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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证明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5-08  分类: 证明书 手机版
       滁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滁州市人才市场)
     
滁人代证[]第号

受人事代理人(被聘用人):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聘用单位):

聘用工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上单位成建制委托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滁州市人事代理协议书》第号)。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确认该同志在以上单位工作及工作年限。特此证明

滁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年月日

注:此证明书一式两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人才交流机构留存一份。
 

 

附件1: 签订经济合同授权委托代理证明书(存根)

第号

兹委托(单位)同志,职务:

其权限为:

代表我与

签订经济合同。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本证有效期限年月日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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