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315活动总结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6  分类: 综合实践活动总结 手机版

篇一:12年315活动总结

平谷区消协2012年315活动总结

平谷区消协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工商分局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筹备、认真组织,卓有成效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2012年消费年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与知识,增强消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和谐社会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全力以赴。

为保证“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局长李光隆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局李广隆局长对宣传纪念活动高度重视,多次询问相关事宜,并表示,愿意为宣传活动做好一切后勤保障,让工作人员各尽所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今年的宣传今年活动抓好抓出成效。 相关科室和主管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将活动的计划、规划、活动紧急预案、人员安排等等问题一一规划好,形成纸制文件,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保障了315期间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平谷区消费者协会会同平谷工商分局成功举办举 行 “消费与安全”“幸福平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庆典活动。 3月14日上午,平谷区消协会同区工商分局、在平谷靠山集市场共同举办了“消费与安全”“幸福平谷”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庆典活动。活动分两个部分,庆典部分由平谷区消协会长张勇主持,平谷工商分局局长李广隆致贺词,平谷区司法局长兼平谷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郭明山宣读平谷区工商分局、平谷区消费者协会对2011年绿色通道进行表彰的决定,区工商分局李广隆局长同区人大副主任兼平谷区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路崇武、区司法局局长郭明山等相关领导为受表彰的“2011年度绿色通道示范单位”授牌。绿色通道示范单位代表绿色向社会再次郑重承诺诚信经营。

宣传咨询活动在庆典活动结束后开始进行。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消费者咨询服务台、投诉举报受理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法律服务咨询台、食品快检台、私个协服务宣传台、真假烟草辨别台等九个展台,20多块宣传展板。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解答各种咨询30余次,参加活动的的当地群众近4000人次。现场还进行食品快检5种。北京市法学会以及区消费者协会理事单位区人大、政协、区司法局、烟草专业局、技术监督局等7个委办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三、8个分会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分会针对自身辖区特点,拟订宣传活动重点区域,区消协加以现场重点指导,分会活动形成自身的宣传特色。如峪口分会将宣传重点定在农村,在峪口大集开展宣传活动,送消法到广大农民消费者身边,既有真假商品现场识别,又有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又有宣传材料资料供学习,当地农民实实在在的与消法与消费维权与维权人员面对面接触,增强了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

东高村分会将宣传重点定为军营,军人作为一个团体,日常生活中与消费也是密不可分,鉴于特殊的情况,消费之后,往往有其他问题不了了之,通过这次组织了军人维权知识宣传日活动,军人们意识到,自己是广大消费者中一份子,也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马昌营集中了全区大部分了企业,宣传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将宣传重点定在重点几家大型企业,上门宣讲诚信经营的内容,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日,召集所有的经营者学习相关知识,请区消协的工作人员现场答疑解惑。使这些经营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树立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消费安全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在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的同时,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期间,消协其他各分会也不同程度的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

四、

五、 对三农重点开展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

安全问题,农村是重中之重。今年开展了“打假,维权、护农、增收”等一系列活动。3.15前,平谷工商分局、区种植服务中心、区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召开“打假、护农”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安排、部署开展“红盾护农保障三农”活动 : 一是加大巡查和行政指导力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三家联合组织辖区内农资产品经营户培训工作。 二是加大对农用棚膜、地膜、化肥、种子、农用油等的抽检力度,提升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三是加大维权力度,及时解决农民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配合农委等部门开展合格农资下乡活动,利用农资连锁配送便利店,扩大优良农资的配送力度。五是广泛开展农用新技术和农资打假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月13-16号我们还联合执法科室连续三天对辖区内的农资产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有效的净化了我区的农资市场,使广大农民用上了更放心的农资产品,这是是我们今年打假护农的一项特殊举措。

六、更加注重宣传的质量、内容与形式的安排,在亲民性,可读性、知识性、趣味性上狠下功夫。从年关开始,就开始着手准备宣传品事宜。今年编印宣传品三类,分别是

食品安全知识扑克、消法知识宣传单、投诉电话宣传环保袋,在宣传活动中收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在宣传活动中,农业,法律等其他部门也自带了其编印的内容涉及法律、农业、医疗、食品、药品、保险、等等多达18个领域的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涉及消费者衣食住行各个方面。

1、消协理事单位蔬菜办以生产安全食品、无公害生产技术,食品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都是从中国农大,北京农学院,北京专业推广站聘请的专家进行授课,从二月初到现在他们已给辖区内的菜农,办各种培训班达5场次。参训人数接近二千人,而且他们结合实际把培训办到了田间地头和大棚里,深受广大菜农的欢迎。

2、区内多家委办局均举办了活动,农业、卫生、质检、药监、烟草等8个部门领导都不同程度不同规模的开展参加315宣传活动,使315宣传活动热情空前高涨,宣传效果十分突出,据统计: 3.15前区内23家企业找到消协要求参加分局和消协共同组织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经过我们反复的筛选最后只批准了2家在区内有影响的大中型企业,区消协各分会各自举行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城区21个居委会自发的组织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他们除了自己编印部分宣传材料外还到消协、技术监督等单位找材料。过去是我们要求他们组织活动,而现在是他们自发主动的参与活动,真是对3.15这个消费者自己的节日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篇二:2015年315活动方案

XX工商所2015年“3·15”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XX所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特制订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消费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线,以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振消费信心、提供消费咨询、提高消费指数、推进消费维权、引导科学消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所成立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工商所所长

副组长:xxx 工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所服务大厅,电话:xxxxxxx。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三、主要活动

1、开展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3月5日—3月20日期间,分别组织开展家用电子电器、通讯器材、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加强“美丽xx〃生态乡村”工作,大力整治农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本次活动领

导小组要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

2、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销毁活动。为了充分展示我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果,我所做好配合县局相关股室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销毁活动,届时将展示和清理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4、开展宣传教育引导。3月13日,我所将以广场、农贸市场等重要场所为宣传平台,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和维权服务,发放宣传材料。同时,对市场开办方进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有关服务领域的经营者学习《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改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诚实守信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一次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活动扩大声势,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振服务效能。

5、做好3〃15期间的值班工作。3月14日、15日两天, 12315申诉举报受理站保持16小时(8:00-24:00点)值班,全所公务员随时待命。

xxxx工 商 所

2015年3月10日

篇三: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2009年,资阳市消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省消委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密切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消法》、《消条》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能,积极整合社会消费维权资源,努力化解新时期消费领域中的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问题,进一步开创全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资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度工作情况

(一)认识到位,着力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市消委会年初早作安排,于3月11日召开了消委二届三次委员会议,增(改)选了部分消委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结了2008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表彰命名了2008年度评定的123户消费者满意示范单位、示范店;并与资阳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向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消委、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安排了今年“3?15”宣传纪念活动有关事宜,对2009年度消委会各项工作实施了目标管理。

(二)宣传到位,着力扩大消委社会影响力

全市消委系统切实加强了消费维权的宣传、信息反馈、报表统计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消委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采取市县联动、社会互动、广

泛参与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咨询和惠民消费宣传活动。

截至今年11月30日,市消委会共编发简报26期,发布消费警示4条,消费提示1条。其中,中消协网站采用1条,四川省3.15维权网站采用22条,《四川经济日报》采用3条,《资阳日报》采用8条,资阳电视台采用6条,资阳红盾网采用26条。

一是“3.15”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各市(县)邀请了政府分管领导作电视讲话,向广大消费者通报了2008年度消费维权工作,解读了2009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要涵义。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和资阳电视台联合举办,开展了资阳企业消费诚信榜电视展播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与《四川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消费与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在《资阳日报》上公布了200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本地2008年度投诉热点分析情况。在全市公布典型案例和制作展板;市、区联合开展了街头宣传。简阳、安岳还以当地政府名义隆重举行了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暨惠民消费节启动仪式。

二是配合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执法部门开展了以食品、农资、建材等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的商品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 三是开展惠民消费活动。市消委组织全市通信、大型超市、名优产品企业等近300家企业,开展了以“让利消费者、坚定信心、拉动内需、共促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惠民消费节活动,消费节举办期间,促销额达2500余万元,给当地的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带来了实惠。

这些活动的开展,紧扣“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突出了“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主旨,对进一步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服务到位,着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为方便消费者的投诉,特别是降低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市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密切协作,继续完善维权网络建设,今年我市新发展“一会两站”56个,切实落实好惠民服务政策,主动深入基层、企业和农村,开展维权服务调查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六进”活动。把维权领域延伸到机关、社区、乡镇、农村、学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乐至县消委会为进一步推进消费教育,不断总结拓宽消费教育领域,引导不同层次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创新消费教育形式,针对中小学校园消费安全的实际状况,县消委会在工商、教育 等有关部门配合下,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县消委会还在校园设立了“消费维权监督站”,对全县10所中小学指导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消费安全学生会”,设立消费安全监督员,营造了“部门协作、学校配合、学生参与、家长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家电下乡消费维权及调查活动。按照省消委安排,积极制定工作方案,着力在农村家电市场抓好宣传引导和市场规范,重点加强了部门间、企业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了工商12315

申诉举报电话和中标企业的售后服务电话。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农村家电市场执法检查。我市现有资阳飞龙家电有限公司、简阳德盛电器公司、乐至超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获得国家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经销的家电品种达9个,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达3082342台(件),销售额达4.6亿元,国家财政补贴资金5407.65万元。全市消委及家电销售企业投诉站共受理各类家电质量投诉2182件,服务方面投诉28件,投诉处理率为100%,回访率达100%。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实行后,由于广泛宣传,政策执行力好,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得到了及时处理,得到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有力地拉动了消费内需。其中,简阳消委报送的“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是消协义不容辞的责任”家电下乡材料,还被中国消费网登载。

三是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资阳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要求,今年5月份以来,市消委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工作组先后走访了移动、联通、电力、水务、燃气等市级公用服务企业,收集了5家公用企业的格式合同,梳理了需要整改的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共24条,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18条。同时,针对问题分别对各服务企业提出了点评和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业服务行为。3月9日,四川移动资阳分公司召开了“十项服务承诺”电视电话会议,11月11日,中国电信资阳分公司举办了护航客户启航仪式暨服务提升恳谈会,

向广大消费者公开提供优惠和承诺优质服务。

(四)维权到位,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消委系统围绕消费热点、难点投诉和一般消费纠纷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截至11月底,全市消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13件,办结率98.5%,接待来访和咨询4748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余万元。经消委会提供案情后,由相关部门查处罚没款6.2万元。其中,市消委本级处理投诉案件6件。如2009年6月5日,简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胡女士投诉称,她在简阳市

工商局315活动总结

一美容院购买某品牌的护肤品进行面部美白护理。使用几天后,发现皮肤有脱皮现象,并伴红肿瘙痒症状,过了约一周,面部开始发黑。美容院先后治疗6次将胡某带到川医进行检查治疗,花费数千元症状仍未消除,协商未果后,投诉到简阳消委。经消委工作人员积极调查取证,并坚持不懈地与消费者胡女士夫妇、美容院、资阳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进行了商谈与协调。2009年6月11日,胡女士夫妇与美容院、资阳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最终达成和解,消费者胡女士获赔4.2万元。 2009年5月4日,乐至县消委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称:2009年4月21日至30日期间,其妻李某在乐至县某医院剖宫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共花去费用6131.92元。而在医院打给两个患儿的医药费清单中,陈某发现多收新生儿暖箱费873.60元,重复收取床位费528.00元,两项共计1401.60元,要求医院退回多收费用未果后投诉到乐至县消委会。经调查核实,并与医院领导座谈,院方承认了工作上的失误,并当场将多收患者的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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