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汪庄村委会等36个村(社区)和单位为
“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平安界首”创建活动,使平安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涌现出一批“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界首”创建工作,经市综治委研究,决定命名西城街道办事处汪庄村委会等36个村(社区)和单位为 “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附:“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