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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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7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第三方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合同各方: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丙方(抵押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诚信,特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450000 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3个月,自2014年04月 25日起至 2014年 07月24 日(实际

交付借款日与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

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18 ‰。从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至乙方

全部还款之日止计息,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第四条 出借人付款方式:本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将出借金额

人民币 450000 万元 (大写:肆拾伍万元) 通过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打入借

款人指定银行账户,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 用户名称:

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银行名称: 兴业银行 用户名称:

甲方将出借款项打入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后,甲、乙、丙三方一致认可,甲

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放款义务,同时,甲方须保留相关银行凭证作为履约

依据。 银行账号:

第五条 付息方式:按月付息。每月的25 号前借款人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利息应由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打入上述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

借款人须保留每次银行相关凭证作为支付利息的证明,出借人应保留每次收到的银行相关凭证作为借款人付息的证据。

第六条 借款人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 到期后借款人应将所借款项通过上述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打入上述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

借款人须保留每次支付的银行凭证(必须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银行账户)作为还本付息的依据,借款人将所欠款项打入上述出借人账户后,视为乙方该期款项已归还。

借款人和出借人特别约定: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应为借款人还款、付息或者还款付息的唯一账户,借款人只有将所借款项及利息打入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视为借款人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还款付息义务。

第七条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途为 资金周转 ,乙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自己款项的来源合法。在借款期限内不得随意抽出或调用出借款项。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3、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包括任何一期出现逾期付息;

(2)乙方、丙方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乙方、丙方失踪、死亡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

(4)乙方提供的抵押物面临灭失、价值降低、拆迁、毁损等情形的;

(5)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7)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臵资产等情形;

(8)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乙方结清后三个工作日配合办理结清手续。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投资经营的公司欲发生转让、变更等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证券的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3、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在申请借款时,应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5、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6、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发生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事件时,乙方应当及时全面的告知甲方。

第十条 担保形式: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房产抵押给甲方用于担保上述债权。

1 抵押人自愿为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 如需到有关部门另行签订有关《抵押合同》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

2本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为实现债权而产生费用。

3 本抵押担保的期限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出借人的检查。

6 抵押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抵押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

证其对抵押物的所有权的始终合法有效。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未曾在抵押物上设臵任何担保。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抵押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抵押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未经出借人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处臵抵押物。

(6)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出借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出借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者由抵押人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抵押人应配合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下贷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借款人、抵押权人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臵、变现抵押物时,如抵押物为房产,抵押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属自愿搬离并腾空抵押房产,并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7、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面积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甲方。

8、丙方保证抵押物上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9、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甲方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10、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篇二:第三方抵押合同范本

第三方抵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负责人: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

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篇三:反担保抵押合同(第三方)

反担保抵押合同

(第三方)

合同编号:

甲方(抵押权人、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抵押人):

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鉴于:

一、乙方与 (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 ,合同编号: (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第1项(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贷款人民币万元,期限

2、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万元;

3、银行保函,担保金额

4、其他金融债权,金额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位于向甲方作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所有权(使用权)归属:

地址:

所有权证书名称及编号:

其他: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甲、乙、丙三方均认可该抵押物的价值为:¥1000000.00(大写:壹佰万元整),此价

值仅作为参考,甲方实现债权金额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时所得款项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清点:本合同签署前,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列出清单,由三方代表在清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所有有关法律文件交由甲方保管。

3.2登记:抵押物依法需经有关部门登记认定的,由三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并由丙方交纳登记费用。如因抵押登记机关原因不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仍然有效,抵押权仍然成立。

第四条 丙方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4.1抵押反担保的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2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4.2.1《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所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4.2.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等;

4.2.3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前将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交纳保险费,将保险单交甲方保管。投保期限应长于《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若保证期限延长,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5.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不得将该抵押物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合作,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3任何行为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提供新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在丙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或直接将赔偿款用于提前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提存。

5.4在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丙方承担。

5.5丙方承诺对该抵押物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签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丙方承担。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丙方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丙方

恢复其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丙方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按抵押物抵押价值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7.1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在《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 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可凭本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归还甲方,丙方愿接受公证强制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7.1.1委托;

7.1.2委托;

7.1.3以上两委托在诉讼或执行阶段仍然有效,且不得单方面撤销;

7.1.4凭丙方签发的《委托书》直接委托甲方对抵押物进行变卖。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选择权归甲方。

7.2在同时具有多个抵押、质押反担保或多个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任一反担保人或同时要求多个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丙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丙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任何协议、文件的无效而免除;不因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不因《委托担保合同》或三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无效而无效。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针对主合同进行修改或延期,甲方继续为乙方向主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丙方仍对乙方修改或延期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向甲方提供本抵押反担保,无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三方同意通过公证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对主债权 人所负义务时,致使甲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反担保责任,如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甲方有权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9.2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三方也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凉山州西昌市。

9.3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公证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由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三方签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 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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