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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7  分类: 运输合同 手机版

篇一:集装箱运输协议

集装箱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为做好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业务,争取更多的客户,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助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甲方因运输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运输车队,承办其货物的货柜的内陆

运输业务,甲方基本保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证每月给乙方一定运输任务量,并保证甲方年至少50万货款,乙方应无条件承接并做好运输工作。

二、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也尽全力完成。

三、 乙方作为甲方的运输车队,在承运过程中应对甲方的货柜负有责任,双方货,

车自保险,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和货柜的损失或灭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甲方应于运输前一天将运输委托单传真给乙方,委托单资料包括:业务资料、

船名、航次、门点、运输时间、联系人、电话。

五、 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单后,应及时到船务放箱,向甲方反馈箱封号,并根据甲

方的运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运输任务完成。

六、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运输过程中的实际信息,确保无误操作单证,发生错误

应及时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 运输过程中双方责任:

1、 甲方因门点(装箱工厂)“货尚未备齐”等原因造成乙方空车等候4小时以上,甚至车辆放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等时加收待时费,以100元每小时计算,车辆放空按运费90%计算(垫付费用除外)。

2、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门点,迟到4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运费10%,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不可抗力除外),并提供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八、 运价以甲方委托书所注明的为准,如发生额外费用或运价表没有注明的,以双

方书面确认为准。

九、 运费结算:

1、 乙方每月运费及代垫付费用清单自次月5日以前传真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运输明细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书面确认。

3、 进口箱由于代垫费用多,结算30天付款。(例1月份的运费2月底前付清)

4、 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天内付款。(例1月份的运费2月底前付清)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产生任何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十一、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逾期双方如无疑

义则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二:集装箱运输协议

集装箱运输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新世纪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国际货运,提高运输质量,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任务委托乙方承运,乙方为甲方提供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的集装箱专用卡车,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运输时应尽可能 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集装箱拖车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提/还箱的时间和地点,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如:是否需要车辆的转关司机本;是否需要冷藏插头或需要危险品专用车;低矮板车等。

2、如甲方装/送货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尽可能在乙方未提箱前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而产生乙方车辆放空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的情承担。

3、如甲方调车后,乙方车辆到过甲方指定地装卸货地点后,因厂方或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滞留,则乙方按800元/天收取滞留金。如放空返回,则按本次运价的70%收取车辆放空费。

4、甲方应提供集装箱进出场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文件。

5、甲方应根据各协议车队的经营规模、运价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来合理分配业务量。乙方作为甲方的协议车队而拥有同等条件下协议车队的载货优先权。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年审合格有效的企业合法登记注册的文件副本(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品准运证、海关本等)和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提供能够执行运输合同的车辆资料(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和每台车所购买的货物保险等正本复印件)。

2、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不具有留置权、货物所有权及其他任何处分货物的权利。

3、该合同项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单位的任何个人支付任何形式的暗佣和回扣,否则,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下的运费进行扣减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将丧失之后与甲方或甲方的任何关联方进行合作的资格。乙方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调派符合要求的车辆。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提/还集装箱,并在闸口与集装箱堆场进行集装箱设备检验交接,同时应确保所提集装箱完全适货(对于冷藏箱,制冷机组要运转正常),对不适货原集装箱应及时要求集装箱堆场换箱,如集装箱堆场拒绝换箱或遇到其它有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换箱协调处理。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主拒绝装货、倒箱,码头拒绝接受空箱还场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装货或送货的目的地。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到达,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另作

安排。如甲乙双方对货物运输时间和赔偿责任另有严格约定的,乙方应按此约定执行,该约定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7、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归还空、重箱的,乙方应按照集装箱经营人的公开标准承担滞箱费。

8、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电话通知甲方和客户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运费中扣抵款项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具体扣款金额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定,并在下次综合评估时重点考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9、乙方应保证随时、准确地提供车辆营运动态信息,如因乙方的虚报和误报导致客户的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运费中扣抵款项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具体扣款金额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定,并在下次综合评估时重点考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10、乙方应绝对保证甲方集装箱和货物的安全,在运输过程如造成货损、货差或集装箱损坏、灭失,乙方负赔偿责任,并同意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的7天内,将赔偿款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将在乙方的押金或运费中扣除。

11、乙方损坏集装箱如经甲方同意可按修复处理的,必须在甲方认可的指定地修理。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提取空箱后及时将提单号、集装箱号、铅封号传真通知甲方,并保证正确无误。在装卸车时,乙方驾驶员及跟车人员必须监视装卸作业,确保货物及集装箱的安全可靠,货物运抵港口、码头或者堆场后应及时交甲方签收。

13、乙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人员泄漏甲方客户名称、地址资料,不得向甲方客户套取运费、价格等。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货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如:送货签收单、重箱的进场设备交接单和装箱单等)按时送给甲方,若不能提供齐全相关的签收文件,乙方将被视为未按甲方要求按质完成运输而被甲方扣除相应运费。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每月初乙方指定专人向甲方提供拖车运费清单,并指定专人与甲方核对,甲方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核对帐单,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核对帐务,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结算费用。

16、乙方确认对甲方直接委托的所有公司集装箱箱体和其它客户或货代间接委托的集装箱箱体完好负全部责任。

乙方在提箱时应确认箱体完好方可提走,否则视为中途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17、如乙方接计划后,不能按时发车,则按800元/天/车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拖车执行费率以及结算方式

1、拖车费率以甲乙双方商定的拖车运输费率表执行(如有附页的费率表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燃油费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码头、港口等收取的相关规费大幅度变化而需要对费率作出调整,乙方应书面对此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新费率与甲方结算。

2、运费双方确认的一票一议的委托优先于合同费率。

3、甲乙双方就拖车费率每半年调整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行情

和实际承运的箱量提供优惠费率的调整,具体调整幅度双方友好协商。

4、在同一地区,如遇进口重箱送货和出口重箱回码头堆场时,运费以双程运费和七折计算。

5、乙方对与甲方合作的结算拖车费率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人。

6、因货主原因产生和压车、放空等费用,双方应以客户至上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7、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采取月结方式,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帐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反馈乙方;甲方有收到乙方发票后,在乙方的签收发票日期后的10天内将无疑议的运费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或乙方如需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或条款,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合同。

5、甲方将随时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都将作为不合格供应商,甲方有权单方做出终止本合作协议的决定,并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在履约过程中中,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除法定或

篇三:公路集装箱运输协议

公路集装箱运输协议

签约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的陆上集装箱运输业务委托乙方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 甲方职责: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运输前,应提前一天及时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业务的相关单证,明确告知所装货物的集装箱箱型,箱量,门点,联系人等资料。

2、甲方负责协调装、卸集装箱门点的计划安排,以及装卸货过程中乙方反映的问题。

3、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托运资料不准确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三、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运输的各种资料、资质并保证合法、有效,主要有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机动车第三者

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正本的复印件,车辆所有权证明等。

2、乙方接受承运甲方委托货物时应该签字确认,并向甲方报备(传真或真本方式)承运车号,由乙方报备给甲方的车辆的承运行为均视为乙方承运。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运输业务做到尽心组织、确保准时、及时、安全完成。

3、装箱业务时,乙方在码头提空箱须要确保所提空箱完好、清洁,无异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装箱计划,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厂装箱损失或延误船期产生相关额外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装箱结束后,乙方须及时将装箱单送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人。

4、拆箱业务,乙方在码头提重箱时,要严格负责检查箱体和铅封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在卸货期间如果发现货物短少、破包,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在收货人签收前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给予赔偿。设备交接单及签收单回执,乙方必须负责收集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如因乙方未按时送交设备交接单,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处理坏箱的修洗箱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装、卸货时,需要做好货物数量的清点,并与客户做好书面签收确认工作。

5、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疏忽、失职、违章、违规等原因造成的集装箱及其所载货物的损坏、短缺的赔偿,维修费用;承运过程中造成的箱体及货物的灭失现象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在乙方承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门点进行工作时应遵守当地工厂或仓库的管理,否则引起的后果或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车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当天无法接单,第二天无法出车的应该在当天下午2点前告知甲方。

8、乙方完成运输任务后如收取到代收款应在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在对账单上

抵冲当月的运费。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有任何意外费用,如:洗箱费,修箱费,滞箱费,船公司押金,等费用应在24小时内告知甲方,如没有告知甲方,产生的任何费用,甲方都不予承担。

四、费用结算方式:

1、 运输任务完成后,在次月的月初,乙方出具费用清单,甲方在乙方出

具费用清单10日内确认无误并在甲乙双方签字,无异议后将此清单返还乙方,乙方由此作为运费结算凭证。

2、 甲方在对账后60天付款。如11月份的运费,12月10号前对完账,1

月底之前付款。

五、其他事项

1、对于甲方指派给乙方的运输业务,乙方签字确认并报备承运车辆资料后的,必须无条件完成(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果由于乙方未按时完成任务造成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2、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和转让本协议的全部、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3、任何乙方如果违反本协议规定,对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如果要求终止本协议,请于30日内出具书面通知告知对方。运费照以上规定按时发放。乙方不得无故要求甲方提前发放,甲方不得无故扣发乙方运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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