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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0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

目 录

一、立案文书(第1-57页)

1. 立案决定书

2. 补充立案决定书

3. 不立案通知书

4.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5.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6.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7. 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8. 通知撤销案件书

9. 通知立案书

10. 移送案件通知书

11.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12. 指定管辖决定书

13. 交办案件决定书

14. 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

15.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16.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

17. 回避决定书

18. 回避复议决定书

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

19.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0.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1. 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2.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

23. 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24. 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5. 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6. 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

27. 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

28. 调取证据通知书

29. 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

30. 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1. 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2.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33. 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

34.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

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

35. 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

36. 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

37. 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

38. 拘传证

39.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40.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

41. 保证书

42.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43.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4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45. 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

46.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47. 拘留决定书

48. 拘留通知书

49. 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

50. 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51. 报请逮捕书

52. 逮捕通知书

53. 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

54. 批准逮捕决定书

55. 逮捕决定书

56. 逮捕决定书(上提)

57. 逮捕决定书(追捕)

58.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

59.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60. 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

61. 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

62.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63. 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64. 不予逮捕决定书

65. 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

66. 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

67. 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

68. 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

69.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70. 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71.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

72. 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73.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

74. 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

75. 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

76. 核准追诉决定书

77. 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

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

78. 传唤通知书

79. 提讯、提解证

80. 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

81.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82.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83. 询问通知书

84. 调取证据通知书

85. 调取证据清单

86. 勘查证

87. 勘验检查笔录

88. 解剖尸体通知书

89. 侦查实验笔录

90. 搜查证

91. 登记保存清单

92. 查封通知书

93. 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

94. 协助查封通知书

95. 解除查封通知书

96. 扣押通知书

97. 解除扣押通知书

98. 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

99. 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00. 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

101. 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

篇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

检察文书(一)

参考书目: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现行格式及分类

现行格式:

? 2001年9月10日通过的《人民检

?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02

?年1月1日施行.

分类:共六类.

法律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六类包括:

?一.立案法律文书;

?二.侦查法律文书;

?三.公诉法律文书;

?四.执行法律文书;

?五.刑事申诉法律文书;

?六.其他刑事法律文书.

?(一般包括填充式和文字叙述式两种.)

几种公诉文书(重点)

?一、概述

?二、起诉书

?三、公诉意见书

四、不起诉决定书

五、刑事抗诉书

起诉书

?一.概述

?(一)起诉书制作的条件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种类

?1.普通程序:自然人;单位.

?2.简易程序.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三)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

?(以普通程序自然人适用的起诉书为例)

?(一)首部

1.标题

2.案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

4.案由;案件来源

标题和案号

?xxxx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检刑诉[ 2006] x号

标题案号部分注意:

?起诉书是外部文书,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不能省略。

?因为起诉书是以人民检察院的名文制作的,所以字号中不必加制作部门的发文代字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

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须要说明的问题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从姓名到住址等一般情况;

?二是曾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三是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 应分三个层次写明,如被告人没有受过处罚,本次犯罪也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则第二、三方面情况自然不用写。

另外,被告人如果是聋哑人或盲人,要在姓名后用括号加以注明。

例-------(强制措施)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于2002年2月2日以被告人张权涉嫌故意杀人将其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提请批准逮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10日以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于同年2月11日执行逮捕。

案由和案件来源(一)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罪,于x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xxx有权委托辩护人,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注:自侦案件则表述为“被告人xxx涉嫌xx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案由和案件来源(二)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要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要变更管辖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例--------(案由和案件来源)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02年3月6日以被告人张权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审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于2002年4月4日以被告人张权涉嫌故意杀人罪报送本院审查起诉。(略)

例----------

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驻刑一

诉[2003]89号

? 被告人黄勇(网名:黄星星),男,汉族,1974年11月18日生,身份证号码41282719741118030,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河南省平舆县重皇庙乡曾庄村委大黄庄11组。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03年11月12日被平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经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22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驻马店市公安局、平舆县公安局联合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勇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11月26日向本院移交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11月27日已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二)正文

?1.事实

?2.证据

?3.理由(包括起诉根据和决定事项)

正文基本格式框架

?

?

?经依法审查查明: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事实

?事实以“经依法审查查明:”为引导词.

篇三:人民检察院文书格式

1、立案决定书

X X人民检察院 立 案 决 定 书

X检X立〔 〕号 ①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外国人要写明国籍)、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现住址。

②案由和案件来源。“ΧΧ年ΧΧ月ΧΧ日ΧΧ单位(或个人),向我院检举(或控告)犯罪嫌疑人李贪污一案,经审查,发现其犯罪事实如下:

③事实:这是检察院经初步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不要求写得十全十美,只要写明主要犯罪事实即可,构成犯罪的一些必备事实写清就可,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危害后果以及有关的人和事。犯数罪的,主犯在关,次罪在后。分别记叙犯罪事实,使人一目了然。

④理由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ΧΧ目无国法,利用担任公司财务处长这一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贪污国家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ΧΧ条第ΧΧ款规定,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为进一步查清全案,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李ΧΧ立案侦查。”

检察长签名或印章 年 月日 院印

2、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Χ Χ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检 准受〔 〕 号

ΧΧ人民检察院:

你院Χ年Χ月Χ日Χ号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你院对犯罪嫌疑人ΧΧΧ涉嫌ΧΧ一案直接受理。

人民检察院 年 月 日

3、批准逮捕决定书

Χ Χ Χ 检 察 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Χ检刑批捕〔 〕号

ΧΧΧ市公安局:

你局于Χ年Χ月Χ日以Χ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ΧΧΧ,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ΧΧΧ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Χ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ΧΧΧ。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3日内通知本院。

年月日(院印)

4、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Χ Χ Χ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Χ检刑不捕〔 〕号 ΧΧΧ公安局:

你局于Χ年Χ月Χ日以Χ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ΧΧΧ,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ΧΧΧ的犯罪事实不清,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请依法执行,并在三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本院。

检察院 年月日

附项;1、案卷材料份

2、补充侦查提纲(需要补充侦查时才有此项内容)

5、搜捕决定书。

ΧΧΧ人民检察院 逮捕决定书

Χ检刑捕〔 〕号

现已查明ΧΧ因涉嫌ΧΧ罪,本院决定逮捕,请予执行。

此致

ΧΧΧ公安局

附项表格

年月日(院印)

6、起诉书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 刑诉〔 〕号

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和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辩护人姓名,单位及职务

本案由ΧΧΧ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ΧΧ涉嫌ΧΧ罪,于Χ年Χ月Χ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Χ年Χ月Χ日已民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Χ年Χ月Χ日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纠集被告人张等多次盗窃农田机井及建筑工地上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影响了农田灌溉及建筑工地施工,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被告人李还盗窃集体财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告人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告人张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告人李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犯罪时尚未成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院为严肃国法,处罚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ΧΧΧ人民法院

检察员 ΧΧΧ 年 月 日

附项:

1、被告人李、张现羁押于看守所; 2、预审卷册页 3、物证清单1份

4、附带民事起诉状1份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Χ 检 刑诉〔 〕号

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和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辩护人姓名,单位及职务

本案由ΧΧΧ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ΧΧ涉嫌ΧΧ罪,于Χ年Χ月Χ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Χ年Χ月Χ日已民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Χ年Χ月Χ日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ΧΧ,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李纠集被告人张及王(另案处理),经预谋后,于Χ年月日?? 上述犯罪事实有报案材料,公安局的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从被告人李ΧΧ、张家中起获的作案工具,二被告人亦供认不讳,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ΧΧ纠集被告人张ΧΧ等多次盗窃农田机井及建筑工地上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影响了农田灌溉及建筑工地施工,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被告人李ΧΧ还盗窃集体财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告人李Χ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告人张Χ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告人李ΧΧ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ΧΧ犯罪时尚未成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院为严肃国法,处罚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ΧΧΧ人民法院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检察员 ΧΧΧ

年 月 日

附项:

1、被告人李、张现羁押于看守所; 2、预审卷册页 3、物证清单1份

4、附带民事起诉状1份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