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安工作年终总结【最新法院安保年终工作总结】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1-01-23  分类: 入党写作指导 手机版

  2017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规范审判活动,提升审判水平,提高审判能力,深化审判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7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制裁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受理各类诉讼案件件(含旧存件),结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件、件,结案率为99.5%;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含旧存件),执结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件、件,执结率为.%。

  (一)刑事审判

  以建设“平安当涂”、“和谐当涂”为目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受理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件,结案率连续19年保持100%,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案件,所受理的刑事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公诉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的为.%,当庭宣判率70.4%。生效判决中,判处2017年以上有期徒刑人,5年以上不满2017年的人,3年以上不满5年的人,3年以下人(含缓刑),拘役人,管制人,单处罚金人,免除处罚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人,决定不予受理人,自诉案件件,人,经调解撤回起诉的人,移送管辖人,裁定驳回起诉人。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稳定。案犯林红海等11人,在本市及邻省的南京市江宁区实施抢劫、破坏电力设备、破坏交通设施等犯罪活动,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

  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惩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件,判处案犯人。被告人张世美在本县某机械刃模厂任出纳会计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份,价税累计2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6万元,非法获利2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30万元。

  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判了贪污、贿赂案件件,犯罪分子人。燕某某等三被告人利用修高速公路职务之便,采取伪造迁坟补偿表、虚报工程造价、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吞公款12万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至3年有期徒刑。原县盐业局局长蔡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私分国有资产,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相适应和罚当其罪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被告人蒋某(系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盗窃作案7起,价值22017余元。从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被告人蒋某一直否认起诉书指控的其中一起盗窃2万元现金的事实。为避免错案的发生,办案人员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会同公安、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深入案发现场走访、取证,先后三次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认为该起作案事实证据不足,未予认定,故对蒋某作出适当的判决。在蒋某服刑期间,公安机关在侦破另一起盗窃案时,抓获了真正的作案人,供述了在上述作案现场盗窃2万元的犯罪事实。

  (二)民商事审判

  进一步加大民事审判工作力度,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含旧存件),结案率为.%,当庭宣判率为.%。没有因案件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积极稳妥地运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各类矛盾。慎重审理企业改制、破产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的程序与实体审理,准确认定改制合同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切实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有效防止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现代企业的制度的建立。及时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加强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维护社会稳定。

  9、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制裁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金融资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10、重视涉农案件审理。通过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行为,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基本稳定及合理流转。妥善处理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制裁违约和其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

  11、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通过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保障婚姻自由,制裁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因交通、医疗、触电事故等引发的各类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加大对受害者权益保护;在审理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等争议案件时,既注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和改革用工制度。

  12、依法审理房地产案件。正确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房屋买卖、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房地产案件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把个案审理与稳定大局结合起来,把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制裁违约、欺诈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居民安居乐业。

  注重发挥调解制度的优越性,切实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定。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件,调解结案率为70.1%。慎重处理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纠纷容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

  此外,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各类侵权、欺诈、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债务等违法违约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和诚实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审结房地产、借款、建设工程、运输和买卖合同等案件件,诉讼标的总金额达万元。

  依法保护农村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审理涉农案件,稳定农业承包关系,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不断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经济的发展。依法审结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案件和农村土地、宅基地等涉农纠纷案件件,审结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件,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正确适用《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慎重稳妥处理因家庭暴力、婚外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关系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无过错方给予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促进新型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建立。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件,占民事案件的46%。

  (三)行政审判

  通过对涉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严格审查,依法裁判,正确调整“官民”关系,化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特殊矛盾和冲突,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100%,当庭宣判率100%,案件均在3个月以内结案。同时,严格审查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人员还深入到计生、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并就行政处罚等法律问题开展辅导,帮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审判监督

  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加强申诉审查和再审立案工作,对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的,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和申诉权利。受理再审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为100%。

  (五)执行工作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严肃执法,完善执行程序,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农、下岗职工等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妥善慎重地处理,以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某某等30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务费纠纷执行案,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某建安公司处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后经过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在某房产公司有一笔工程款尚未决算。执行人员多次到该公司做工作,该公司负责人为法官的精神所感动,终于同意在决算前协助扣划20万元工程款返还给农民工,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盛市多家媒体对此做了报道。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开始在全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和执行卷宗的活动。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院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全体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对历年来和解案件、中止案件和受托案件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彻底摸清案件底数,并对执行款物和执行卷宗进行清理。同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执行规范化建设。经过执行法官们不懈努力,清理归档执行卷宗2100件、清理执行物品余件、清理中止案件件,“三清理”活动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此外,紧紧围绕我县工作重心和大局,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权的功能,依法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件,执结44件。其中受理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案件件,执结件,标的额达118.5万余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计生工作的开展。

  (六)综治工作

  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为“建设平安当涂,创建最安全地区”提供服务和保障。积极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在审判中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寓教于审,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深入本县一些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刑事审判庭法官还对上一年度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进行了一次回访,认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学习情况,促使他们得到较好的矫治。积极做好审判服务延伸工作,通过向社区、乡村派出“司法联络员”,指导和参与社会调解组织调处矛盾和纠纷。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2份,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

  二、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本院制定的20项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努力在便民、利民、护民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努力加强窗口建设,改善接访环境,进一步落实“六个一”便民服务措施,并延伸至基层法庭。不断巩固“文明接访室”的创建成果,完善和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重大信访电话预约接待,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建立和完善了信访登记、审查、转办、分办、督办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实行责任、人员、措施三落实,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上述措施为涉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此项工作受到省检查组的高度评价。此外,实行电话预约立案,方便人民群众起诉,并实行立案、收费、排期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探索建立方便群众的诉讼模式。落实假日法庭工作制度,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接待来访、调处纠纷和审理案件,落实巡回、流动法庭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做法,在法律框架内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及时化解矛盾,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实现司法功能的多元化。

  建立简易案件速裁制度,迅速化解社会矛盾。今年我院安排1名法官和1名书记员组成速裁组,及时处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组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解除当事人的烦恼,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受到涉讼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速裁结案70件,占我院(除基层法庭外)已结的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2%,平均结案周期仅为5天。一天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家住广州市的张某来到我院,要求与前夫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速裁组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被告因患甲亢,当晚即准备动手术。如等被告出院后再调处此事,可能影响小孩下学期上学。她们立即冒着酷暑赶到医院。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多钟,妥善处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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