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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发展先进文化要求加强军人价值观建设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3-16  分类: 自我检查 手机版

江泽民同志十分重视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价值观建设。他在“七一”讲话中再次号召,要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军队来讲,加强军人价值观建设,树立正确的军人价值观,是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下面,围绕加强军人价值观建设,讲三个问题:一是军人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性;
二是军人价值观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
三是军人价值观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军人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性

我们为什么反复强调要军人价值观建设?

(一)军人价值观建设,是使广大官兵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的必然要求。所谓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通俗地讲,是表示物对人的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即,有用性。我们平时经常说的“有没有用?”“有没有利?”“值不值得?”就是讲的价值。所谓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人生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离不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三观”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是最高层次的总观点、总看法,是总开关,是管总的。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根本观点,实际上是世界观在个人对社会生活的根本态度上的集中体现。价值观,是对人的意义的根本观点,实际上是世界观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根本态度上的集中体现。“三观”又是统一的。科学的世界观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论基础。人生观、价值观则总是反映着世界观,都属于世界观的范畴,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上讲的世界观,是世界观的具体化。科学的世界观必须转化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指导作用。人生观与价值观紧密相联,人生观决定价值取向,价值观决定人生走向。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世界观、人生观的变化,往往是从价值观的变化开始的。因此,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就不可能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我军是党领导下的人人价值观建设的基本要求。努力使教育常抓常新,一年比一年搞得更深入、更有成效,使官兵在教育中,真正懂得为人民的利益而生、为人民的利益而死的道理。

二是要根据形势任务和官兵思想的发展变化,选准切入点,充分运用改革开放的积极成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传媒,充分运用英模事迹,特别是我党我军在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中涌现出来的张思德、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苏宁、李向群等七位著名英模的事迹,加强对官兵的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把教育的效果,落实到军人价值观建设的各项实践中去。全体官兵要勇于实践,经过实践的锤炼,不断提高自身的价值认识能力和价值修养水平,做到自觉地牺牲奉献。

四是在整个教育的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空洞说教和老生常谈。

(三)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军人价值观建设,离不开法规制度的功能。思想教育是军人价值观建设的中心环节,法规制度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引导作用。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教育坚持和倡导的原则,应当从法规制度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是思想教育反对的东西,要用法规制度进行严格的约束和诫勉;
damishu.com三是军人的合法权益,要用法规制度来保证。这里,我着重讲讲第三个作用。军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军人依照宪法和国家其他法律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因服现役、履行军人职责而依法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利益。军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军人的政治荣誉权利,军人的人格尊严权利,军人的婚姻家庭权利,军人的人身自由和自卫权利;
军人物质生活保障权益,军人退役安置权益,军人及家属优抚权益等。这是军人价值在权利和利益上的集中体现。

为什么要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是军人价值观建设的必然要求。军人价值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求官兵个人确立牺牲奉献的价值观,又要求组织上关心和保护官兵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官兵合法权益,只有法规化、制度化,才能避免随意性,才会维持长久。比如,如果只讲奉献,不讲权益,或者奉献与权益长期失衡、错位,一味地把“忘我”绝对化,拔高到“无我”的境地,就会导致部队的吸引力、凝聚力下降,就会导致官兵的荣誉感、自豪感下降,就会导致价值评价与价值赏罚的不公,这样的价值义务是难以长期为继的。在一段时期内可以,长期,不行;
在少数先进分子身上可以,对大多数人来讲,不行。

其次,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是军人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条件。军人价值观建设,如果只靠教育这个“软约束”,而没有法规制度这个“硬约束”的外部条件来保障,那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当军人的个人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之后,军人才能受到激励和鼓舞,感到奉献不吃亏,或奉献不吃大亏。也只有真正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对社会起到昭示的作用,使军人牺牲奉献的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同,促使各级组织、领导机关把关心和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第三,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是军人价值观建设的现实需要。党、国家和军队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如:《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多次提高官兵的福利待遇等,为官兵的退役、转业安置等,提供了法律保护和资金支持。既使官兵增强了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体现军人的社会价值;
也满足了官兵要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荣誉的需要,体现了军人的个人价值。但在实际工作中,法规意识淡漠,不善于运用法规制度解决问题,不习惯依照法规制度开展工作,不重视法规制度建设,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对现役军人待遇偏低、转业复员安置难、随军家属就业难、子女入学难、住房难、烈军属生活和医疗难等军人权益问题上,还缺乏强有力的法规制度来保障。在官兵的工资待遇问题,有的官兵不无感慨地说:部队干部工资高出地方20%,在70年代是实数,80年代是虚数,90年代是负数。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军人价值观建设,而且助长领导和机关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必须转变观念,拓宽路子,把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军人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第四,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主要做法。美军为培养军人具有“责任、荣誉、国家”为核心的价值观,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如:1944年的《老兵权利法》、1983年的《退役军人紧急职业训练法》、1984年的《蒙哥马利法案》、1992年的《国防授权法案》等,有效地解决了军人退役、转业、安置等问题。为英雄人物树碑立传、颁发各种勋章、奖章和证书,为退休老兵举行军礼安葬,实行军人新闻发布卡制度,将每年的5月23日定为“军人配偶节”,11月11日定为“退伍军人节”,11月24日至30日定为“全国家庭周”等,有效地保证了军人的政治权利荣誉权利。俄军为培养军人具有“英勇顽强、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克服困难”为核心的价值观,先后颁布实施了以《军人地位法》、《国防法》、《兵役法》和《军人及其家属保障法》为代表的近60多个法规制度。《军人地位法》规定,义务兵初级职务工资不能少于国家最低月劳动工资的5倍,军衔工资不少于职务工资的一半。为缩短军地收入差距,俄联邦政府分别于1994年和1995年三次上调军人工资(1994年1月4日上调90%;
7月1日上调40%;
1995年9月1日上调54%)。计划到2001年底以前,将现行军人工资提高1倍,到2005年前约提高1.5倍。对于退役军官的安置,主要是通过国家和社会安置、有关部门内部消化和鼓励自谋职业的办法,解决他们的再就业问题;
对于现役军官家属,主要通过允许他们入伍当合同兵、军工企业和军队经营性机构内部安置以及依靠国家和社会的安置渠道,逐步安排随军家属就业,有效地解除了官兵的后顾之忧。韩军为培养军人具有以“护国、忠武、团体”为核心的价值观,把官兵的福利待遇纳入法制化轨道。韩军规定,官兵在休假或外出执行任务期间,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均享受半价优待;
军官和下士官家属宿舍全部实现公寓化,其中服役满15年以上的都拥有私人公寓;
他们凭证可在指定军人服务店限量购买免税和折价商品。像电视机、小汽车等家电产品5年可购买一次。《军队人事法》规定:服役满20年以上的军官和下士官退役后,可享受终身退役金或一次性退役金待遇;
服役满10年以上的,依法保障再就业,符合条件的通常安排在与国防有关的预备役部队、改文职、进政府机关或国企任职。有效地保证了部队的稳定和战斗力的提高。这些,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军队的做法,其性质与我军是根本不同的,我们决不能照抄照搬。但其中一些合理的做法,对我军来讲,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以上说明,只有充分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树立起正确的军人价值观。

怎样运用法规制度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我觉得在当前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充分运用法规制度的功能,巩固和加强思想教育的效果,在工作指导上,把思想教育同运用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要充分运用法规制度,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官兵的切身利益,使牺牲奉献的人不吃亏。对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要保障其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生活福利待遇;
对在条件艰苦的边防、海防等地区或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在生活福利待遇等方面要给予特别优待;
对退出现役的军人,要妥善安置,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
对离退休军人、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应当给予特别保障;
对现役军人家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家属,在就业、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要给予优先照顾。

三是对涉法问题的处理,必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对官兵及其家庭遇到涉法问题,要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官兵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
对官兵和地方群众之间发生的利益纠纷,必须依据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分清责任,明确权利和义务,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军队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的有益做法,为我所用。

(四)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立正确的军人价值观。军人价值观建设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最重要的条件就是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正确的军人价值观。也就是叫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
叫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出好兵来;
领导干部不做出好样子,就带不出部队的好风气,就出不了战斗力。”过去,我们的军人价值观建设为什么成效明显?恐怕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军人价值观建设的效果有的不尽如人意,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一些领导干部自身的形象不好。说一套,做一套;
对自己是一套,对别人是另一套。比如说,有一名领导干部在作报告时说:“‘钱’是什么?‘钱’就是两个持戈的士兵守着金库,伸手就要被捉。”果不其言,时间不长他自己就被抓了起来。还比如说,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台上讲理想信念课,台下的一名士兵居然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你快滚下去吧,你说一套,做一套,谁听你的?应当让有理想的人来讲理想信念,让有牺牲奉献精神的人来讲牺牲奉献。”这样的领导干部,就是说的和做的“两张皮”,是“双重人格”。长期下去,你说得再好,道理讲得再动听也没有用。因此,领导干部能否带头树立正确的军人价值观,实在是太重要了。这一条解决不好,价值观建设的效果肯定不会好。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立正确的军人价值观。

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正确的军人价值观,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树立公仆观念,强化公仆意识。“人民公仆”这个词,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诗人但丁最先使用的。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在演讲中多次说过:“政府是人民的创造物和所有物,社会服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的文化成果,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公仆理论。其主要观点有:要实行人民管理体制的观点;
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的观点;
“社会负责的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对不称职的人员可以随时撤换、罢免、监督,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的观点。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光辉思想,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反复强调,我们所有的领导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没有权力当官做老爷。

江主席在“七一”讲话中还特别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监督的关键是要“保证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干部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问题上,总的说来是好的,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但我们从刘世伦、肖怀书等反面教员的身上,可以看出,确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有的利用职权,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不关心群众疾苦,甚至当官做老爷;
有的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甚至坠入犯罪的泥坑;
有的跑官要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于在“权道”上出现了“伸手要、公开闹、造虚绩骗、用钱财换、拉关系套、踩着别人肩膀往上爬”的怪现象。对于这类权力变异的问题,我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说,新旧经济体制转换,社会利益格局调整,体制尚未完善,制度尚不健全,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求利性、竞争性、自主性和等价性,容易诱发一些领导干部重利轻义,产生拜金主义,以致陷入个人主义。从主观上说,主要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淡化了理想信念,忽视了思想改造,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经不住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腐蚀,在权力、名利、金钱、色情、人情这“五关”面前打了败仗,甚至成为犯罪分子。因此,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真正视功名利禄淡如水,视党的事业重如山。否则,就会在使用权力的时候栽跟头、犯错误、“一失足而成千古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尤其要确立以下几个观念:一是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决不能搞权力私有化、权力货币化、权力家长化、权力网络化;
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决不能为金钱、美色所诱惑;
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搞所谓的“轰动效应”、“政绩工程”和当官做老爷。二是要确立“人民给的权力必须不折不扣地还给人民”的观念。要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当官为什么、用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
在权力运用上,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于为人民造福谋利,而不能为个人捞取好处;
在各种诱惑面前,要善于把握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本色。三是要确立“任人唯贤”的观念。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决不能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蔓延下去;
要把那些自觉讲政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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