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孝感市工商局落实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实施方案
孝市工商文〔2010〕35号
关于印发《孝感市工商局落实
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孝感市工商局落实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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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商 农村市场主体 “七有”工程 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
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印发
孝感市工商局
落实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指导意见》(鄂工商市〔2010〕45号)精神,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切实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准入、增大总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思路,以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发展战略规划,积极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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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年时间,全市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七有”,即: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农产品经纪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站。2010年底,全市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40%要实现“七有”工作目标;2011年底,达到80%;2012年6月,实现100%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工作目标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积极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农民群众自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能够当场登记的,予以当场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并依法免收登记费用;对因手续不齐全不能当场登记的,实行跟踪服务、预约和上门服务等措施,指派专人进行指导,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登记;引导农民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农村服务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搭建企业与基地、农户与市场的平台,逐步形成适应本地农业发展特点的“一村一社一品”经济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局登记注册分局、个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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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商标富农”战略。按工作目标制定商标发展规划,大力宣传农产品注册商标的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品牌兴业、商标富农”意识;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申请、运用和培育“农”字号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以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为重点,引导同一地域内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具有一定品质特征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大力推广运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商标+农户(基地)”经营模式,积极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争创“孝感市知名商标”和“湖北省著名商标”。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保护涉农商标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局商广科
(三)引导农村经纪人畅通农产品和农业服务的渠道。按工作目标制定农村经纪人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放手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进入经纪行业,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影响;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农村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化方向发展,建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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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授予绥化、宁德、孝感、聊城、滨州、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
备注:依据工商办字〔2010〕247号文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之外资登记管理部分(NO.19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授予绥化、宁德、孝感、聊城、滨州、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
工商外企字〔2002〕第149、277号
二00二年七月一日、十二月十六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决定授予黑龙江省绥化市、福建省宁德市、湖北省孝感市、山东省聊城、滨州、荷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篇三: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评定标准
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孝安监管[2011]52号
关于印发《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通用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双峰山安办,市直有关部门,在孝中省及市直管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境内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我局特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评定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标准化 考评办法 通知 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80份
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用评定标准(试行)
二 O 一 七
一 年 月
目 录
一、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用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 3 二、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 .............. 4 三、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考评表 .............. 5
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用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孝感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本办法。
2、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境内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之外的所有工业商贸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
、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3、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6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150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满分1000分,评定结果按100分折算。
4、“○”为A级元素否决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考评。 5、“△”为B级元素否决项,即凡不符合要求的本考评项目为零分。
6、企业考评内容未涉及的项目不计分,所得分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得分=实际考评分÷(1000-未涉及的项目计分之和)×100 7、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及推荐等级如下;
(1)一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90%以上大于等于90分);
(2)二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80%以上大于等于75分);
(3)三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