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委托公证书(房产继承)
篇二:房产继承公证书(共9篇)
篇一: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产权人过世,留下配偶和3个继承人。现2个继承人放弃继承,配偶也放弃继承。房产公证该怎么做,费用怎么收?如果提供的房价总款合理,一定要估价公司出报告吗? 中顾网律师: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
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相关材料: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篇二: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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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一、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1.公证费:按照遗产价值的2%收取公证费,最低收取200元。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费。
2.取得公证书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登记费80-200元。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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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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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委托公证书(房产继承)
篇四: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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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导读:房产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委托公证书(房产继承))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具体的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和手续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房产公证的程序:
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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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篇五:如何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篇六:房产公证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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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书范本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提供一份房产公证书范本,以供各位网友参考。
公证书
(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为您提供的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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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房屋继承步骤
房屋继承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
篇三:继承权公证委托书
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证明材料一:死亡证明(有一种如下证明即可)1:由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2:在家中死亡的,由所在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后,再由死者生前辖区派出所兼章;3:火化证明;
4:人民法院的裁定或判决文书; 5:特例情况应当开具的其他证明文书。(其中一项即可) 二:所留遗产的相关证明
(一)动产证明:1:存款单据(银行挂失证明);2:公积金证明;3:股权证明;4:车
辆所有权凭证;5:其他凭证。
(二)房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房屋信息、拆迁或置换协议)。 三: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所属单位或社区、村组开具并盖章,即第一顺序继承人:父
母、配偶、子女);
四:死者生前婚姻状况证明1:是原配夫妻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2:涉及再婚的,提供相应证明; 五:上述《亲属关系证明》中所列死者的相关法定继承人均到场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
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1、继承人在外地的,应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再由其他继承人
持该公证书原件到公证处办理。
2、继承人身在外地又不放弃继承权的,应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由受托人
持该公证书原件到公证处办理。 六:所涉人员带上身份证、户口本。 七:公证费按接受益额的2%收取。 证明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处:
兹有我社区居民(或单位职工)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死亡。xxx的父亲xxx、母亲
xxx(父母已死亡的,注明死亡时间),xxx的配偶xxx(配偶已死亡的,注明死亡时间),共
生育x个子女。(所有子女的情况,包括:婚生、非婚生、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 特此证明 xxxx年xx月xx日篇二:继承权公证须知之一继承权公证须知之一(共两页)● 一、全体合法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及子女(含所有子
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继子女)]:
1、内地申请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3)《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5)《收养登记证》。
2、其他申请人提供:(1)护照 或 台胞证和户籍謄本 或 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 或 其他
境外居住证件(均为有效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3、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
如第二条之4)
● 二、被继承人(死者):
1、《身份证》
2、《户口簿》 或 户口底册(均到派出所盖注销章)
3、婚姻状况证明:
☆ 《结婚证》。
☆ 如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或 法院民事调解书和生效证明书 或 法院
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死者于2003年10月1
日至死亡时未登记结婚证明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未婚证明)。 ☆离异未再婚:离婚证明(见上述离婚公证之材料)及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丧偶未再婚:《结婚证》及配偶死亡后未再婚证明、配偶的死亡证明。 (注:未再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于2003年10月1日至出证之
日未再登记结婚证明 及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4、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包括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身份证号、死亡时间、原因及地点)、火化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等。
5、死者遗留的财产凭证及清单:如房地产权证、如无房产证另外出具证明、银行存折(到
银行补登记最新存款信息)、存单、银行卡(由银行出具最新存款额证明)、股权证明(到工
商局打印信息单、复印公司章程并盖章、资产评估书等)、股票(证券公司出具的相关权益证
明: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打印股票明细对帐单等)、保险合同(包括发票)及理赔证明、
机动车辆登记证(包括行驶证)等。继承权公证须知之一 ● 三、继承人须亲自前来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人不在本地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
明书》、《继承权委托书》、《继承权声明书》[注:见继承权公证须知之二]。 ● 四、死者生前有遗嘱的,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提供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原件。[注: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应为:经过公证证明的原件;经过人民法院认定有效的原件;
在外国所立经过公证证明的原件需经外交双认证包括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
国使(领)馆认证,并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 五、继承权公证所需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注:见继承权公证须知之
三、四]
该证明材料由被继承人 或 出具,证明须详列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生前
住址、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及各
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死亡时间、地点、原因、生前
住址,并另外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与父母、配偶、子女关系证明。● 注意:☆上述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权委托书、继承权声明书、亲属关系、死亡在
国内发生的须经当地公证处公证;☆上述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权委托书、继承权声明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文书、证明材料: 在国外发生的须经 当地公证人出具公证书及外交双认证(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
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在香港发生的由 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在公证
文书正本上加盖转递专用章;在台湾发生的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
料以现场咨询为准。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欢迎垂询。电话:3350478) 本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伯公坳惠阳行政服务中心a栋1楼惠阳公证处篇三:委
托公证书(房产继承)篇四: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
一、法定继承权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
人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请与受理
二、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四)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
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须详细列出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
址、工作单位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
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
的情况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申明书;
(六)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七)依法可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
(八)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九)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
交经公证证明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十一)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篇五:如何申办继承权公证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要向公
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他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证明(包括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时,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
份证明及当事人关系的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六)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申请人与继承
人并系的证明。
(七)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证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