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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海岛旅游优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对策与思考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2-07  分类: 自我检查 手机版

近年来,长岛县委、县政府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设富裕、魅力、和谐长岛”的目标,抓住“新长岛新开放新发展”的有利时机,把握优势,利用资源,以推动旅游业发展为切入点,立足海岛旅游资源,借助海岛特有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风民俗,重点开发海洋旅游资源,并把旅游发展同“三农”问题紧密结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发展大旅游,打造海岛生态旅游品牌,增强了长岛的知名度,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带动海岛整个经济社会的进步,对推动长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在多方调研论证基础上,就如何发挥海岛旅游优势,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推动长岛全面可持续发展提出几点可行性意见,仅供参考。  

一、长岛旅游发展对统筹城乡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长岛旅游发展现状  

长岛县位于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之间、黄渤海交汇处,是山东省及环渤海地区唯一的海岛县,也是环渤海海洋生态屏障和生态通道。全县由32个岛屿组成,岛陆面积5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70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146公里 ,10个岛屿有固定居民,辖8处乡镇,40个行政村,共5万人口,其中渔村人口占80%。一直以来,捕捞、养殖是长岛传统产业,上世纪80年代通过三次海洋开发浪潮,长岛得到快速发展,1992年成为全省第一个小康县。90年代末,由于海上渔业资源日趋衰减,养殖栉孔扇贝连年死亡,长岛经济一度严重滑坡,致使长岛多数渔船进港、渔网进仓、渔民上岸。如何解决渔民转产和就业,出路在哪里?现实而客观的问题摆在了县委县政府的面前。经过广泛调查和认真的思考,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突破传统产业约束,破除旅游业是副业的旧思想,在全面分析本县生态资源、区位、竞争力优劣的基础上,把旅游业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抓手,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扶贫富民功能和拉动整合效应,走旅游活县、旅游富民的县域旅游经济发展之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减免相关税费,激发渔民转产转业,积极发展以“渔家乐”项目和休闲渔业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在旅游业已成为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带动了服务、交通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财政增收、群众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2007年作为山东省唯一的行政县跻身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行列。先后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称号。2008年实现旅游直接收入6.9亿元,接待游客150万人次,门票收入4340万元(较年初计划超额完成74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3.3%、2.7%和35.6%。创七个单日门票收入突破100万元的历史新高。  

(二)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取得主要成效。  

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是基于城乡统一市场和共享城乡资源背景下的产业统筹,旅游业以其综合性、关联性和较高的乘数效应在城乡产业统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岛人口不多,且分散居住在10个岛上,渔村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功能相对较弱。怎样推动县城、乡镇、村同步发展?长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以旅游为龙头的城区旅游发展,注重发展渔村旅游,完善渔村基础服务设施,改善渔村面貌,扩大城乡旅游交流,提高渔民素质,旅游业的统筹城乡功能逐渐明显。  

一是改善了长岛城乡面貌。近年来,长岛县委县政府不仅把水、电、交通等问题当作制约海岛旅游发展的瓶颈问题来抓,更把它们作为改善渔民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来抓。累计投入资金7亿多元,完成了城市供水、供暖管网改造、旅游交通和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城市改造工程;
全县90%的渔村都完成了村内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工程,城乡面貌得到较大改观,缩小了城乡差距,实现了城市中有农村,农村中有城市的有机融合,正逐步破除城乡二元化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是优化了海岛产业结构。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经济流,极大地推动了全县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繁荣。海上客运滚装船由2003年的9艘增加到现在的19艘,客位4610个,海上年运送游客220万人次,是长岛本地人口的40多倍。旅游运营车辆由170多辆增至目前的近300辆。全县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达到3000多家,餐饮服务业增加至580家。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带动了休闲渔业、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海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三是带动了渔民转产转业。旅游业的长足发展,有力地拉动了海岛城镇就业、渔民转产转业,增加了财政收入和群众收入。近年来,全县旅游从业人员增至1.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
兴建了3处休闲渔业码头,从事“海上游”和“休闲渔业”的船只达8艘;
“渔家乐”业户由过去的1村10多户发展到现在的14村近500户,床位10000张,带动渔民转产转业5000人;
“渔家乐”业户户均年收入达到1.8万元,年增加渔民收入2000多万元;
在旅游产业的带动下,2008年全县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19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2.5万元,分别增长19.4%和10.3%。旅游产业对县域经济的拉动进一步增强。  

四是促进了渔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旅游业吸引了大量城市的人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提高了海岛渔民文明程度,经济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过去那种打架滋事、赌博迷信的现象明显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竞相比学习、比服务、争做“渔家乐示范户”,邻里关系和睦,互帮互助蔚然成风,村风民俗更加文明健康,一个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渔村正悄然展现。  

五是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旅游产业的长足发展,一方面,增加了就业机会,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消费需求,提高海岛人民生活质量,增进城乡居民感情交流和信息交流。另一方面,不是摒弃捕捞、养殖等传统产业,而是在观赏、体验渔养、渔猎活动之后,再销售捕捞的海产品,使产业得到了二次升值。通过全面推进“花园式新渔村”建设,加大了乡村、渔民庭院及旅游沿线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强化了群众的环境意识。长岛先后被评为首批“全国十佳园林县”、“全国最佳人居环境”提名奖、“全国十大最美的海岛”及“全国最佳生态旅游县”等荣誉称号。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旅游业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旅游发达地区对比,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产业规划和管理体制。目前,长岛旅游业还缺乏较为完整和科学的总体规划,全县各乡镇也没有一个涉及旅游的专题规划,涉及旅游项目开发主体不一,布局结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开发项目内容单一,旅游设施和功能配套还不完善,参与旅游市场竞争的能力总体讲还不够强。   

(二)产业规模相对弱小。近年来,我们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培育“渔家乐”和休闲渔业等具有浓郁海岛特色的旅游项目,现已初具规模,受到进岛游客的普遍欢迎。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服务项目主要来源于“耕海牧渔”式生产活动,目前渔村生活生产方式开发利用还处于初始状态,“渔家乐”的接待服务设施和休闲渔业的渔船、垂钓工具、娱乐设施等高档次的旅游产品配套设施还相对滞后,休闲、娱乐、餐馆,购物等行业结合比较松散,还没有形成大的产业规模。  

(三)产品缺乏品牌特色和文化内涵。我县从事旅游经营业户普遍存在品牌意识不强现象,旅游产品文化含量较低,对生态文化、乡土风情、民俗传统等特色渔村文化内涵挖掘相对稚嫩,无法满足游客的多元化需求和追求健康雅致型消费方式的潜在需要。  

(四)渔养产业与旅游发展之间存在矛盾。长岛大兴生产养殖业时,东西两海岸部分地区存在盲目开发、乱建乱搭海珍品养殖大棚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长岛的生态环境和城市美化,也制约了长岛旅游的发展。海水浴场既是游客休闲娱乐场所,又是渔民生产加工场所,近海海域确权底播海珍品,使来岛游客无法亲海,游客垂钓、赶海受到制约,由此引发游客投诉事件时有发生。此外,长岛还存在着国内外知名度不够高、全民参与旅游意识不强等种种问题,这些都已经成为影响长岛旅游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障碍。  

三、对策与建议  

为了加快我县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产业优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我们必须因势利导、扬长避短,针对不利因素,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切实解决发展过程中问题与不足。我们认为,下一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四大体系”问题:  

(一)加强引导,牢固树立发展海岛旅游的思想体系。  

加快发展我县旅游业,首先必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对此,全县上下要积极做好“三有”文章:一是有目标。要把发展海岛旅游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应有之义,把它放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认真加以研究,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二是有眼光。要树立新的旅游资源观,充分认识海岛旅游资源的内涵及利用开发的价值。把渔村资源真正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而开发形成旅游产业。三是有结合。要克服把海岛旅游简单地等同于一般观光旅游的错误观点。实际上,海岛旅游是一种把渔村功能与旅游功能相互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渔村经营为基础,与旅游服务有机结合,从而形成高于一般观光旅游的新兴产业,它的产出及附加值远远高于自身产出的价值。  

(二)加强规划,积极培育海岛特色旅游产品体系。通过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产品构成、开发重点、政策措施等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合理整合资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发展,使我县旅游发展规划与渔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融合,高起点规划,使旅游业有序、规范、快速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和谐发展”的原则,明确“渔家乐”发展目标、产品构成、开发重点等内容,制订“渔家乐”旅游发展规划,强调“休闲、娱乐、参与”的功能,设计出“自然、回归、亲切”的旅游产品,突出“渔家乐”旅游的“渔”和“乐”特色。在规划过程中要体现“一、二、三、四”的要求,即“一化(规模化)”:在旅游产业规模化的基础上,规划开发独具海岛特色的旅游项目,这样容易形成产品特色和区域规模。“二种经营模式”:第一是政府主导,分户联片经营,并逐步形成“渔家乐旅游合作社”。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组织化程度,克服“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弊端,它可以带动渔家乐业户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参与的热情,有助于提高广大参与业户的收入,是一种值得推广的主要模式。第二是政府引导,全面推行“旅渔结合,渔游合一”,将旅游与培育渔家乐特色专业村相衔接,将“渔家乐”以村为单位进行规划建设并纳入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搞好点面结合,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特”的发展格局,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全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使更多的渔民做到“零距离就业,足不出户挣钱”,实现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三大类型”:第一是渔家休闲度假游。以渔户家庭为基础,经过投入改造达到一定的硬件标准,满足高端游客进岛休闲度假的需求。第二是民俗旅游。深层挖掘我县丰富多彩的海岛文化、滩涂文化、渔村文化、渔船文化等海洋文化内涵,有机融合渔船、渔具、渔港、渔村、渔民服饰、渔业劳动技能等各种资源,以增加旅游的趣味性和旅游者的体验感。凸显渔家乐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渔家乐旅游的文化品味,满足游客“吃渔家饭、住渔家屋、干渔家活、享渔家乐”的消费要求。第三是休闲渔业游,立足海岛特色和优势,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域界限,在更大范围内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组合,选择渔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最佳切入点,通过成立国际钓鱼俱乐部,争取举办国家级的钓鱼比赛活动等高标准、高品位项目的带动,使休闲渔业集垂钓、旅游、观赏、餐饮和度假为一体,向着规范化和产业化发展。四是注意生态性,要把渔村旅游与国际旅游生态岛规划建设相衔接,以国际旅游生态岛建设为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把旅游生态村建设与海岛旅游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渔民保护环境、建设家园的内在动力。  

(三)加大扶持,不断优化发展海岛旅游的政策体系。海岛旅游涉及到方方面面,它的发展迫切需要一定的政策给予扶持和拉动。就目前而言,可重点抓四个环节:一是投入政策。一方面要建立县镇二级政府投入海岛旅游的基金,为发展海岛旅游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真正起到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另一方面要为工商资本投入海岛旅游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社会环境、服务环境。二是税收与信贷政策。在渔村旅游的发展阶段,给予税收扶持。我们建议,一定三年给予开发旅游的渔户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要建立渔村旅游信贷扶持基金,筛选确定一批县级重点渔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三是海域重新确权。针对海域确权、批复等问题,研究制定新的政策,划定指定的休闲渔业海域,留出游客亲海区域,扩大休闲渔业海区,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开发近海网箱垂钓、拖网、养殖观摩等系列休闲渔业旅游产品,开展以休闲垂钓、参与生产实践和体验渔民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近海观光休闲活动。四是考核奖励政策。要把发展旅游列入各镇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体系之中,对于成效明显、成绩突出,对全县示范作用大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一些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增收明显的典型渔家乐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四)加强管理,努力营造发展海岛旅游的环境体系。为了高标准、高起点地开发我县的旅游业,我们要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管理这个基础工作,使之良性、有序发展。重点要做好四件事:一是加强旅游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分级做好培训教育,积极培养既懂渔业、又懂旅游、离土不离乡的渔村旅游经营者和管理者队伍,做到开发一批、培养一批。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村旅游的通达性,完善渔村旅游的各项配套设施,努力提高旅游服务的水准,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渔家乐服务管理中心。三是加强旅游生态村镇建设,建设一流的旅游环境。四是加强星级品牌建设,按照“渔家乐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标准,规范运作,及时做好评定管理工作,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带动一批渔家乐业户,从而使海岛旅游发挥更大的效应,真正成为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的一把“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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