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台球厅转让协议
台球厅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爵士龙体育竞技俱乐部(台球厅,位于悦鑫苑小区西门南100米)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事宜如下:
一、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二、台球厅内的设备归乙方所有。设备包括(台球桌6台、现有的沙发及桌椅板凳等。
三、转让后的经营活动归乙方所有,经营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及责任都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与房主签订的原租赁协议不变更,由乙方继续使用。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休闲冷饮厅及台球厅店面转让协议书
休闲冷饮厅及台球厅店面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合作原则,就休闲冷饮厅及台
球厅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自己位于▁▁▁▁▁▁▁▁▁▁▁▁▁▁▁▁▁▁▁的一楼休闲冷饮厅及二楼的台球厅店面转让给乙方使用,面积为188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后该店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各种设施及其所有的配套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转让后的经营活动归乙方所有,经营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及责任都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不得存在任何其他潜在的或可能的债务。
五、乙方在2012年12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万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二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各种设施、所有的配套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2012年12月▁▁▁▁日
篇三:合资经营台球厅合同
合资经营台球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嘉沃德 台球厅(阳光家园北门二楼),形式经营:股份制。
二、合作时间:自 2013 年 6 月 6 日起
三、出资方式:甲方按球厅原有资产60万元,乙方出资30万元与甲方合作,各占股份50%,合伙经营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同财产(详见各项费用清单)。
四、合作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盈利按股份比例分配,亏损仍按股份比例分摊。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发展维护台球厅的正常经营和利益,遵纪守法,不得有危害台球厅发展和共同利益的行为,因经营需要增加设备,维护费用,各项税费及租赁续费均按各自股份分摊按时交纳,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视为违约。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法行为,未履行本合同造成经营无法正常运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对方经济赔偿,如拒不支付或拖欠则按放弃经营收入作为滞纳金。
七、甲乙共同经营的台球厅,在经营中如有一方提出转让或置换,由双方共同协商 经双方同意,方可进行转让或置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签补充合同。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