣金制度,佣金收取标准随交易量多少和委托方式不同而相应变化。

(二)两地证券经纪业务不同点。

1、管理模式不同。香港证券经纪业务实行经纪人模式,证券公司主要通过经纪人开发和服务客户,大型金融集团的证券经纪业务是以独立的证券经纪公司形式存在,独立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而小型的证券经纪行,仅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内地的证券经纪业务实行证券营业部模式,证券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开发和服务客户。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是通过内设部门形式而存在,由证券公司承担所有业务的经营风险;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代理业务。

2、市场参与者不同。在香港,银行可以全面参与证券经纪业务,但银行由于咨询研究力量不足,一般不能提供很好的投资咨询服务,仅提供通道服务,客户主要是散户,市场份额并不大。内地金融行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银行暂时还不能从事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仅限于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

3、代理产品不同。在香港,证券公司不仅可以代理股票交易,还可代理债券、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等,代理的产品较多;既有做空机制,也可开展融资业务,业务范围较广,盈利业务较多。内地券商基于政策限制,目前只能代理国债和股票买卖,产品十分单一,没有做空机制,禁止为客户融资融券,盈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股票市场的佣金收入。

4、客户分布不同。香港的证券公司按成交额可以分为三类:A类为成交额第一至第十四位的证券公司,B类为成交额第十五位至第六十五位的证券公司,C类为成交额在六十六位以下的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大的投资者大多分布在A类或B类证券公司,散户大多分布在C类证券公司或银行开办的证券经纪行。证券公司提供的服务和收取佣金标准相互挂钩,大型证券公司提供较好的投资咨询服务,收取的佣金标准较高;小型证券公司和银行一般只提供通道服务和一般的投资咨询服务,收取的佣金标准相对较低。内地券商,无论是综合类证券公司还是经纪类证券公司,都无一例外地拥有三类客户:机构投资者、中户和散户,其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大多雷同,收取的佣金标准无多大变化,业务高度同质,极易造成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三)内地与香港证券经纪业务差异原因分析。

内地证券经纪业务参考了台湾和韩国的证券营业部模式,同时也是内地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一是内地经济欠发达。目前,我国内地全社会人均拥有的风险资产较少,有效股民不足总人口的4%,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发展;二是职业股民较多;三是证券经纪人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操守标准没有法律定位;四是内地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人们不愿冒险去委托个人,这也是推行证券经纪人制度的难点之一。

2. 内地香港券商合作情况

? 总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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