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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向看守所送达法律文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04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法院刑事法律文书 实例

法院刑事法律文书 实例

实例1:审理报告

关于王××诈骗一案的审理报告

(19××)×刑初字第10号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王××诈骗一案,由××区人民检察院于19××年4月20日以××检刑诉字(19××)第30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人民陪审员冯××、刘××参加评议,于1994年5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王××,男,1976年2月3日出生,汉族,初小文化,农民,住××区××镇××村,19××年2月18日因诈骗被逮捕,现押于××市××区看守所。

简历:自10岁上学,一年后退学务农至被逮捕。

家庭状况:父亲王×忠,56岁;母亲李××,52岁,均为农民。

三、案件侦破情况19××年9月21日上午,××镇××村农民朱××、李××到××派出所报称,19××年9月5日中午,××村一名叫王老五的骗走二人各一头猪,一直没给钱。接报案后,立即传唤了王××,经审查,王××供认了骗猪的事实,并交待了诈骗轻骑和猪的犯罪事实。

四、指控和辩解的主要内容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于19××年6月至9月间以借车骑和收生猪为由,在×镇×××村、××镇××村、××乡××村等地诈骗五起,骗取生猪三头,嘉陵本田轻骑车二辆,建设50型轻便车一辆,折款6500余元。被告人王××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之规定定罪量刑。

被告人王××对起诉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无辩解。

五、事实和证据的分析

经审理查明:

①19××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到×××影剧院胡同内碰到×××乡××村李××骑轻骑车在卖杏。被告人说:“我买你80元钱的杏,骑你的车拿钱去”,王将车骑回家中,将杏

送给别人,后将轻骑骑到××庄卖菜时让别人偷走了。该车系嘉陵本田轻骑车,19××年5月份李××买的,被骗时八成新,价值1440元。

②19××年9月5日下午1点多,被告人到××镇××村在街上碰到村民朱××并说:“我是张××的孙子,来收猪的,如果张××当天晚上送不了钱来,第二天早上送钱来。”朱××同意将猪卖给王××。朱的邻居李××听说有来买猪的,就到了朱××家将王××叫到家中看了一下自己的猪,定好价每斤180元,猪重1655斤,王说给李××298元钱。朱××的猪重260斤,每斤180元,计468元钱,并说第二天送钱来。王××将猪赶回卖给了本村马××,作价555元,当时马××给了王××200元,10多天以后,王××之父王×忠又收到马××350元。被告人将款买衣服穿了。

③19××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王××租本镇××村李××三轮车到×镇×××村对村民王××谎称姓吴,来收猪的,当时没带钱,过两天再给钱。该猪系黑色母猪,200斤重,定价每斤175元,共350元。王××将猪卖给本村张××,张给王334元钱,钱吃喝挥霍。

④19××年9月13日下午5时左右,王××到××乡××村陈××的饭店对陈说,我包了个车想在这里停车,我一路将钱花完了,去虎门要钱去,骑你的轻骑。陈××到山坡地里将儿子曹××叫回家,曹骑建设50车将王××送到王×家,到了村里后,王让曹在街上等着,说我骑你的车找人去,曹将轻骑给了王××,王骑车回到西营,后将车卖给了××市郊区××乡口港村李××,卖了350元钱,吃喝了。

⑤19××年9月28日下午4点来钟,王××到了××市郊区××乡口港村对于××说:“我骑你的轻骑车买东西(于与王以前认识),王将车骑走放在了××镇××峪村范××家。被告人王××自19××年5月至19××年9月间作案五起,骗取财物折款6500余元。

认定王××犯罪的主要证据:李××证实,被骗嘉陵—本田轻骑的经过(预审卷29页)。王××证实被骗黑色母猪一头(见预审卷第52页)。张××证实,买过王××的一头黑色母猪,付给王344元钱(见预审卷8页)。朱××、李××证实各卖给过王××一头猪,王说第二天给钱一直没给(见预审卷36~40页)。马××证实买过王××二头猪,暂时付给他200元钱,后又付给王××之父王××350元,共给他550元(见预审卷第89页)。曹××证实,王××说到王×家去,我骑建设50送王到了王×家,到了村里他让我去街上等着,王××去找人,过了一会儿,他说找的人去坡里干活了,骑我车去找,我将车给他后一直等了3个小时,王××也没回来,将我的车骗走了(见预审卷第51页)。李××证实,王××曾卖给过我一辆建设50车,给王××350元钱(见预审卷第9页)。于××证实,王××说借我车去买东西,结果将我的一辆嘉陵本田轻骑车骑走了(见预审卷第45页)。被告人王××归案后对所犯罪行始终供认不讳。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六、处理意见和理由

主审人认为,被告人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成立。鉴于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成年,应当从轻处罚。主审人意见:可依《中(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法院向看守所送达法律文书)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第14条第3款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0条规定,收录机1台、音箱1个予以追缴。

合议庭评议意见:同意办案人意见(全体合议庭成员署名)

主审人:孙××

19××年×月×日

实例2 一审 刑事判决书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1998)X高刑初字第1号

公诉机关XX省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褚X X,男,1928年3月 1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XX县人,原系云南XX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X X卷烟厂职工宿舍。1997年2月 8日因本案被监视居住,同年7月 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 X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X、罗X,云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X X,男,1953年6月 13日生,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XX县人,原系云南XX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X X卷烟厂职工宿舍。1997年8月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XX、何X,云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X X,男,1938年9月5日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云南省XX县人,原系云南XX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X X卷烟厂职工宿舍。1997年8月 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X,云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8月6日以被告人褚X X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罗XX、乔XX犯贪污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朱XX、毛XX、郑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褚XX及其辩护人马X、罗X,被告人罗XX及其辩护人王XX、何X,被告人乔XX及其辩护人宦X,证人刘XX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起诉书对被告人褚XX、罗XX、乔XX分别提出三项指控,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针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相关情节,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三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综合双方争议及各自理由,本院评判如下:

1.起诉书指控:1993年至1994年,X X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人款共计285 707 485美元。褚XX指使罗XX将该款截留到XX卷烟厂和XX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褚X X与罗X X、乔X X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万美元进行私分。褚X X决定自己要100多万美元,给罗X X、乔X X每人60-70万美元,XX公司总经理盛XX(在逃)、XX公司副总经理刘XX(另案处理)也分

一点,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XX的账户上。1995年7月 15日,罗X X身带褚X X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到达深圳,向盛XX、刘XX转达了褚XX的旨意,盛XX、刘X X亦同意。罗X X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X X为 174万美元,罗X X 681 061美元,乔X X 68万美元,盛 X X和刘X X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XX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X X,叫盛X X立即办理。7月 19日,盛X X将3 551 06l美元转到钟X X的账号上。罗X X返回X X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告了褚XX、乔XX。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追回。

对指控的这一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下列证据:

l)XX公司的账页,以证明XX卷烟厂在XX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浮价款)和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款共计285 707 485美元。褚X X等人汇出的3 55106l美元属上述款项中的一部分。

2)被告人褚XX、罗XX、乔XX在侦查期间的陈述,以证明三被告人预谋私分美元的经过。

3)XX公司的调账凭证,XX公司副总经理刘XX记录的调账备注和刘XX的证言,以证明被告人罗XX持被告人褚XX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XX公司调账的经过。

4)银行转款凭证和银行收款凭证,以证明从XX公司汇出款项的时间、金额及收款银行和账号。

5)新加坡商人钟X X证言,以证明被告人请X X等人将款汇到他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存放的经过。

6)扣押款项凭证,以证明案发后款项已全部追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褚XX、罗XX、乔XX利用职务之便,共同私分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请XX提出犯意,起指挥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罗XX实施转款行为,被告人乔XX参与私分,均系从犯。

被告人褚XX、罗XX、乔XX当庭陈述的事实与指控事实基本一致。被告人褚XX提出,预谋私分美元的数额与指控贪污的数额有出人。

被告人请XX的辩护人对指控提出三点异议:(1)各证据间反映出的数额与起诉书认定的数额存在矛盾;起诉书认定三被告人各自贪污的美元数额,只有罗XX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2)三被告人私分的是销售卷烟浮价款,属账外资金,私分的决定是集体作出的,故应定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指控贪污的罪名不能成立。(3)款项转到新加坡商人钟XX账户,被告人并未实际占有,属犯罪未遂。

被告人罗XX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褚X X指使被告人罗XX将3 551 06l美元从X X公司账上转到新加坡商人钟X X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存放,这一行为只是为三被告人私分创造了条件,款项并未按预谋的份额为各人控制,公款的性质没有改变,事后也以XX卷烟厂

篇二:法院通知书格式

执 行 通 知 书

(201x)x刑初字第xxx号

xxx看守所:

罪犯xxx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请按照本通知送交劳改单位执行。 此联及附件送交执行单位

执行通知书(存根)

(201x)x刑初字第xxx号

xxx看守所:

罪犯xxx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请按照本通知送交劳改单位执行。。 此联入卷

执 行 通 知 书

(201x)x刑初字第xxx号

罪犯xxx:

你犯故意xxx罪,经依法判处xxx徒刑。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刑起算日期:201x年x月x日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xx、罚金xxx元)

201x年x月xx日

此联发给罪犯本人收执

执行通知书(回执)

(201x)x刑初字第xxx号

xxxxx人民法院:

你院201x年x月xx日(201x)x刑初字第xxx号执行通知书及附件刑事判决书x份,刑事裁定书x份,罪犯结案登记表1份,均已收到。

罪犯xxx已于 年 月 日送往 执行。

201x年x月x日

此联由羁押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入卷篇二: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报纸刊登人民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提高人民法院公告刊登速度,最新修订的《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定,现予公布;请各地人民法院在制作公告文稿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或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3.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①适用于普通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②适用于普通程序(涉外)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6.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定于举证(答 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

依法缺席裁判。

7.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 )对上述款

项有权请求支付。

10.宣告失踪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宣告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2.民事裁定书① 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13.民事裁定书②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申请

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4.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金额、出票人、出票行、持票人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

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

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5.受理破产

本院根据()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或破产清算,或重整,或和解)的申请。债权人应在(x年x月x日之前,或公告之日起()内),向管理人(填写其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申报债权,并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

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于()年()月()日()时在(填写会议地点)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

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文件。(填写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16.宣告破产

本院于()年()月()日受理的()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

产。

17.终结破产

本院受理的()破产清算一案,(①经破产清算,填写清算内容。或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或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②破产宣告前,第三人

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18.申请破产还债

本院根据债( )人( )的申请,已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

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 )破产还债。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 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本院( )召开。望债权人准时参加。

19.中止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会议已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本院认可。现依法宣告中止( )破产还债程序。上述和解协议自即日起生效。

20.终结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经破产清算,该( )现有破产财产除支付( )后,已不足以支付( ),其它债权的清偿率为( )。本院根据破产清算组申请,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终结( )的破产还债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

权不再清偿。

21.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 )失踪。

22.申请宣告死亡① 下落不明已满4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3.申请宣告死亡②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4.申请宣告死亡③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5.执行通知书(民事、刑事附带民事)

(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日内,自动履行生

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6.评估报告

( ):本院受理()执行一案,依法委托( )对( )进行评估,现已作出( )评报字( )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

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日内,向( )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

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27.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本院受理( )申请认定( )为无主财产一案,依法对上述财产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

之日起1年内,如果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注:括号内文字为选择性内容)

人民法院公告文书制作要求示例

[××省]××法院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院印)

年 月 日

承办法庭:×××承办法官:××× 电话:×××

当事人手机:×××

邮政编码: ×××

来款方式: ×××

汇款单号码:×××

(2011年3月20日)篇三:执行通知书(2014年最新)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酒肃执字第 号

被执行人 :

你(或你单位)与......(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于××××年 ×月×日作出的××××字第× ×号× ×判决书(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字号和名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或移送或报请执行的单位或部门名称)于××××年 ×月×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年 ×月×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

(1)向×××支付××款 元。

(2)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元。

(3)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 元。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号:

年 月 日

(院印) 特此通知

风险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篇三:监狱法律文书

第七章监狱法律文书

第一节 监狱法律文书概述

一、概念

监狱法律文书是,是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为处理有关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律事务而依法制作的各种专用文书的总称。 概念的含义:

1.制作主体是监狱

●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

(

A.劳教所 B.劳改所

C.司法局 D.监狱

2.监狱文书的内容涉及监狱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犯罪过程中所产生和需要处理的各种法律事务。

3.制作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刑法、刑诉、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及行政法规。

4.基本属性为专用法律文书。

二、监狱文书的沿革

1982年6月当时主管监狱的公安部制定《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32种文书格式。 2002年7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颁布了《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规定了共48种文书。

三、分类

(一)根据内容分为:

1.监狱执行刑罚事务文书。收监文书、暂予执行文书、建议减刑、假释文书等。

2.狱政管理文书。对罪犯的奖惩文书、评审鉴定表、对罪犯关押禁闭、使用戒具审批表、抓捕脱逃罪犯文书。

3.监狱侦查文书。狱内立案文书、笔录、结案文书等。 (二)根据受文对象及处理方式可分为: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l)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l分);

(2)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2分) (3)通知有关人员的文书(1分);

(4)其他文书(l分)。

1.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

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 ,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等等。

例题:⑴.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是( ) B

A.监狱起诉意见书 B.保外就医审批表C.提请减刑意见书 D.释放证明书

⑵.记载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其表现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是( ) B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出监鉴定表

C.罪犯奖惩审批表 D.罪犯入监登记表

⑶.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B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监狱在收押新入监罪犯时,必须填写的法律文书是( )A

A.罪犯入监登记表B.犯人入监登记表 C.犯罪嫌疑人入监登记表D.被告人入监登记表

⑷.监狱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式文书是()A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奖励审批表

C.年终评审登记表 D.罪犯奖惩审批表

⑷罪犯服刑期间,符合法定条件保外就医的,需要填写()

A.罪犯监外执行审批表 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C.罪犯奖励审批表D.罪犯评审鉴定表

2.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的书写式文书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查意见书,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等。 例题:⑴.监狱机关制作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 C

A.“此致”“×××公安机关” B.“此致”“×××人民检察院”

C.“此致”“×××人民法院” D.“此致”“×××监狱管理局”

●提请减刑建议书正文的事实依据部分,包括事实结论和( )B

A.减刑理由 B.具体事实

C.法律依据 D.减刑请求

⑵.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A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⑷.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文书是【】C

A.起诉书 B.公诉意见书

C.监狱起诉意见书D.抗诉书

⑶监狱制作的提请假释建议书的主送机关是( )D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司法行政机关 D.人民法院

●针对监狱送达的提请假释建议书,有权对罪犯做出假释审核裁定的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提请假释建议书的事实结论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二是罪犯() C

A.认真遵守监规 B.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C.具有特殊情况 D.被判处有期徒刑

⑶.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的制作主体是() D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D.监狱

⑷.假释建议书中的当事人称为()C

A.犯罪嫌疑人B.被告人

C.罪犯 D.犯人

3.向罪犯家属和有关机关发的通知书,大多是填空式文书

罪犯入监通知书, 罪犯奖励、惩罚通知书,提请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 死亡通知书,等等。

4.其他文书

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

(三)按文书的体裁可以分为

1.笔录类文书

如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

2.填充类文书

监狱使用文书和各表格类、通知类、清单类文书均属填充型文书。

3.报告类文书 如狱内立案报告、狱内结案报告等。

第二节 罪犯收监文书

罪犯收监文书是指监狱在对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入监狱内并开始执行刑罚时所制作的各种文书。

监狱对罪犯收监,要经过法律文件审查、罪犯身体检查、罪犯人身和物品检查、罪犯入监登记、通知罪犯家属等程序,这个过程中需要制作的文书主要有罪犯收监身体检查表、入监登记表、罪犯物品保管收据、罪犯入监通知书、不予收监决定书、暂不收监决定书等。

一、罪犯入监登记表

(一)罪犯入监登记表的概念

罪犯入监登记表,是监狱将决定收监的罪犯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时所制作的表格。

监狱对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文件检验和身体检查认为符合收监范围和收监条件的,则作出依法收监的决定。罪犯入监登记表是收监过程中制作的重要的大型表格式文书;是监狱收押罪犯时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手续必须把各个栏目审清、填准。

(二)罪犯入监登记表的内容

罪犯入监登记表的主要栏目有以下几种:

1.单位、编号和人监时间

在文书名称的左下方填写单位:“××监狱”,在文书名称的下方填写编号;在文书名称的右下方填写“入监时间:×年×月×日”。

2.罪犯个人情况

依次填写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捕前职业、原政治面貌、有何特长、身份证号、口音、籍贯(国籍)、原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婚姻状况、拘留日期、逮捕机关、逮捕日期、判决书机关、判决日期、罪名、刑种、刑期、刑期起止日期、附加刑、曾受何种惩处、本人简历、主要犯罪事实等。

3.罪犯的家庭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

填写项目包括罪犯与关系人的关系、姓名、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职业)、住址、电话等。填写要求准确、详细、方便查找.以便为监狱确定罪犯真实身份、利用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帮教、制定追捕方案等项工作提供帮助。

4.同案犯

需要填写的项目有:同案犯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捕前职业、罪名、刑期和家庭住址等。如没有同案犯的应填”无“或空白。

(三)注意事项

l.表内栏目内容大部分可以从罪犯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中查到,有些则需询问罪犯后,方可填见。

2.对外国籍罪犯,其英文名填在“别名”栏国籍填在“籍贯(国籍)”栏;原户籍所在地“填写捕前户口登记所在地;“曾受过何种惩处”指捕前受过行政拘留以上的惩处;“罪犯编号”按照《狱政信息管理系统》规定的编号方法确定。

3.填写“主要犯罪事实”一桂,应以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为依据,案情复杂,内容篇幅较

长的,应予以精炼,概括填写。

(四)文书格式

(五)文书实例

二、罪犯入监通知书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罪犯家属,入监通知书应当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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