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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3-12  分类: 自我检查 手机版
强化监狱工作“四个理念”发挥监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远大理想和目标。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它与社会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罪犯来自社会,通过监狱的矫正和改造后又回归社会,为此,监狱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而监狱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党中央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下,新时期监狱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在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中,大力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行刑社会化理念、依法治监的理念和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监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践和谐社会的宗旨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宗旨和目的,是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稳定有序的生活环境,最终要体现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这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为此,监狱在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中,首先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出发,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首先要考虑群众的利益,要考虑人的因素,千方百计地维护群众的利益,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宗旨目标的实现。这里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到监狱工作实践中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创建和谐社区。要妥善处理好监狱辖区内民警、职工、群众等不同方面的利益关系,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努力改善民警职工的工作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同时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运用刑罚手段,改造罪犯,遏制犯罪,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有效的司法环境和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另一方面是指以矫正改造罪犯为本,创建平安监狱。要充分重视和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把罪犯当人看,以教育改造转化为治本的措施,以把罪犯矫正改造好、重新回归社会为工作的出发点,从而达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作用。通过对罪犯权利的保护和罪犯的再社会化,实现监狱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的基本功能。这两个方面都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监狱工作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为一个中心服务,对于监狱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强化行刑社会化理念,融入和谐社会的主流趋势。公正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能。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的目标在于矫正罪犯,促使其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再犯罪是罪犯社会化不成功的表现,而单纯的监管看押必然使罪犯与社会高度分离,从而对促其社会化带来不利影响。在目前监禁刑还不能从刑罚体系中消除的前提下,就必须对罪犯进行社会化矫正即行刑社会化,这也是司法工作融入和谐社会的一个主流趋势。强化行刑社会化理念,一方面是要积极探索有条件地对罪犯实施开放式处遇和非监禁刑措施,因为监狱行刑的主要目的不是使受刑人永远隔离于社会,而是使其改过自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生活,所以要大力推进行刑方式的社会化改革,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尝试增加开放式处遇和非监禁刑的比例,有条件地允许受刑人进入社会活动,避免短期监禁形成的“交叉感染”和“监狱人”现象,这在根本上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要求。另一方面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监狱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服务机构,理应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而社会为了自身的和谐稳定,也应当理解、关心和支持监狱工作。社会资源是十分丰富的,必须通过拓宽社会综合治理渠道,建立社区矫正体系,完善社会处遇制度,使社会资源最广泛地参与到罪犯矫正工作中去,通过行刑社会化使罪犯经过监狱综合矫治回归社会后,很快取得社会的认同、接待和支持,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用之人,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依法治监的理念,促进和谐社会的法制规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们党新时期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强化依法治监理念,履行好监狱基本职能,是我们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和谐社会法制规范的关键所在。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如果不能依法治理监管场所,在执法环节上出现问题,不仅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也必将严重阻滞和谐社会的法制化步伐。强化依法治监理念,包括要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依法执行刑罚的意识、依法改造罪犯管理罪犯的意识。首先是要全面强化管理者即民警的依法治监理念,强化执法意识和执法作用。从构建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的大目标出发,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权益保障的观念、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观念、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举的观念,无论在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执行刑罚。其次要切实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对罪犯的基本人权,以及减刑假释等日常的奖惩,学习、劳动、生活的行为规范,等等都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文明管理。要切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最后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依法治监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治监长效运行。坚持以制度管长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为指导,建立健全依法治监岗位责任制度,法制教育和约束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执法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治监的科学化、制度化和长效化,通过制度建设保障监狱的一切活动都在法律范围内运行,使依法治监、执法必严成为监狱工作和全体民警的指导性理念。
四、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跟上和谐社会的发展脚步。监狱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工作的发展前进也关系到和谐社会能否协调发展的问题。新时期监狱工作必须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监狱工作实践,立足于监狱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坚持改革、确保稳定、增强实力、重点突破,使监狱事业跟上全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步伐。首先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只有改革创新,监狱工作才有活力,才有发展的动力。要解放思想,大胆开拓,求实创新,勇于用改革来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体制问题、机制问题,解决行政问题、经济问题,人事问题,只要有利于依法治监,有利于监狱稳定,有利于教育改造质量提高,有利于监狱事业发展的,我们都要勇于去探索和尝试,从而使我们的事业与时俱进,使我们的社会和谐发展。其次要立足长远加强规划建设。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建设发展,监狱建设不能满足现状,止步不前,必须要针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长远目标,大力加强规划建设,增强监狱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目前,在司法部统一规划部署下,创建省级、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正在不断地升级达标,这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我们要抓住世纪之初的有利机遇,立足现实,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全面加强监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以科学化、现代化、文明化的监管环境来提高监管安全系数和教育改造质量,以文明、富足、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来提高民警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从而振奋精神,凝聚人心,促进监狱各项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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