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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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一定要填吗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7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

篇一:反担保合同(保证)

反担保合同(保证)

合同编号: 号

反担保权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1. (自然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2.(自然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主合同借款人: (以下称“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专门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业务的有限公司;

2、丙方拟向 行(即主债权人,以下称“债权银行”)申请融资业务,并与债权银行签订融资类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在主合同中,债权银行为主债权人,丙方为主债务人;

3、甲方愿依据与丙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该融资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债权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4、乙方对上述主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的条款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并愿意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为丙方的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5、乙方的反担保保证行为,依据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获得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该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信守:

第一条 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

本合同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即丙方拟向债权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种类为: ,合同名称为:,编号为:,金额为:人民币(外币) ,以上以最终债权银行与丙方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签发的票据为准。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

乙方的反担保保证范围为甲方因《担保合同》及与债权银行的《保证合同》而获得的对丙方的全部追偿权,包括:

1、因丙方违反主合同,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甲方依据《保证合同》向债权银行承担的全部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应承担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债权银行为了实现主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执行费等。

2、因丙方违反《担保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其它损失。

3、甲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等。

4、甲方代丙方偿还债权人的全部款项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计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最高上限计算)。

第三条 反担保保证方式

1、本合同乙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的反担保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各反担保人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

1、本合同反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为丙方向债权银行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为分期到期,则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甲方为丙方履行保证责任最后一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乙方的履约保证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者重大遗漏。

2、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发出的催收通知予以签收并最迟在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回执,否则视为乙方已知晓并同意履行反担保义务。

3、乙方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履行反担保保证责任。

4、乙方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如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情形的,应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协商反担保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5、乙方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或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权变动等情形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6、乙方承诺不以甲方首先行使其他担保物权作为其履行保证责任的前提。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应全额承担保证范围内的债务。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抗辩权

乙方和相关义务人自愿放弃作为反担保人的任何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受主合同履行状况的影响,无论主合同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各方联络方式以本合同全部所记载的电话、联系地址为准,各方保证对各自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本合同项下相关事宜的通知方式可以为挂号信、特快专递、公告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挂号信、特快专递按本合同所列的地址或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变更后的地址发出(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第五日或公告见报第五日视为送达。

2、甲、乙、丙三方为执行本合同的条款而向其他各方所发出的通知,必须是书面的。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书面函件,应当签收确认已收到的事实。任何一方以ems方式向对方发出的书面函件,如对方签收确认的,以签收确认的为准;如无法取得对方签收的,以邮发凭证的记载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一定要填吗)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于 年月 日签订于武汉市。

6、本合同附件:乙方《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篇二:信用反担保合同书

信用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担 保 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银 行:

电话:

借 款 人(以下称乙方)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传真: 邮编:

反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名称:

住所:

电话: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甲方(担保人):

2、乙方(借款人):

3、丙方(反担保人):

4、贷款行:

5、主合同:指借款人与 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6、委托保证合同:指担保人与借款人签订的 《委托保证合同》。

第二条信用反担保的债权

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提供信用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丙方同意上述《委托保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能按照上述《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接到甲方“索款通知”(包括书面、传真、电话等方式)后五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实现主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从属费用等,同时甲方有权在此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乙方向贷款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执行丙方财产时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4、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第四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代偿之日起一年。

第五条保证方式

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款通知”(包括书面、传真、电话等方式)的五天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 丙方放弃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的任何抗辩权。

第六条丙方的其他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如需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实施重大经营决策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5、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5%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丙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分立、合并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公证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 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确认: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甲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的,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丙方确认: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甲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丙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不论乙方是否收悉甲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甲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不论丙方是否收悉

甲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甲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甲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甲、乙、丙三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执行。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送公证处备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 年 年 日 月 日 月 日 月篇三: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第 号

债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

保证人(自然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法人保证人 : 法人保证人 :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因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签订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为其提供信用保证。为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人陈述与声明

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担保。

篇二:合同编号.doc担保合同

保证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务人(以下称呼被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行为纯属公益性活动,为降低预付费类消费者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此

而建立本保证担保合同。

为确保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预付费消费会员与北京塞纳河健身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

消费服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得以有效履行,降低其服务风险,保证人自愿承担本合同约

定的担保义务和责任,为此建立以下条款供合同当事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所指的人群对象,担保范围,事项。

1.人群对象,担保范围,事项

a、人群对象仅限于在保证期间内,在债务人(被保证人)处办理预付服务费消费

的新会员(不包括保证期限开始之前的旧会员和担保期限结束后加入的会员),经消费会

员本人签字确认同意的,愿意接受保证人担保的预付费消费群体。虽为在保证期限内加

入的新会员,但未签字同意保证事项的预付费消费会员,不在本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内。

且必须是在保证期限内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被保证风险的预付费消费会员。虽在保证期内

加入,但超过本合同保证期限外出现被保证风险的,亦不属于本合同所指的债权人。

b、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限于在保证期间内,新加入的预付费会员所缴纳的预付

服务费尚未消费钱款中的一部分(不是尚未消费钱款的全部),具体被担保债权实际实现

的金额多少按本条款3项的方法计算得出。保证人所承担的总担保金额不得超过 元。

C、该担保合同担保的事项,限于被保证人因关门或失踪,使与债权人(即本合同

约定的保证期内的预付费消费会员)的预付费消费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情

形。债务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合同违约或侵权,如履行合同不全面或有瑕疵或履行中造成

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不属于本保证合同所承保。

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额度:为在保证期内预付费消费服务合同。总担保额上

限为 元。(限定会员人数为:人)

3、具体被保证债权的实现、计算方法:经商定为,具体细化分配保证金额,即实

现被担保债权的算式形式为:保证总金额÷合同尚未履行的总金额×每个会员尚未履行完

毕的合同金额=每个债权人可以实现的被保证的债权数额。每个债权人所获得的被保证债

权,最高以其预付费尚未消费的余额为上限。

以上算式为需退还每个债权人的部分预付服务费,最终获得退还的金额的计算方法。

(本条款的名词解释:1、保证总金额,指保证人承担的最高担保额;2、合同尚未履行的

总金额,指在保证期限内,所有有效担保人群,剩余的尚未消费的总服务费;3、每个会员

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指个体会员,在保证期限内,尚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

4.本合同担保的事由针对于债务人对债权人违约,导致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主合同

无法继续履行,而经过债权人寻求多方渠道仍无法救济的情形。但不包括债务人破产、解

散、注销、吊销等情况。若出现债务人破产情形,债权人应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债权,进

而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若出现其他,如解散、注销、吊销等情况,债权人可以寻求

其他途径解决,不在本保证人担保范围之内。(本条所谓的债务人对债权人违约,是指债

权人未经有关部门准许或处罚擅自关门停业,及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

整顿,因而不履行服务义务的。)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一般保证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本合同保证期限为1年,自2012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14日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消费会员)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或债权人(消

费会员)与被保证人提前协商解除主合同,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消费会员)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

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

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消费会员)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

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

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

6.债权人(消费会员)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

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消费会员)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虽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

亦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消费会员)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消费会员)应当先行

请求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

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

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

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消费会员)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

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

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务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变故,债

务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及保证人。

2.保证期间,若债务人商业信誉出现不良状况或信誉危机,债权人(消费会员)

知道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权人明知以上风险出现或即将出现,而故意隐

瞒事实不告知保证人的,则保证人有权不予承担保证责任,即便其本人亲笔签字确

认或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

保证责任。债权人(消费会员)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消费会员)放

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折价变卖抵押物。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消费会员)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

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有权向他人提供担保业务,债权人(消费会员)

与被保证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 债务人的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随时查看或

抽查有关于预付费消费会员的办理情况及其相关资料手续。债务人每月必须定期如

实汇报预付费消费会员的办理情况,并主动报送相关资料手续。保证人有权要求被

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被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债务人违反以上约定,保证

人仅对债务人履行报送手续的,符合保证条件的消费会员承担保证义务。若自合同

签订起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日止,债务人未报送任何一份会员资料,则保证人免去

担保义务。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2.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消费会员)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

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

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3.债务人应以其本公司的设备的评估价值,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为:

将其自有设备评估,抵押给保证人。反保担保的范围:因债务人违约导致保证人发

生的一切,包括律师费等一切经济损失。(具体抵押设备的明细以评估部门的评估

资料为准,评估单位的相关评估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

4.债务人应积极配合保证人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在保证期限内,未经保证

人同意,债务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物。

5.在保证期内,债务人仍有继续使用抵押物的权力,并有妥善保管抵押物的义务。

债务人应以正确的方法使用和保管抵押物,保证人有权定期查看债务人保管抵押物

的情况。若债务人有故意损坏抵押物或存在因使用不当,将是抵押物破损或有灭失

风险的,保证人有权收回抵押物,或以变卖抵押物来提前清偿债务。

6.债务人如有擅自停业或经行政部门责令停业及其他违约侵害消费者(不限于债权

人)利益的情形,则保证人有权直接占有或收回抵押物,并有权评估折价或折价变

卖后,用于补偿或赔偿消费者。保证人收回抵押物的时,债务人必须积极配合。保

证人享有强制收回抵押物的强制权。债务人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侵害了消

费者得合法权益,保证人为了消费者的利益,有权直接将抵押物或反担保物变卖或

折价,用于给付消费者。

7.保证人收回抵押物时,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可以直接控制抵押物。

8.债务人必须仔细、认真、严格审查、办理预付费消费会员的身份情况,必须保证

会员本人亲自办理,严禁他人代办或冒用他人身份办理。

第六条 债务人违约责任

债务人私自变卖或质押、抵押抵押物,导致保证人的反担保利益无法实现的,债务

人应承担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

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

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

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

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

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

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

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

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

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

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

违反任何其他协议.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预付费消费会员)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3.债权人(预付费消费会员)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5、在保证期限开始之前办理的预付费消费会员和超过保证期限之外办理的预付费消费会员,不在保证人担保的对象范围之内。另说明:在担保期限届满时,服务合同尚没有履行完的部分,也不属于保证人保证的部分。

6.债务人在保证期限内,给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预付费的消费者办理预付费服务手续时,必须保证每一个被承保的对象(预付消费会员)充分了解本合同的重要条款,会员签字确认接受保证后,债务人必须将签字同意接受保证的会员资料报给保证人,经保证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批准确认后,方发生对该会员的保证效力。本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必须严格按本条约定操作办理会员加入事项,否则若出现预付费消费会员未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便签字或虽已了解,但签字并非为其本人签字,而出现代签或冒签以及非签字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签字情形,保证人有权选择不予承保。若使保证人发生损失,由债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应赔偿保证人不低于万元的赔偿款。

7.债务人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接收新会员手续时,必须向新会员如实告知本担保合同的担保的债权人群、担保范围、事项及债权实现的方法。若以欺瞒的方式隐瞒本合同约定内容,欺骗消费者入会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用欺骗、造假等手段,将不符合承保的会员欺骗保证人承保的,一旦被查实,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出现上述欺骗行为的,应向保证人承担不低于保证总金额的30%的违约责任。保证合同解除。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1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篇三:保证反担保合同

保证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字[ ]第 号

担保人 (甲方):

借款人 (乙方):

反担保人(丙方):

丙方愿意以保证的方式就甲、乙双方与 XXX银行签订的 [ ]第 号《借款合同》、 [ ]第 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

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甲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的

保证责任。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同意《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

保证乙方未能够按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履约时,在接到

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向XXX银行清偿乙方所欠债务或清偿甲方代乙方垫

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第二条 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一款、上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

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

所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二款、《担保费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

偿金以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及损失等。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保证方式

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对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丙方在保证担保的同时以自有财产为本合同担保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的,另行与甲方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丙方担保债

务的,其他部分丙方以设定抵押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清偿。

第五条 丙方的其他义务

第一款、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

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真实性、合法性。个人

提供反担保的,应定期或随时提供并填制个人收入、资产、债务变化情况表。

第二款、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三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

式处分财产,不得继续对已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的固定资产重复设置抵

押;

第四款、丙方为企业或事业法人拟发生以下事由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

面征得甲方同意:

1、丙方可能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撤销、企业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等

企业状态改变的情况;

2、丙方经营状况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3、丙方拟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处分;

4、丙方因资不抵债拟申请破产保护。

第五款、丙方为企业或事业法人发生以下事由的,应当在发生三天内书

面通知甲方:

1、丙方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及经营管理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对企业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的;

2、丙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自然灾害等致使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

化等情势变更事由的;

3、丙方实际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

4、丙方发生诉讼事宜的。

5、丙方因自身或其他人的诉讼事宜导致丙方资金、固定资产被司法部

门冻结、查封的。

第六款、丙方为自然人拟发生以下事由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征得甲

方同意:

1、丙方可能变更居所地、变更就业单位、变更联系方式、出境等导致

甲方保后跟踪工作发生变化的情形出现的;

2、丙方收入来源、收入状况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3、丙方拟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处分;

4、丙方拟新增债务的;

5、丙方拟因婚姻状况变化等,导致财产共有状况发生变化的。

第七款、丙方为自然人发生以下事由的,应当在发生三天内书面通知甲

方:

1、丙方涉嫌刑事犯罪,对反担保债务偿还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的;

2、丙方实际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的;

3、丙方发生诉讼事宜的;或丙方因自身或其他人的诉讼事宜导致丙方

资金、固定资产被司法部门冻结、查封的;

第八款、丙方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第七款规定情形,应当在甲方

限定期限内以丙方其他资产,或由丙方联系的其他单位、个人提供以丙方担

保债务等额财产向甲方重新提供反担保。不能提供的,视为丙方担保能力丧

失。甲方可以提前要求乙方偿还所欠贷款人的借款,并要求丙方提前履行相

应的反担保责任。

第九款 在甲方保后跟踪工作中,乙方或丙方出现以下情形,推定为乙

方或丙方违约或丧失履约能力,甲方可以提前要求乙方偿还所欠贷款人的借

款,并要求丙方提前履行相应的反担保责任:

1、在甲方保后跟踪工作中,乙方或丙方指定的联系人无法电话联系,

经书面通信仍无法联系的;

2、乙方或丙方拒不配合甲方保后跟踪工作,拒不按甲方要求提供反映

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及提供并填

制个人收入、资产、债务变化情况表的。

3、经核实乙方或丙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

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及提供并填制的个人收入、资产、债务变化情况表内

容严重失实的。

第六条 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一款、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条款以及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向贷款银行

归还借款的,丙方应当无条件按约定为乙方及时全额归还借款本息及有关费

用。

第二款、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条款以及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归还借款同

时丙方又不能及时履行反担保义务的,甲方可以与乙方、丙方协商,以乙方

及丙方抵押担保财产折价归甲方所有或协商由甲方委托广西桂东拍卖公司

拍卖,由甲方取得或变卖归还乙方借款本息。乙方及丙方抵押担保财产折价

归甲方所有的变更登记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30% 向丙方收取违

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丙方所有责任和义务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

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而免除;不因各方发

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若本合同各

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

担本合同所列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三方要求公证的,应在合同签订地公证,有关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后(三方约定公证的,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

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乙方及丙方在本合同签字人为指定联系人;所明确的地址为

指定通讯联系地址;所明确的电话号码为指定联系电话号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签

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广西惠农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一)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