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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专业实习心得大全】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8-10  分类: 技术合同 手机版

【导语】大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专业毕竟是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知识,自己有一定的基础。选择自己的专业来选择实习单位,这样对所学的专业也有一定的帮助。毕业以后找专业对口的工作会比较容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专业实习心得大全》,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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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本人通过xx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对我国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可知识也只是停留在书本,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灵活地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在这个暑假本人按照学校要求,主动联系xx县公安局作为我的实习单位。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更明白这里将是我学习的好机会。开始几天的工作,使我对公安局各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公安局负有依照国家法律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保卫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神圣职责。其实警察的工作是很辛苦,他们办案不是坐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去调查、取证,所以在时间上没有早八晚六的限制。譬如交警,风里来雨里去,吸灰纳尘,工作十分辛苦。还有治安警、刑警等等,是他们的辛苦才换来了我们的安宁,是他们付出的艰辛捍卫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在实习过程中,亲眼目睹了许多维护法律圣洁的实例。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交通警察,在处理我县的一起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致行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时,现场初步勘查发现系驾驶员陈某的过错,但几次讯问陈某均认为自己无过错,起初他以为是陈某为了逃脱罪责而抵赖,后来经过了解,陈某驾车的一贯表现以及安全驾驶情况均无不良表现,他感到案情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于是他先后几次去案发地了解情况,细致工作,寻找了十余名目击证人,证实了行人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的事实真相,为陈某洗清了罪责。这期间死者家属几次三番地找到这名交警,责问他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结案,要求陈某经济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还以威胁的口吻警告他假如处理得不合他们的心意,他们会没完没了,但事故还是得到了客观、公正的处理。就是这样一个置自己的利益于度外,捍卫法律,一心为民的普通交警以自己的正义和责任顶住了这一切,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还有许许多多的感人实例同样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谱写着一曲曲法律之歌。回顾实习经历,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一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更要成为一个“百事通”。所涉及的领域要广泛,知识的运用要灵活。要具有相当的知识面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他们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质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做正确的案件分析,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二是要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法律是神圣而高尚的,那么从事法律工作就要维持他的性。我们的警察身着威严的警服,这些首先在形式上给人以神圣感。当然其中的过程就更加重要了,各种法律文书都有规范固定的格式、执法用语要准确简洁、分析要深入透彻、规范的执法程序等等,都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习期间,看到警察对某些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再三推敲,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们学习的。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有对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正义感,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备的。我在公安局的许多警察身上都看到这点,也正是有这种精神的支持,他们不辞劳苦,不计名利,不顾个人生命安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默默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通过这次假期的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学生,真正的法律尊严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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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
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
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
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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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襄阳区人民法院古驿法庭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特别是要感谢涂法官对我孜孜不倦的教导。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四年来本科阶段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事实,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全程参与了案件自立案至审理终结的过程,并对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独立完成了几份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民事第一审审判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也感觉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了,开始真正的像个法律人那样去思考实际问题。

  一般像我所在的法庭之类的派出人民法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农民的、农村的芝麻小事,它们的受案范围一般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和经济案件,并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应的管辖原则,应归派出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主要为离婚案件、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简单的经济合同案件等。以下是我实习的主要内容和深切体会

  一、案件自立案到结案的过程

  (一)立案资料审查

  由于大多数农民都不懂法,而且我所在的小镇上根本就没有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仅有的乡镇司法所也鲜有农民知道。因此在打官司前,许多农民都会到法庭咨询有关法律事宜,法官只会告诉他们基本的步骤,应该先写诉讼状,然后来立案,立案受理后,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期,将在十天之内通知何时开庭等等一些基本的程序。而其他的法官就不会告知了,因为毕竟法院并不是提高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而是一个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审判机构。

  因为以前就是在洪山法院立案庭实习的,所以对整个立案程序还是比较熟悉的,原来立案就是当事人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收下以后排期开庭就可以了。可是在这里来立案的当事人大多是根本不懂法律的农民,所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合乎立案条件就很重要,否则将会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增加司法成本。

  (二)协助办案工作

  对法官的办案工作进行协助,主要就是帮助书记员打印文稿、通知当事人领取各类诉讼文书或给当事人送达文书等。这要求我必须一丝不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培养了我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工作细节的态度。

  (三)作庭审记录

  由于法庭的人手不足,才使我有机会承担书记员的职责,做了几个案件的庭审记录之后。使我的概括能力和取舍判断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一方面要概括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另一方面还要跟上法官的思路去思考,做出自己的判定,着实体验到了做一个书记员的不容易。

  (四)文书写作

  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我常常主动向一些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帮上忙,所以也得到一些机会来写法律文书。学写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让我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学习到了写作法律文书的各个细节,同时也让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审笔录的重要性。

  (五)案卷整理

  审结归档的案件,主要是给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常常主动向各个法官请教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与法官探讨在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倾听法官对此的深刻见解,使我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

  二、关于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的思考

  (一)派出人民法庭适用的审判程序

  在派出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就我所看到的,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法官适用的一般都是简易程序,即仅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就可以开庭审理案件了。通过向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及我旁听过程中的观察,我认为,派出人民法庭经常适用简易程序,主要是因为法庭没有足够的人手。

  (二)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过程

  1.双方当事人来齐之后,先是我们入座,然后在法官的指点下,原被告双方也依次入座了,没有起立。

  2.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简单通俗地说了两点法庭纪律。一这是说理讲法的地方,要讲理,不准骂人;二发言要听法官的吩咐。

  3.法官核对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之后,对合议庭成员进行了介绍。

  4.法庭调查期间,双方都是信口说来,东拉一句,西扯一句。就我所看到的,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请律师,也没有带任何书面性的东西。请证人作证的时候,法官也是很通俗地说,将你所知道的事实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如果说假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5.法庭辩论阶段,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像吵架似的,但法官并没有制止,而是过了四五分钟才制止。法官后来告诉我,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骂发现问题,这也是派出人民法庭法官一种独特的审判技巧和经验。

  6.总结陈述阶段,法官一再要求,不要说前面已经重复说过的话,但双方当事人还是不自觉地重复了前面许多已经说过的话,并且说了许多鸡毛蒜皮的家庭生活琐事。

  最后,法官问双方愿意调解吗,然后又说了法庭调解的好处,法官常会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细细阐述这种调解结果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利害关系,促使当事人接受这种调解方案。在当地,调解是上级法院下达的任务,调解案件必须占到所立案件的70%以上,对于这种硬性的任务,使原本应该判决的案件为了争取当事人的同意调解,法官往往要动许多口舌,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三)问题思考

  1.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地位

  在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庭审判中基本没有律师参与,且大多当事人对法律及法庭诉讼活动一窍不通。因此在庭审中,法官就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首先不得不充当一个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其次,法官还必须得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但对审结案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诉求。

  2.法庭审判方式

  首先,法庭审判中法官不会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地严格依法定程序走下去,因为意外因素太多,为保障顺利解决纠纷,及时结案,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庭审策略。且在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阶段的"纠问式审理"也是法官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在这样的普通程序中,合议庭往往成了摆设,加之在审判程序上有意或无奈的简化,这是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存在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四)解决方案

  首先,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使他们知法、懂法,进而学会用法。

  其次,对于基层法院,尤其是基层中的基层即人民法庭来说,对其司法特性不应要求过高。人民法庭在处理当事人的纠纷的时候,除了当事人正式的诉讼请求,还要分析当事人潜在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些农村中常见的纠纷类型,需要发挥法官熟悉的农民思维、行为模式优势,结合法理、道理、情理,做出让当事人满意的审理。

  三、自身的体会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两个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

  (一)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

  在学校时经常会为了自己还算不错的成绩而沾沾自喜,到了真正的实践部门,参与真实的法律实务工作时才知道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即使是已经学过的条文内容,也不能灵活运用于实际操作之中。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二)先做人,后做事

  从之前单纯的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到现在要把握与同事及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我感到自己真正的开始成熟地去待人接物了,尤其是更加懂得了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的重要性。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无论将来走上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总结: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在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这一点。由于实习的地方是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而今,回想之时,我忽然觉得那些过去的时光,都是人生不可多得的巨大财富,是一段不能重来的流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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