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含在滇开展业务的省外机构)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相关要求,请各中介机构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表及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年度统计报表等材料。
二、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6〕91号),从2017年起,各安全评价机构在云南省内承接业务项目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将《安全评价项目告知书》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子系统,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上传系统,安全评价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要在系统内填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请各中介机构认真核对年度工作业绩,查缺补漏,及时将项目情况录入系统。
三、对此次年度总结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的中介机构,我厅将列入2019年执法计划进行重点抽查。针对在资质有效期内没有开展相应活动,核减相应业务范围,出具虚假报告,存在内部管理混乱、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等行为的,我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四、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告公文栏目中下载。请各中介机构于12月2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省应急管理厅1403室(电子版报2768257977@qq.com邮箱)。
附件:1.2018年度工作业绩表
2.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年
度统计报表(2018年)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詹亚宇 0871-68025596)
附件1:
2018年度工作业绩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报告编号 | 存档内容 | 人员组成 | 合同编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报告编制人: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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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年度统计报表(2018年)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关情况 行业和领域 |
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 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 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 备注 | |||||||||
完成评价 项目类型 |
指出一般安全隐患 | 指出重大安全隐患 | 提出整改 措施建议 |
参加 检查督查 |
参加 事故调查 |
参加 技术保障 |
管理咨询 | 技术服务 | 安全培训 | ||||
预评价 | 验收 评价 |
现状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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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条 | 人/次 | 人/次 | 项 | 人/次 | 项 | 人/次 | ||
合计 | |||||||||||||
1.煤矿企业 | |||||||||||||
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 | |||||||||||||
3.尾矿库 | |||||||||||||
4.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 |||||||||||||
5.危险化学品企业 | |||||||||||||
6.烟花爆竹企业 | |||||||||||||
7.冶金有色建材企业 | |||||||||||||
8.道路运输 | |||||||||||||
9.水上运输 | |||||||||||||
10.铁路运输 | |||||||||||||
11.电力企业 | |||||||||||||
12.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 |||||||||||||
13.建筑企业 | |||||||||||||
14.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 |||||||||||||
15.其他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