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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1-10-24  分类: 述廉报告 手机版

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小编为您整理了《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并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陕安委〔2017〕12号),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一岗一清单”的责任清单式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加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均应完成“一岗一清单”制定工作。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落实第一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制度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等为重点,采取现场询问、随机考试等方式,检查个人岗位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凡不合格者要组织重新培训和考试,直至调整工作岗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
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发挥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保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评价体系和晋升管理体系,保持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更替有序。小微企业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成员由企业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制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在2021年底前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要建立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加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评比中的比重,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4.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要严格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要及时更新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完善三级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利用中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6.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定标准,自主创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达标晋级。要以“精、严、细、实”为标准,从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安全示范岗。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形成岗位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点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在此基础上,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建立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清单,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四色图。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绘制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图。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的企业不得确定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得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明确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和管控工作情况,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制定完成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评估、销号报告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定奖励措施,建立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制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严格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重大隐患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闭环管理,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一般隐患要及时发现立即整改。2021年底前,各市(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陕应急〔2019〕190号),建立并落实内部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各个层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承诺事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2021年6月底前,中省属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落实;
2022年6月底前,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年度检查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抽查不低于10%。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的,隐瞒不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陕西”平台,加强失信联合惩戒。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陕西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陕应急〔2019〕250号),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包含劳务派遣人员。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1年底前各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采取适当方式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组织实施(20216月至12月)。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对照本方案重点任务,认真梳理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盯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等重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实施方案与我省五项攻坚行动和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成立工作专班,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要督促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建立工作调度、会商研判、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各市(区)和企业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鼓励;
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三年行动期间,全省每年开展1次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各市(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市(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在不同层面选取2-3家企业开展责任清单式管理试点;
要梳理一批典型成果,在全省推广、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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