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铜陵市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法宣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小编为您整理了《2021年铜陵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关于发布《2021年铜陵市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法宣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现将《2021年铜陵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840020、2830658
邮箱:tlsfjfxk@163.com
铜陵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铜陵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
号
责任单位
重点普法内容
时间节点
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1
各县区、各单位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2月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
长江保护法宣传
3月妇女维权月
3.22世界水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5月民法典宣传月
5.1劳动节
5月全国助残日
6.9国际档案日
6.26国际禁毒日
7.1建党日
8.1建军节
9月网络安全宣传周
9.30烈士纪念日
10.1国庆节
11.9消防安全宣传日
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1. 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2. 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做好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工作;
3. 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培训;
4. 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5.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进行普法;
6.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广场、公园、景区、街区、长廊、法治宣传栏、农村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的全覆盖和提档升级;
7. 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8. 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9. 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法律七进”等活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2
市纪委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
1.列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学法计划
2.列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
市委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9国际档案日
1.组织召开市委保密委和保密协作组会议,会议,开展保密教育、通报有关案件;
2.组织各机关单位宣传《保密法》《密码法》,开展保密教育;
3.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
4.组织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习《档案法》;
5.将宣传教育《保密法》《档案法》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6.向新进公务员宣传《保密法》,开展保密教育。
4
市委组织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重要政策文件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
12月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1.向全市新进公务员宣传《公务员法》;
2.将《公务员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4.组织开展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述法。
5
市委宣传部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3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8-12月“江淮普法行”活动
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1. 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文艺演出;
2. 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3. 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4. 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6
市委统战部
《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6月宗教法规学习月
9月侨务法规学习月
1.开展宗教改革法规学习月活动;
2.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社区巡回宣讲活动。
7
市委政法委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月
1.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知识讲座,并对《条例》相关知识进行测试。
2.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知识竞赛;
3.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4.举办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班。
8
市直机关工委
《中国共产党党章》、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7.1建党节主题党日活动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
1. 利用机关大讲堂平台,面向机关干部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2. 组织发动市直机关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3. 利用“党日”活动,组织发动市直机关开展普法宣传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9
市委党校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19-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
长期宣传贯彻落实
1.出台铜陵市县级党校分类建设计划;
2.开展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
3.举办各类主体班和社会培训班。
10
市委编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10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主题宣传
1.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宣传:
2.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
11
市委网信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9月网络安全宣传周
1.开展铜陵市2021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2.开展铜陵市护网2021网络攻防演练;
3.开展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答等。
12
市中级人民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4.26国际知识产权日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1. 开展法庭巡回审理;
2. 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3. 利用专版、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加强普法宣传;
4. 适时开展“铜娃学法”模拟法庭进校园等青少年普法活动。
13
市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1.开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等专题培训;
2.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LED电子屏、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3.结合国家宪法日,组织干警观看宣传片、在社区设置横幅、宣传展台等形式,弘扬宪法精神。
14
市政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9国际档案日
1. 组织市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
2. 结合政府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仲裁委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和案件评议。
15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
1.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
16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
4.23图书馆日
5.19旅游日
1.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干部学习、党员活动日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开展系统新进人员专业法学习宣传;
3.组织相关单位(旅行社、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业法学习宣传教育;
4.将学习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纳入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
17
市教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26国际禁毒日
8.8全民健身日
全国中小学教育安全日
1. 组织开展教师队伍专项法治培训;
2. 开展民法典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4. 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活动;
5.开展8.8全民健身日法治宣传活动;
6.开展全国中小学教育安全日活动。
18
市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5月科技活动周
1. 面向全市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活动;
2. 面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活动;
3.面向全局党员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19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6月安全生产活动月和节能宣传周
1.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2.结合江淮普法行,入企督查宣传《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企业生产法律法规;
3.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4.开展“法律进企”活动,入企宣传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
20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全国110宣传日
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6.26国际禁毒日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1.以《安徽法制报》和《铜都警方》杂志为宣传阵地,开展“全国110宣传日”活动;
2.组织编印《反恐怖主义法》宣传资料,在全市组织宣讲、发放;
3.开展“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4.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进行普法宣传;
5.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春运、五一、十一等小长假期间,针对假日出行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6.建立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开展法治专题教育培训,利用相关重要节点进行普法宣传。
21
市民政局
《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5清明节期间
10.14重阳节期间
1.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2.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农村、社会组织和协会中,对特定服务对象进行普法宣传;
3.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
4.进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22
市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江淮普法行”活动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1.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开展相关普法活动;
2.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3.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4.组织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教育;
5.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相关普法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在线考法。
23
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
财政系统春训
科长上讲台
1. 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春训,宣讲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 举办财政财务知识培训班,宣讲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规章;
3. 参加江淮普法行等集中宣传活动,宣讲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24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
1-2月就业援助月
3-9月全市企业家提升培训
5-6月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
7-8月仲裁开放月
8-9月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暨执法月活动11-12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11-12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四送一服”专项行动
1.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2. 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家提升培训;
3. 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
4. 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
5. 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暨执法月活动;
6. 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7.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8. 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
2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25全国土地日
8.29测绘日
1.开展全国土地日活动现场宣传;
2.开展行风热线宣传,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3.组织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4.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
26
市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5世界环境日
1. 举办专题培训和讲座,举行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环境执法案件评查、执法大练兵活动;
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面对面”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派员为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宣讲新修制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环保政策;
3. 积极推动 “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7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
3月12日中国植树节
3月22日世界水日
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
9月全国质量月
1、在冬季雨雪冰冻、夏季高温、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等;
2.结合全国质量月,开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召开建筑质量专项工作会议,对建筑业、房地产业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3.组织住建系统相关人员及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消防业务专题辅导;
4.通过社区及物业小区宣传栏等形式、结合物业企业季度考核,加大对《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
适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专题法规培训;
5.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种形式,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征收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6.结合中国植树节和春季补绿补植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游园广场设点等形式宣传《城市绿化条例》、《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
7.结合世界水日,在城市公园及游园广场、施工现场、物业小区宣传《长江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市居民节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28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春运期间、农民工返程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月安全生产月
1.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
2.春运、农民工返城期间前往企业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活动;
3.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公路治超、公路路政、水路执法、道路货运、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监管、交通工程质量监管和交通执法程序要点等相关法律法规;
4.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29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
3-5月春季农资打假活动
6-7月放心农资下乡活动
9月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
12.4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1.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宪法宣传周期间宪法进农村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0
市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22世界水日
3.22-3.28中国水周
1.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长江保护法》《防洪法》《水资源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等。
31
市商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拍卖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
1. 组织开展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2. 开办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专题栏目;
3. 组织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4. 组织在线学习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5. 到企业开展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32
市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4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5月全民营养周暨5.20学生营养日
9月《中医药条例》宣传暨食品安全宣传周
1.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法治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全民营养周暨5.20学生营养日宣传;
3.组织开展《中医药条例》宣传;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3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
4.5清明节
8.1建军节
9.30烈士纪念日
1. 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2. 开展英烈保护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3. 开展机关法治专题讲座;
4. 开展“9.30”进烈士陵园普法活动;
5. 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34
市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10.13国际减灾日
6月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
8月第三届全国应急普法竞赛
1.“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期间,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
2.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发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系列宣传活动;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为期一个月的第三届全国应急普法知识竞赛;
4.开展矿山企业班组长、工贸行业、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专题培训。
35
市审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
“审计大讲堂”活动
“审计大比武”活动
1.学习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及《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
2.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3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6月食品安全周
9月安全生产月
11月全国质量月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活动;
2.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6.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37
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
1.在全市统计年报会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向全市新录入公务员开展统计法法律法规教育;
3.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4.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政府常务会学习;
5.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课程。
38
市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
1.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
2. 开展医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39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6、10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1.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宣传活动;
2.全年常态化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3.组织小贷公司学习《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促进小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4.向担保机构宣传《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引导融资担保规范担保行为;
5.向典当行宣传《典当管理办法》,规范典当行为;
6.向融资租赁公司宣传《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0
市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3.1国际民防日
5.12防灾减灾日
9.18防空警报试鸣日
10.31人民防空日
1.开展人防宣传月活动;
2.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
3.开展广场咨询活动;
4.利用人防教育场馆开展中小学生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5.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开展说理式普法等。
41
市信访局
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事项内容分类(2021年修订)》、《安徽省视频信访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等
1.1安徽省信访条例施行日
1. 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信访条例宣传;
2.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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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开发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文件、分类优化调整后的帮扶政策、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有关文件
10.17全国扶贫日
1. 在全国扶贫日期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
2.分类优化调整后的帮扶政策宣传;
3.学习乡村振兴有关文件内容。
43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
1.组织召开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议;
2.组织各相关单位和县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将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共性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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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1.动员多方力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街头宣传、媒体宣传;
2.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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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1月招投标法学习宣传月
1.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培训,学习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评审专家培训,学习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3.分批次针对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本部门职工进行普法学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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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1
5.12防震减灾宣传月期间
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
1.每季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学法;
2.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活动不少于3次;
3.加强对《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1的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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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日报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1、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规定;
2.组织从业人员集中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48
铜陵广电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9.30烈士纪念日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1.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台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重点法律法规;
2.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专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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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5月全国助残日前后
1.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
2.在门户网站、公众号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宣传活动,线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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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组织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和“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2.参加“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民法典竞答和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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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7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1.举办“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2.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3.围绕法治文明建设,开展阐释普及法律法规志愿服务活动;
4.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5.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
6.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52
市妇联
《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女性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3.8妇女维权月
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1、开展“三八”维权月法治宣传活动;
2、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53
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3-4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4月税收宣传月
1.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网络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的税收法治宣传活动;
2.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个税汇算清缴宣传志愿服务、“学党史、讲税法、促发展”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宣讲会等。
54
市国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1.1反间谍宣传日
1.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
2.开展“11.1”反间谍日宣传;
3.主要开展隐蔽战线敌情形势宣讲、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教、制作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标语等。
55
市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集锦航空管制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3.23世界气象日
5.12防灾减灾日
国家安全生产月
1.开展气象法律法规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活动;
2.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气象科普(普法)知识竞赛。
56
市烟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6月烟草行业普法宣传
1.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2.在“6.29”烟草行业普法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
3.开展局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
4.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57
市邮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邮政条例》、《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机关集中学法月
安全生产宣传月
10.9世界邮政日
“双11”旺季集中宣传活动
1. 参加“法律七进”活动,宣传邮政法等专业法律法规;
2. 挖掘邮政系统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3.开展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
4.开展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