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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3-14  分类: 自我检查 手机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廉政规定,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一)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述职述廉的时间和方式
(一)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镇、办事处党(工)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镇、办事处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二)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本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其中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还要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一次。

(三)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及其成员每年年底在本企业总部党员干部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任现职期间,履行“一岗双责”即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的情况。具体包括八个方面: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情况。

(三)履行本职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五)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廉政准则、廉政守则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围绕建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的情况。

(八)本地区、本单位干部提拔任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经费开支、经营性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依法按章办理,并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既要讲取得的主要成绩,也要如实检讨工作中的缺点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要按照述职述廉的方式,提前3天通知有关人员依时到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90%以上才能召开大会。

(三)询问。领导班子或其成员述职述廉后,应留一定时间给与会人员就某些问题提出询问,党员领导干部应实事求是答询。也可以采取无记名书面询问方式,由党员领导干部统一现场答复。

(四)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和询问后,进行民主测评,由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五)落实整改。对在述职述廉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述职人应采取积极态度和措施,认真整改。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率超过30%的领导班子,由上级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
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率超过30%的领导干部,由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述职述廉的组织实施
(一)述职述廉工作原则上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或基层党组织组织实施,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二)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包括民主测评工作,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区直各副局以上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述职述廉包括民主测评工作,由各单位、企业的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必要时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副局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落实整改的情况由各单位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并存入廉政档案。基层单位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整改情况按归口管理范围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述职述廉工作情况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综合上报。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端正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虚心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述职述廉活动,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要重视对述职述廉结果的使用,真正把述职述廉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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