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检查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文档 > 自我检查 > 列表页

人防办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3-11  分类: 自我检查 手机版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http://www.damishu.cn)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办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对外开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办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干事创业,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条  评选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突出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

第二条  评选范围。凡全办干部职工或本科队站在工作中自身创造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成果,均可申报。跨科队站联合合作完成的创新成果,必须经联合科队站协商同意后,联合申报。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在贯彻全办重要工作部署中,勇于创新,积极对外联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重大突破;

(二)对解决人防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进入办党组决策,取得了明显效果;
或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肯定并予推广或表彰的;

(三)创新成果应在月督查中体现;
一般应评选为年度全办大事。

第四条 申报数量。各科队站每年申报数目不超过2个,必须有1名主创人员,协助人员一般不超过2名;
个人申报数目一般为1个。

第五条  评选时间。每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创新成果进行评选。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申报。各科队站或个人要于每年12月底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事秘书科。

2、预选。人事秘书科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整理、登记,提交办党组研究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逐项评议,确定拟参加评选项目。

3、评选。全办干部职工对拟参加评选项目进行投票。办党组成员投票占45%,科级干部投票占30%,一般干部投票占25%。

4、审定。根据投票成绩情况,由办党组研究审定。

5、公示。对拟受奖创新成果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6、确认和表彰。公示后,办党组根据公示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研究确定工作创新奖名单后,予以表彰。

第七条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工作创新奖题目要言简意赅,能直接反映出所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所申报的机关创新举措及成果要充分体现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的要求。

3、申报材料写作要详略得当,把重点放在介绍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效果上;
语言要准确精练,通俗易懂,力争用最小的篇幅把申报内容表述清楚。


       第八条  奖励方法。年度评选的工作创新奖为1-3个(如没有申报或达不到标准可以空缺),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进行表彰,一、二、三等奖分别与年度考核记功人员、嘉奖和先进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九条  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