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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出生公证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1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涉外公证书样本

其他类中涉外公证书及范例

一、概念及作用

涉外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

真实性和合法性而出具的证明文书。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办理涉外公证的事项

也越来越多,我国公证机关依法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对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交

流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种类

目前,我国涉外公证涉及以下方面:(1)用于获得出境和入境手续。(2)用于去国外探

亲、定居、谋职、留学、参加考试、领取有关费用等民间往来。(3)用于在境外设立办事机

构,开展进口贸易、吸收外资、引进技术、向国外投标、承包工程等经济活动。(4)用于继

承等民事法律事宜。(5)用于域外诉讼。

三、涉外公证书与国内公证书的区别 涉外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

活动。涉外公证和国内公证是我国全部公证活动的两个组成部分。其共同之处是:都代表国

家行使公证权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确认并予以证明,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与国内公证相比,又

有以下不同之处。

1.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不同涉外公证的申请人除我国公民外,还有华侨、归侨、侨眷及外国人;而国内公证的申请

人,只能是我国公民。

2.提出申请公证的地点不同涉外公证既可以在我国境内提出申请,也可以在境外提出申请;而国内公证只能在我国

境内提出申请。

3.公证文书发往使用的地域和效力不同涉外公证文书主要发往国外或其他地区使用,其目的是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国内公证

书只在我国国内使用并发生法律效力。

4.办理公证的程序有所不同涉外公证一般要通过认证,并附有译文。

5.保护的合法权益所受的法律约束不同涉外公证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往往受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约束,有的甚至还要通过判决,

才能得到保护,有的公证文书如不符合该国法律规定的,则被认为无效而退回;而国内公证

不发生此类问题。

四、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涉外公证书的结构、内容与写法,与国内使用的公证书基本相同,也分为首部、正文和

尾部三部分。但由于涉外公证书是发往域外使用的,也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主要是:申

请人必须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必须使用我国语言文字。一般应一事一证,但是,如果几项证明内容属于同一使用目的,可以把几份公证书装订

在一起。

当事人的姓名要写准确。在译文本上,如果姓名有几种译法,应一一写明。不能在外

国文件的外文正本上盖我国公证机关和公证员的印章。 装订公证书时,在公证书后面要留待领事认证的空页。译文附在中文之后,如果是证明

外文译本与中文正本要相符,应将译文排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之前。 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公证文书必须装订好,切勿散着送去认证。

五、注意事项

 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和事实。  遵守我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并考虑各国有关法律的不同规定。

【 范 文 】

1.证明继承权公证书

2.证明收养子女公证书(均见第一节范文示例)

3.证明委托书公证书公证书

() ××字第××号兹证明×××、×××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

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4.明赠与公证书

公 证 书

兹证明×××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盖

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5.证明合同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法人全称)的代表人×××与××××(法人全称)的代表人×××

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签订前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6.证明出生公证书

第一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的父

亲是×××,×××的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第二式:

公 证 书

()××字第××号根据××市公安局××××年×月×日签发的户口簿记载,证明×××男,(或女),于

××××年×月×日在××省××市××街×号出生。×××的父亲是×××,×××的母

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7.证明死亡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生前住××

省××市××街×号,于××××年×月×日在××省××市(地点)因××(死因)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8.证明生存公证书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尚健在,现住×

×省××市××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9.证明学历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入××大

学××系学习××专业,学制×年,于××××年×月毕业。 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0.证明经历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至××××年

×月在××省××市××中学任××教师,××××年月至××××年×月在××省××县

中学任××教师。

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1.证明职务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但任××省××市××医院医师

(如另有职称,还应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2.证明在校学习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至××××年

×月在××省××市××中学任××教师,××××年月至××××年×月在××省××县

中学任××教师。

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3.证明定居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原旅居法国华侨×××,(又名×××,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于

××××年×月×日回国定居,现住××省××市××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4.证明结婚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

生)于××××年×月×日在××省××市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5.证明离婚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

生)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人民

法院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6.证明未婚公证书

公 证 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在未婚。篇二:涉外公证书结构和其他法律文书一样,涉外公证书的结构也是有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

公证书首部(标题)的翻译。(heading) 公证书可译作“notarization”或“notarial certificate”,一般不应做改动。具体的,

比如?毕业公证书?、?收养公证书?等可以译成?notarization of diploma?和?notarization

of adoption?,也可以就直接译成“notarization”或“notarial certificate”

标题翻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 标题字母必须全部大写(capitalize all letters)或大写标题中每个单词的第一个

字母(capitalize the very first letter of each word);但

2. 标题中的冠词(articles)及少于5个字母的连词(conjunctions)、介词

(prepositions)不应大写,除非位于句首;

3. 标题中不用引号(quotation marks)及句号(periods);

4. 标题要在公证书上方中央位置(center top); 受公证书类型限制,在公证书标题中一般不会出现象“between”这样长的连词或介词。

二、公证书正文的翻译(body)

1.“兹证明”的翻译:我国公证书公证词多以“兹证明??”开头,其英文翻译(english

equivalent)应该是:“this is to certify that?”

2.公证词翻译应忠实于原文(conformity)。下面是一篇翻译不准确的译文,你能看出问

题在哪里吗?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liu, who is male and was born on october 15, 1982, and

zheng, who is female and was born on october 19, 1985, registered marriage on october

1,2008 at the registration office of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hangzhou city,

zhejiang province. 这篇译文的问题出在时态上面。 “registered”一词为动词的过去式,登记结婚的事实

表明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而不能证明现在的婚姻状况。他们现在也许是离异(divorced)、

或者分居(separate)等。这样便不能满足法言法语的周密性、准确性要求。因此,笔者认

为将时态该为现在完成时态,以表达“一直持续到现在的状态”要妥一些。缺陷之二在于译

文不够简洁。建议改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liu (male, born on october 15, 1982) and zheng (female,

born on october 19, 1985) have been married since on october 1, 2008 at the

registration office of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hangzhou city, zhejiang province.还有,有的公证员在翻译诸如毕业证公证书时,将《毕业证》等按照中文的习惯在翻译

中加上书名号,使人觉得十分滑稽。我们知道在英语中是没有书名号的,在严肃的公证文书

翻译中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很可笑的。正确的方法是将汉语中应该加书名号的部分斜写

(italicized)、划下划线(underlined)或大写(capitalized)

三、涉外公证书的落款(close) 涉外公证书译文正下方须注明:

1. 公证员(notary)姓名和签名(signature)或盖章(stamp);

2. 公证处名称及盖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样;

4. 日期。日期的格式一般为月/日/年。 此外,在出国留学经济担保(affidavit of financial support)中通常有担保人

(financial sponsor)如下誓词:i certify that i will provide tuition fees, living expenses for my son lee during

his stay in the united states. if he requires any further monetary assistance, i will

provide this as well. 有时,公证机关还对材料的译本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予以公证,即“翻译件与原件一致公

证”(notarization of the conformity of translated copy and the original)。最后一

点,在涉及“毕业证书公证”时,最后一句通常是:“原件上的校长某某某和毕业学校某某大

学之印签均属实”。周帮友老师的实用英语应用文大全中将“属实”二字译为“genuine”。笔

篇二:办理出生公证书

办理出生公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

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医院出生

证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处暂不受理);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如办理到美国、泰国、法国、奥地利、新加坡使用的出生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

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粘贴在公证书上,根据申请人要求公证书的份数决定,如

申请人要求三份公证书,则要提供四张相片(公证档案须一张相片留底)。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

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注明:

1、 居(村)委会,证明上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及父母

的情

况。

2、

因办理适用于美国的出生公证书须附加中英文相符公证书一并使用,故实际为两份公证,

收费为(137.5x2=)275元一式三份,如当事人需要增加副本,另外加收20元/本。 参考:

根据[86]司公字第66号《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送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需证明译文与原

文相符事的通知》的要求,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的译文页后,须另页出具译

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书并符相应的英译文。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适用

(91)司公字第96号《关于出生公证书加贴照片的补充通知》的要求,须在公证书上加贴照

片。

有关制发涉外公证书副本的问题,公证处按照司复[

涉外出生公证书

2006]16号《关于制发涉外、涉港澳

台民事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应当事人的申请而制发公证书副本。篇二:出

生公证怎样办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

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

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

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

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

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retype/zoom/2eb321bf83d049649b6658d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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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b0071f657c&sign=36702406d7&zoom=&png=10972-&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

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

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

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

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

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

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

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

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

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公证书出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它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而出生

最重要的是出生日期。出生公证就是公证机关对公民出生的日期所进行的证 明。办理出生

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身份证件;②出生证明,包括医院 的出生

证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应准备好。 (3)如果该公

证文书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

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 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范例出生公证书()χχ字第χχ号

根据χχ省χχ市(或县)χχ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χχ省χχ市医院出生证明

或知情人χχ提供的材料),兹证明χχχ,男(或女),于χχ年χ月χ日出生。于χχ年

χ月χ日被遗弃在χχ省χχ市χχ(地点),被送到χχ社会福利院抚养后,于χχ年χ月

χ日被收养,χχχ的养父是χχχ,χχχ的养母是χχχ。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的

编号是χχχχχχ。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注:此格式适用于当事人自幼遗弃、生父母无法寻找。篇四:办理公证流程及所需资料继承权公证 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

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可继承的财产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墓地证等);

3、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情况证明;

4、遗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5、弃权人的身份证件(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

6、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

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可处分财产的范围: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

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遗嘱承受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的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明等;

5、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与遗嘱承受人有亲属关系时);

6、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

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

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

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是指公证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委托公证的方式:

1、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

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委托事项的依据,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夫妇共同委托时;

4、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5、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单并写明委托书的年月日;

2、代理权限应注明是全权代理还是专项代理,有无转委托权;

3、代理期限应注明代理的起止时间。 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

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赠与公证的形式:

1、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 2 、赠与人的赠与书;

是指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3 、受赠人的受赠书;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

一种协议。

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3、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折、股权证等;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

则赠与行为无效;

4、办理赠与公证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

的真实性活动。

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明,如医院的出生或证居(村)委会证明;

3、被证明人的父母情况证明;

4、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

1、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

2、当事人姓名要真实,一律采用简化字;

3、当事人出生日期应具体写明年月日。

4、出生公证只能证明在域内出生的事实,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公证处不予公证。当事人

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区),地名要写全称。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

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以括号加注原地名全称;

5、出生公证书中父母姓名只能是生父母的姓名。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同时注明养

父母姓名,以及从何时起被收养。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应如实证明其生父、母的

姓名,必要时可进行亲子鉴定,查证属实后再予以办理。生父母查找不到的,可注明父母不

详。继父母不要注明。

6、本公证处只办理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使用的出生公证。篇五:出生公证书范本

(有急用的请下载)出生公证书(范本)

(有急用的请下载) 出生公证书( )××字第××号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

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亲(或者养父)是×××,母亲(或者养母)是×

××(如果是养父母关系应注明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出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它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出生最

重要的是出生日期。出生公证就是公证 机关对公民出生的日期所进行的证明。办理出生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身份证件;②出生证明,包括医院的出生证

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应准备好。 (3)如果该公证文书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

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

认证的除外。

篇三:涉外公证书在哪里办理

涉外公证认证怎么办理

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各方面交流的日益增多,涉外文书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多,那么无论是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还是中国文书拿到国外使用,首先必须办妥涉外公证认证手续。 领事认证制度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外交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国际交往的发展伴随着各类文书在世界各国间的大量流动,但各国关于出具公证书、商业证明等的形式和要求却不尽相同。领事认证制度通过一环扣一环的连锁认证方式,由一国驻外外交或领事机构确认最后环节的印章和签字属实,使相关文书能为该国国内有关部门和机构接受,不致因有关机构怀疑文书本身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在当地的使用,从而涉外文书能够在各国间顺利流转和使用。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领事认证一般是由外交部及其派出机构,高等法院,驻外使领馆等机构来完成。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同样,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

关于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 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

2、 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样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并无明确要求。

3、 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

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1.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应在国内申办公证书。我国一些公民出国前未办妥有关公证,出国后则要求使、领馆予以公证,如出生、死亡、结婚、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由于使、领馆对发生在国内的行为或事实不便进行核查,因此,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2.申办授权、委托、声明、离婚、生存健在等公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认证是对公证而言。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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