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业务科工作总结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5-21  分类: 机关部门总结 手机版

  2018年路政业务科,围绕自治区路政管理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局中心工作,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畅通安全为中心,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保障,以坚持严格执法不动摇,狠抓行业管理不放松,推动路政工作向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切实履行好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以“责任基层、效能队伍”为抓手,以“稳健执法”为主旨,认真履行公路管理职责。1-11月,我局履行公路管理职责,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累计投入人员13417人次,7090车次,巡查里程累计达到466690.0公里;依法查处、办理各类路政案件1188起,收缴公路赔(补)偿费4268304.59元、罚款2097157.0元,两项费用合计6365461.59元。向公路养护部门送达《公路、公路附属设施修复及隐患排查告知单》246份。配合公路养护、交警部门疏导交通426次,清理摆摊设点、打谷晒场176处,公路用地堆积物10处,配合养护部门抗灾、清雪保畅12次,参与自然灾害救援4次。

  二是继续加强与公路管理局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部门与养护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通行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巡查办法》(新交体法【2015】15号)文件精神,石河子路政管理局与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召开联动工作会议,通过相互派驻工作人员的方式,由养护、收费、路政人员共同成立 “护路队”“护站队”, 制定《关于成立联合“护路队、护站队”共同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安全畅通实施方案》、签订联动工作协议,落实“精准勤务”理念,严厉打击逃缴通行费、扬尘抛洒、污染路面、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处罚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十不准”“五坚持”“八项制度”规定,落实“精准勤务”理念,抽调各基层单位路政执法人员,对安集海东收费站逃缴公路车辆通行费行为实施24小时不间断进行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我局查处闯卡、逃缴公路车辆通行费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26起,罚款26000.0元,彻底遏制了多年来未解决的恶意逃费行为,截止目前,安集海东收费额度同比增加40.36万元,增长率95.7%,切实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公路良好通行环境。

  三是深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勤机制。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治超执法行为,加强路政、交警的联合执法,共创安全、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 2017]173号)、《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通知》(师市治超办〔2018〕1号)等文件要求,石河子路政管理局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石河子大队签订《联勤工作协议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协议书》,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

  规范路警联勤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确定驻站、限时到站,分时段交叉流动治超等执法模式,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四是完善路域治理机制。积极向师市政府汇报、对接,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师石河子市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八师石河子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石河子路政管理局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八师石河子市“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截止目前,依法办理涉路行政许可16处、建档1处,清理平交道口10处、埋设、架设、穿越管线等设施10处,拆除公路控制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2处(共750平方米),清理摆摊设点、打谷晒场165处、责令改正公路用地堆积物10处。

  五是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与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支队石河子大队签订超限治理联动工作协议、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协议书。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整治公铁联运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和“百吨王”行动。共检测车辆4894辆,劝返超限超载货运车辆444车次,共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376 辆,其中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25辆,卸载货物7975.50 吨,交警罚款312550元,记分1588分。11月超载率大于100%车辆比9月减少了492辆,降幅达7028.57%。

  按照“路政宣传月”的要求,以“局长大走访”的形式约谈源头厂矿、货运企业,签订承诺书。通过石河子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执法人员做客石河子广播电台局893直播间,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6月期间我局与石河子道路运输管理局,先后3次深入到石河子火车站公铁联运货运源头单位、新疆天富亿通五路园区、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运输单位调查了解公铁联运车辆拉运双集装箱超限超载的装载、运输的具体情况,并向装载集装箱的石河子铁路货场、奎屯货运中心石河子营业部等货运源头单位送达了《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路面违法行为的函》《关于要求石河子火车站货运场按照规范装载、配载货物的函》共8份,治理超限超载宣传画册200余份。并在现场向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宣讲政策,释疑解惑。在辖区主要立交设置3块大型路政宣传标语,在办公场所、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位置利用电子屏、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超限超载治理方面的法律问题。使社会群众尤其是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全面了解超限超载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在治理超限的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在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5月10日,我局参加了八师石河子市治超办召开的有我局、第八师路政局、石河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河子交警支队、经贸委、信息办、石河子质检局、石河子工商局、石河子安监局、石河子海关等十个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长效机制。10月1日与八师石河子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兵团第八师路政管理局、石河子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石河子大队等七方联合在报刊媒体发布《关于石河子片区公路收费站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并在乌奎高速公路五个收费站高速公路入口处张贴《通告》60余份。

  按照《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要求,一是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工作、联合石河子公路管理局要求高速公路匝道计重收费站采取称重车道倒出劝返、站内调头劝返等方式拒绝其进入乌奎高速公路行驶。二是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石河子大队在玛纳斯收费站、玛纳斯匝道收费站等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情形较重路段,按照限时到站联合执法模式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集中打击、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由执法人员就近引导至指定的停车卸货场,按照联合执法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进行检查处罚。截止目前,“百吨王”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已消除,超限超载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按照自治区路政管理局《关于在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地区开展公铁联运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专项治理的通知》(新路政治超[2018]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针对公铁联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在Z888线双拥路治安卡点处设置临时房屋作为路警联勤临时超限治理执法点,由石河子路政管理局紫泥泉路政大队联合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或特勤大队按照限时到站联合执法模式,24小时不间断集中整治公铁联运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取得成效,目前,Z888线公铁联运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已基本杜绝。

  六是加强对公路改扩建项目及道路养护施工,特别是“四改八”重点工程的服务监管工作;与石河子公路管理局、高支队石河子大队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每月对施工标段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

  积极推进G30线改扩建路段交警监控设施拆除工作,我局辖区共有交警监控设施21处,按照自治区路政管理局要求,我局已向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截止到5月25日,石河子局辖区共21处监控设施均已妥善处理。本着靠前服务的目的,协助项目指挥部及各合同段完成影响施工的涉路设施的拆除、迁移、设施保护等工作,相继向建设指挥部及各合同段送达《关于G30线道路工程改扩建路段加强路政管理的函》共9份。组织召开G30 、S20线改扩建项目推进会会议3次,就改扩建项目路政管理工作与项目指挥部对接,协调相关单位,对改扩建项目前期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改建路段所涉及的设施进行移除或做好相应防护措施,现已取得成效。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