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篇范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1-11-01  分类: 个人简历封面 手机版

  2021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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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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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根本和关键。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坚持越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越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越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真正做到管党治党严紧硬,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做好表率”重要指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xx省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常委班子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全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xx”大研讨大行动,形成了一批思想成果、制度成果。

  2018年4月以来,先后召开4次省委全会系统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xx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xx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在建设xx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抢抓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按照党中央部署,省委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紧密结合xx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这个最大实际,在全省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了知信行合一能力,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

  当前,我们正结合加快推进xx自贸港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向全省各行业、各条战线开展“我为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xx自贸港建设“三个大考”,以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重要指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xx省委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作为管党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

  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落实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带头到中共琼崖一大会址、母瑞山、临高角等地开展红色教育,从琼崖革命精神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做政治纯正、思想纯洁的引领者。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年度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通过派出专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方式,促使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质量、开出实效。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启动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基层党支部试行党员表现通报会、委员联动恳谈会、党员讲微党课等组织生活新模式,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党课擂台”等评比,探索党支部网络视频会议、现场体验式党课等方式,让组织生活更接地气更有吸引力。把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评议,健全督查督导、随机考勤、约谈问责等机制,推动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自贸港建设,干部是关键,人才是宝贵资源。xx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制定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10条措施,从一开始就把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突出日常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省委先后两次开展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考察工作,力求考实考准干部,为精准选人用人奠定基础;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公示期规定,并探索将破格提拔和影响期满重新使用的干部纳入“一报告两评议”范围,同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搞照顾、不论资排辈,大胆重用“四类干部”,即重用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干部;重用积极投身xx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中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干部;

  重用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一心惠民利民、推动xx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干部;重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埋头苦干,经得起各种诱惑和风险考验,创造群众公认实绩的干部。一大批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好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树立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自2018年6月起,先后分2批从中央和国家部委及其他自贸试验区引进174名优秀干部到xx重要领域的紧缺岗位挂职,有力推动了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重要指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xx自贸港建设的目标任务,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我们坚持久久为功抓基层党建,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十大行动”,即选优配强行动、整顿提升行动、后备培养行动、人才支持行动、扶志扶智行动、能力提升行动、关爱激励行动、调研遍访行动、作风整治行动、责任落实行动,明确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指导党建基础薄弱乡镇、联系深度贫困村制度。

  重拳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决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先后对109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9个社区党组织、829个其他领域党组织开展整顿转化。实施农村基层党建“4321工程”,即培育40个省级农村党建示范点、250名省级农村党组织书记标兵、2000个村集体经济项目、1万名有“双带”作用的农村党员。围绕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队伍,累计选派3批共2976名优秀干部到农村任驻村第一书记,派出8583名优秀干部组成2758个乡村振兴工作队覆盖全省所有镇乡村,并明确“十抓十好”工作职责,其中第一项职责任务就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

  。2018、2019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坚持工作重心、力量和保障向基层下沉,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不断锤炼基层党组织抓重大任务能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提升。

  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重要指示,持续正风肃纪反腐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xx自贸港建设成败。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带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幅度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类活动,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开展了7轮巡视。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决捆住领导干部乱作为的手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xx自贸港建设全面启动、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的实际,开展重大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全覆盖,研究制定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插手工程谋利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和土地出让记录、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工程项目上暗箱操作、搞假投标、搞围标串标,决不允许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决不允许把建设工程搞成人情工程,决不允许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打招呼。

  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真正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努力建设更清正的干部队伍、更清廉的法治政府、更清明的政治生态,为顺利推进xx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02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推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每年至少参与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0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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