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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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监管担保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4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仓储监管协议

附件1

仓储监管协议

XXXX银行

XXXX年X月制

特 别 提 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仓储监管协议

(适用于静态动产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协议编号:重银仓监字第号

甲方(质权人):XXXX银行

地址: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出质人):

地址: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仓储方):

地址: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保障甲方与债务人 签署的重银字第 号《合同》(下称授信业务合同)及其项下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或《质押担保合同》(统称质押担保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对存放于丙方仓库的乙方商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与责任。三方经平等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物的监管方式

三方确认,采用下列之一的监管方式(在选择项内打“√”): □ 丙方单独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丙方开出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

清单或其他书面凭证,并按照本协议进行监管。

□ 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甲方委派指定人员和丙方共同监管质押给甲方的商品。有关进出库凭证由甲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甲方指派的人员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及 ,身份证号码为: 。

第二条 监管责任

1、丙方保证,其对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由于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的权属存在法律上的瑕疵造成甲方的质押权落空或其他不利影响的,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质押期间,丙方对监管质物承担下列监管责任:

(1)按照合同法和仓储合同的规定妥善、谨慎处理质物,在质物出现不利于甲方授信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对仓单的查询,接受甲方对监管质物的检查。

(3)按照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出仓、出库手续。

(4)不受理乙方就已质押仓单或提货凭证的挂失手续。

(5)受理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和出仓、出库手续。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监管的商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

(7)在共同监管的方式下,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提货通知书项下监管质物的提货或出库手续。

(8)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丙方的监管责任在监管的商品按本协议规定提货、出库或出仓后自然终止。

第三条 仓单、进出库凭证的查询和出质的确认

一、查询:

1、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商品仓单、进出库凭证的实地查询,

并对查询属实的仓单、进出库凭证承担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责任。

2、查询时,丙方在核实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证后,填写一式二份的《查复及出质确认书》,加盖公章后退还一份给甲方人员,一份自存备查。

二、出质的确认:

如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质押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查询及出质通知书》(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仓储监管担保合同),将货物出质的事实通知丙方。

第四条 背书

1、查询属实的仓单或进出库凭证用作乙方向甲方申请授信的质押担保时,应当办理质押的背书手续。办妥质押手续后,仓单正本和进出库凭证交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丙方自存备查。

2、背书手续的式样为:乙方印鉴和丙方印鉴。

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3、不符合以上背书要求的仓单或进出库凭证,甲方不予接受。

第五条 质物的提货出库手续

1、乙方提取质物,应向甲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按照《提货申请书》落实相应的担保手续或提前还款手续。甲方审核乙方的申请后,同意乙方提取质物的,出具《提货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向丙方办理提货手续。丙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应立即签发《提货通知书回执》给予甲方,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回执》的有效签章以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为准。

2、监管质物的提货与出仓、出库,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

3、《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质物提货或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

篇二:仓储监管合作协议

****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

合作协议

1--

甲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县城关北大街61号

联系人:

电话:****-5956920

传真:

乙方:**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市解放路成功花园49号楼

联系人:

电话:****-3213883

传真:

第一条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领域:

1.商品融资质押监管业务,是指第三方(客户)将合法所有商品质押给甲方申请融资,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其下属企业受甲方的委托监管质押商品,甲方基于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其下属企业对质押商品的监管,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2.进口业务项下现货、权利凭证的质押监管和融资,出口业务项下现货和权利凭证的质押监管和融资等。

3.其他在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其下属企业可以协助甲

方控制货物或货物权利凭证的前提下开展的第三方授信业务;

4.业务信息共享、客户资源共享和市场开发;

5.与双方合作开展的业务相对应的信息系统之间的合作开发、使用,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

以上领域的合作细节和方式,由双方及有关他方后续书面确定。

第三条 甲方设专人与乙方沟通,交流信息,协商合作方式、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相关的单证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乙双方已确定的合作方式,相关的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单证等向下属分行和支行进行宣传、指导和培训,对不按双方协议执行的下属分行和支行进行整改和纠正;

乙方设专人与甲方沟通,交流信息,协商合作方式、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相关的单证等。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乙双方已确定的合作方式,相关的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单证等向有关下属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和培训,对不按双方协议执行的下属企业进行整改和纠正。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认为,建立集中统一的质押监管业务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及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是规范管理、减少风险、提高效率的保证。为此,双方同意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沟通双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商定统一的质押监管合同范本和单证格式,合作研究开发质押监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条 在日常的质押监管业务中,乙方授权其参与合作的企业向客户推介质押融资产品,与客户和甲方分行或支行协商质押监管业务的具体方式,签订质押监管合同等。甲方及其下属分支行将在业务发展和开拓中,给予支持和配合,以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 甲乙双方将视客户情况为对方的客户提供适当优惠的利率和适当优惠的货物监管费,以提高双方合作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七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推荐,对乙方推荐的客户根据甲方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资信的评估和融资。具体融资形式根据业务需要,由客户提出业务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根据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的业务管理规定进行独立的内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具体的融资业务。

但本条款不得解释为乙方为推荐的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客户提供任何形式融资的承诺。

第八条 本协议的附件《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静态质押)》《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动态质押)》为甲乙双方商定的协议标准文本。具体的业务合作中,在遵守协议标准文本基本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 双方对业务合作中了解和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的义务。本条款不因合作协议的无效、变更、解除、终止而无效。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诉讼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如此类推。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月日

篇三:仓储监管补充协议

《仓储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

浙长安xxx(补)xxx号

甲方(监管人):浙江长远安信仓储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沈家路319号创新中国产业园2楼邮编:310004 法定代表人:王如策 电话号码:(0571)28007733 传真号码:(0571)28007722

乙方(抵押人): 有限公司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丙方(抵押权人): 市支行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甲、乙、丙三方根据编号: _ _号《仓储监管协议》,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抵押物的价格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认定,必要时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提供评估价格供三方参考,相关评估费用由 方承担。

二、乙方承诺在丙方的贷款按期还本付息,如超过 日未能全额偿还本息的,乙方依据本协议委托甲方全权处置全部抵押物,处置价格由甲方、丙方商定,处置所得款项打入丙方指定帐户,用于偿还丙方贷款。甲方必须在 日之内处置完毕,如到期抵押物未能及时处置或抵押物处置款不足以清偿丙方贷款本息的,由甲方在90天处置期满后的30天内先行代乙方承担偿还责任。

三、甲方向丙方履行偿还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额代偿款及相关费用。乙方对上述代偿款项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乙方法定代表人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上述代偿款项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代偿款支付通知》(附件二)无条件支付

相应款项。 如果迟延支付,则按迟延支付数额之每天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四、违约责任。在抵押物价值出现变化,可能或已经损害丙方权益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丙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甲方告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向乙方发出《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一),要求乙方追加库存;或者要求乙方追加保证金和其它抵押物。如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怠于行使通知义务,甲方在价值减少的范围内免于承担代偿责任。

五、_ 《仓储监管协议》的内容如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仓储监管协议》一同履行,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监管人(公章):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

NO:致: (抵押人/监管人)

根据编号为 第 号《仓储监管协议》的规定,现将确定的抵押物品种和价格或者调整后的抵押物品种和价格通知给贵公司,请按照下表确定的抵押物品种和价格执行。

特此通知!

抵押权人:(预留印鉴)年 月 日

致: (抵押权人)

我公司业已收到编号为 的《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本公司将按照《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的内容及 第 号《仓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对抵押物品种及单价进行调整。

监管人:(预留印鉴)

附件二:

代偿款支付通知

NO:

致: (抵押人)

根据编号为 号《仓储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我公司已就贵公司未能按约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支行先行代偿。请贵公司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在接到本通知书5日内向我公司支付全部代偿款项共计 万元。

监管人: (预留印鉴) 年 月 日

致: (监管人)

我公司业已收到编号为的《代偿款支付通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约定在5日内向贵公司支付该项 万元代偿款。

抵押人:(预留印鉴)年 月 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