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开展2018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安委〔2018〕12号)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严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与批示指示精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战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黄文舟(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苏锐贤(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许策明(党政办)、梁志明(人社分局)、罗瑞燕(宣传办)、韦肖飞(港口电视台)、田秉川(综治办)、陈文新(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廖重庆(经信局)、何日恒(公安分局)、郑巩(执法分局)、杜坚文(环保分局)、李量(交通分局)、吴伟涛(安监分局)、林毅(食药所)、冯科坤(住建局)、吴锦昌(港口医院)、黄永欢(文体教育局)、赖肖里(综合文化站)、马军(工会)、梁文康(流管办)、郑亮明(工商分局)、卢坤元(交警大队)、刘树宗(消防大队)、陈宇畅(供水公司)、梁伟全(供电公司)、孙政武(中港港航分局)、冯北华(民主社区)、郭带胜(群众社区)、黄汉明(群乐社区)、杨石东(胜隆社区)、梁旺兰(港口社区)、陈春恩(西街社区)、陈福全(石特社区)、梁耀明(中南村)、徐泽辉(下南村)
三、检查范围
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治。重点围绕以下九个行业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督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户籍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购物、文化、体育、娱乐等场所,要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制定人员疏散的应急方案,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流管办要切实抓好出租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要吸取深圳市宝安区“8•2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经信、安监、住建等部门要落实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油气管道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油气管道与周边、场所、设备设施等安全保护距离不足等严重隐患。节假日期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监测监控、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安全可控。
(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开展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督查工作。要针对国庆节期间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现象发生,严厉打击客货运企业非法挂靠的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汽车、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同时,安监、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渡口和“三无”船舶。
(四)安监、公安、经信、交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同时,安监部门应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烟花爆竹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的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和拒不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六)住建、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要对非法违法施工建设行为进行打击,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以起重机、脚手架等施工设备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隧道、桥梁、房屋、市政等重点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模板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大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检查,切实发挥监理作用。水利部门要加强对中小河流8个项目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关注起重、悬吊、拆除、灌装等环节的安全作业,节假日期间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值班到位,严格落实施工场所安全员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部门必须按照镇安委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季节特点,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不遗漏,事故苗头不放过,追究责任不手软”的“三不”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各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总结经验,强化提高。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总结工作,根据检查的情况,制订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将工作总结和《2018年国庆节前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于2016年9月25日前报镇安委办。
附件:2018年国庆节前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国庆节前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部门(单位): (盖章) 单位:宗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企业(家) | |||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人次) | 检查企业(家) | |||
发现事故隐患宗数 | 至目前已整改 | |||
发出整改指令书(份) | 停产停业整改 | |||
隐患分类整改情况 | 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 已整改 | ||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企业 | 已整改 | |||
烟花爆竹企业 | 已整改 | |||
建筑工地 | 已整改 | |||
油气输送管道 | 已整改 | |||
“三小”场所 | 已整改 | |||
道路交通运输 | 已整改 | |||
渡口渡船 | 已整改 | |||
公共娱乐场所 | 已整改 | |||
特种设备 | 已整改 | |||
其他企业场所 | 已整改 | |||
未整改的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 | 资金不落实 | |||
整改期限未到 | ||||
拒不整改 | ||||
证照不全补办中 | ||||
其他原因 | ||||
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及主要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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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情况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月 日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