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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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转让合同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4  分类: 转让合同 手机版

篇一:商铺转租合同

商铺转租合同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房东方:(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上海市 区 路 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 使用。

二. 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月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2. 装修免租期: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 租金:

1. 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后 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 滞纳金,如超过 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2. 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3. 租赁期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及材料,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消防等手续。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2. 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3. 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铺面转让合同范本)。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 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 违约处理: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订约人:

甲 方:乙 方:丙 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 话:电 话: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二:门面转让协议书

门面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全部交清。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整(¥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

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环江县劳动部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原《门面租赁合同》;

二、《财物交接清单》。

篇三:商铺转让协议书

商铺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年月日起将位于 商场层 号商铺{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

为 ,产权为 商场。商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年 月 日,月租为人民币 元,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 商场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租金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元(小写: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方必须保证在甲方与商场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正常经营。

第五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拥有对该店铺一切经营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

第六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甲方与 商场的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甲方与 商场的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 商场签订该店铺的续约合同,如遇特殊

原因甲方与 商场合同期满后无法协调乙方与 商场签订该店铺的续约合同,甲方有义务继续以甲方名义和 商场签订该商铺的续约合同,直至乙方顺利以乙方名义与 商场签订该店铺的租赁合同为止。

第八条 如甲方与 商场合同期限内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甲方与 商场的合同期满后甲方无法履行合同第七条之约定,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转让费 元整并承担一切相关之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乙方顺利和 商场签订该商铺的租赁合同商场押金由乙方负责交付该商铺之前的押金仍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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