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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0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论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

理论调研参评文章

论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灞桥区公证处马 丽

公证证明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证据效力是公证书最基本的一个效力。公证书在我国诉讼证据体系中处于证据至上地位。

一、公证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概说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公证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第一,公证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体制下的非诉讼的法律制度;第二,公证的宗旨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第三,它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和专职公证人员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第四,公证机构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证活动;第五,公证证明的对象是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第六,公证的标准是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证明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绝大多数法律学者主张"三效力"论,即认为公证作为一种社会公信的证明

活动,通常被认为有以下三方面的效力:证据上的效力、法律上的效力和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证明具有以下基本法律效力:

(一)具有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

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当事人的约定或国际惯例,特定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公证证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公证即成为当事人之间成立法律行为并生效的必要要件,产生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殊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证即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特殊形式。

(二)证据效力

公证书作为公证证明的最终载体,具有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公证证明最基本的效力。公证证明的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主要包括公证书在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中的证明效力。

在诉讼中,公证书能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是真实的、合法的。它对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因此,公证书是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我国法律在这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条规定直接说明了公证证明作为证据具有可靠的证明力,具有优于其他一般证据的证明效力。

公证书的证据效力是广泛的,不仅体现在诉讼活动中,也表现在日常的民事、经济交往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公证书是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可靠的法律文书。在国际上,公证书也得到广泛的承认,在域外也具有法律证明力,是进行国际间民事、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书。这是公证证据效力在空间上的延伸。

(三)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公证证明的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在公证书普遍效力――证据力基础上,是公证证明证据效力的延伸。

(四)不可撤销的效力

该效力在我国的《继承法》和《合同法》中均有体现。我国《继承法》中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公证书的诉讼证据效力的涵义、效力根源及适用规则

公证证明具有以上的诸多效力,但证据效力是公证证明最基本的效力。而证据效力最常见的莫过于其在诉讼中的证据力,即公证书的诉讼证据效力。

公证书的诉讼证据效力是指有效公证书在诉讼中所起的证据效力,即在诉讼过程中,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程序的公证证明应当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书之所以具有诉讼证据效力是有其原因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证书具有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即公证书的真实性体现了证据的客观性;经公证的事实、行为和文书,其权利义务关系体现了公证书与案件的关联性;而公证书的合法性则体现了证据的法律性。

(二)公证书是书证的一种。从公证书是通过文字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这一特性来判断,它自然归属于书证之列。

(三)依公证法理。公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书,与法院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委的裁决书一样,都由法定机关(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制作,并能引起公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且都是正确适用法律的结果。

诉讼证据效力的核心是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效果和力量,故其效力根源在于公证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体地讲,经公证后的法律行为、文书、事实之所以享有高于一般证据的效力,是源于公证书的出具必须具备实体法和程序法关于真实、合法等要求的规定。它不同于一般的私署文书,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这成为公证书特殊法律效力成立的基础。

综上可以看出,公证书作为诉讼证据,应当适用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来自于普通法传统上的证据规则,其含义是,某一特定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只能采用能够寻找的到的最为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服力的有关证据予以证明。

篇二: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5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现行公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证机构可以不办理公证的是( A ) 10-119

A.人身伤残等级鉴定 B.涉外公证

C.遗嘱公证D.婚前财产公证

2.对发生在外国的法律行为,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是( C ) 9-112

A.我国的公证机构B.我国的涉外公证机构

C.该外国的公证机构D.第三国的公证机构

3.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期限为( A ) 8-99

A.15个工作日B.2个月

C.3个月D.6个月

4.公证员甲与律师乙是配偶,公民丙与甲、乙均为大学同学。现丙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委托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同时向甲所在的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应当( B ) 3-30

A.受理申请,指派甲公证员办理B.受理申请,但要求甲公证员回避

C.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D.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的生效日是指( B ) 5-52

A.公证书送达之日B.公证书出具之日

C.审批人批准之日D.申请人收到之日

6.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债务文书,如果债务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却不能举证证明原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 A ) 5-58

A.不予受理B.进行诉讼调解

C.应当受理D.判决债权人败诉

7.公证书的内容违法的,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后,该公证书( A ) 5-62

A.自始无效B.部分无效

C.由公证机构予以更正D.自撤销之日起无效

8.申请办理不动产公证的,有权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属地是( B ) 6-66

A.当事人住所地B.不动产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D.当事人经常居住地

9.提存人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后,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的审查期限为( A ) 11-136

A.3日B.10日

C.15日 D.30日

10.当事人办理抵押公证登记的,登记机构为( A ) 11-133

A.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B.抵押物所在地的公证机构

C.抵押权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D.抵押人户籍地的公证机构

11.南希女士为法国公民,因一起民事纠纷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应当( D ) 13-(教材上无标准答案)

A.为其免费聘请翻译人员B.使用法语进行诉讼

C.允许法国律师出庭诉讼D.为其聘请翻译人员但由其承担费用

12.代理商标法律事务的律师( A ) 13-174

A.可以是任何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

B.必须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律师

C.必须是在国家商标局指定的律师工作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律师

D.必须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13.律师在代理自诉案件过程中,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是( D ) 13-(教材上无标准答案)

A.诽谤罪 B.轻伤害案件

C.侮辱罪 D.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转由法院审理的

(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简述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14.在行政诉讼中,律师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B ) 20-326

A.可以自行取证 B.不得重新取证

C.不负举证责任 D.可以提出和解

15.律师参加刑事辩护活动,是以( B ) 21-357

A.被告人的名义进行的B.律师自己的名义进行的

C.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D.被害人的名义进行的

16.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分所,批准审核机关为( D ) 14-216

A.司法部B.县级司法局

C.省级人民政府D.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17.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权到场陈述意见的程序有( B ) 21-352

A.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B.第一审程序

C.死刑复核程序D.批准逮捕程序

18.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谈话内容,应当( C ) 13-188

A.在开庭时向法官陈述B.开庭前告知公诉人

C.对外保守秘密D.允许侦查人员旁听

19.外国律师不可以在我国从事的法律活动为( C ) 13-(教材上无标准答案)

A.为外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B.在我国开设律师事务所分所

C.为外国公民出庭辩护D.非诉讼业务

20.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不能查阅的案卷内容是( C ) 18-283

A.证人证言B.受害人陈述

C.合议庭讨论笔录D.鉴定结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有( ABCDE) 10-121

A.遗嘱公证B.声明公证

C.委托公证D.拍卖公证

E.赠与公证

22.公证书的效力有( AB) 5-52/54

A.证据效力B.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

C.使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D.判决效力

E.直接在外国发生法律效力

23.委托香港律师进行公证时,被委托的香港律师应当( ABC ) 9-116

A.拥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B.担任香港律师10年以上

C.职业道德良好D.不超过65岁

E.在我国大陆境内有固定住所

24.下列事项,可以受理的公证申请有( ABCD ) 10-119

A.收养公证B.合同公证

C.婚姻公证D.无犯罪记录公证

E.宠物价格公证

25.公证处在办理出生公证时,应当( AC ) 10-128

A.以医学出生证明为准B.以确切的出生证明为准

C.以户籍证明为准D.由申请人举证

E.决定出证后要标明具体的出生地点

26.根据我国公证法,有权代行某种公证职能的机关或人员有( ABDE ) 6-69/70

A.商品检验局B.商标局

C.税务局D.船舶航行中的船长

E.考察队队长

27.律师代理权限终结的情况有( ABDE ) 16-255

A.委托人因故解除委托B.律师因故辞去代理

C.律师因工出差的D.原告死亡,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E.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

28.根据委托人的不同性质,法律顾问可以分为( ABC ) 13-163

A.政府法律顾问B.事业单位顾问

C.企业法律顾问D.常年法律顾问

E.专项法律顾问

29.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 BD ) 17-272

A.对受害人进行询问B.会见犯罪嫌疑人

C.与犯罪嫌疑人通信D.告诉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E.与侦查人员进行辩论

30.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时,可以( AD ) 13-167

A.申请诉前证据保全B.向办案法官请客送礼

C.未经当事人同意与对方和解D.申请法院调查证据

E.自行向对方当事人收集证据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公证协会 3-33

答: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32.买卖合同公证 10-127

答: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以及买卖合同本身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33.法律顾问 13-162

答:法律顾问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咨询帮助性的专业工作,即一种业务活动;二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员,即是一种身份。

34.个人律师事务所 14-208

答:个人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个人出资设立并以其个人全部资产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35.简述公证员任职的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4-38/39/40 答:一、公证员任职的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18条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条件 在我国,担任公证员的首要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年龄条件 法律规定担任公证员的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品德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业务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主要应当具有以下两方面的要求: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我国《公证法》第19条还规定了公证员任职的特许条件,即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二、公证员任职的消极条件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36.简述公证书的证据效力。 5-52/53

答:(1)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的能够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我国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主要起这种证明作用,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在诉讼中,它对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事实,能起到强有力的证据作用。

(2)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在法律上具有最高证据效力。《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3)我国《公证法》第36条作了“但书”规定,即“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但是,必须明确,对这种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相反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于另一方当事人。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了相反证据,确认其有充分的理由时,才能推翻公证书。没有相反的证据或者虽有相反证据,但不足以推翻公证证明时,公证书具有可靠的、强有力的证据效力,这是毋庸置疑的。

37.简述律师收费的形式。13-158/159

答:《律师眼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如下律师收费形式:

(1)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是指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件数来计算、确定收费数额的计价形式,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涉及的标的,以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律师收费数额的计价形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3)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实际花费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确定收费数额的计价形式,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4)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一种将收费数额与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挂钩的收费形式,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多收取律师服务费用,达不到预期效果,少收或者不收律师服务费用。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

38.试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4-210/211/212

答: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篇三:简答题(公证与律师制度)

1.简述公证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受公证法所调整的公正机构、公正当事人、公正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公证参与人,在办理公正事项,进行公正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以公证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1、公正法律关系主体,公证机构、公正当事人、公正代理人、公正厉害关系人、其他公正参与人2、公证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3、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公正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

2.简述公证的特征。

1、公正是一种证明活动2、公正是一种非诉讼活动3、公正证明具有特殊的法定效力

3.简述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4.简述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5.简述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1、公正法律制度对市场交易安全的保障左右2、公正法律制度的预防纠纷作用3、公正机构的独立法律地位4、专业化的公正队伍建设

6.简述公证机构独立行使公证权的意义。19

1、公正机构独立行使公正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同意的需要2、公正机构独立行使公正职权,也是公正执法的需要3、独立公证有事公正机构正常工作的前提

7.简述自愿原则的含义。

1、当事人的自愿申请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先决条件。没有当事人的申请,公证行为无法成立2、自愿原则贯穿公证全过程。公证活动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自愿申请,也可以在公证活动结束后,撤销公证,公证机构和公证当事人不得阻扰。

8.简述公证员回避的情形。

1、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近亲属的公正业务2、公证员不许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正业务3、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与当事人又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公正业务。

9.简述公证机构的特征。

1、法定性2、非营利性3、独立性4、统一行使证明职能的机构5、服务性6、非政府性

10.简述公证机构的任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2、提存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11.简述《公证法》对公证机构规定的禁止行为。28

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3、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4、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5、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6、法律、

法规、公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的其他行为

12.简述公证机构的权利。

1、核实权2、受理或不予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的权利3、终止公正或拒绝公证的权利4、解答法律咨询,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办理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的权利

13.简述公证机构的义务。

1、保密义务2、出具公证书的义务3、回避义务4、接受复议和申诉的义务

14.简述有关公证机构设立原则的学说。

1、自由设立主义2、特许设立主义3、许可设立主义4、登记主义

15.简述设立公证机构时所需审查的内容。

1、设立是否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2、设立是否符合公证结构的设立的原则3、是否已具备公证机构设立的条件4、报送的主题是否正确

16.简述公证协会的组织机构构成。

1、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理事会3、常务理事会

17.简述公证协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8.简述公证协会理事会的职责。

19.简述公证员任职的积极条件。

1、国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条件,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3、品德条件,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业务条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具有3年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20.简述公证员任职的消极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21.简述公证员的任命程序。

1、提出申请2、机构推荐3、报请审核4、行政任命5、颁发证书

22.简述公证员的免除条件。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64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3、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4、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23.简述公证员职务的免除程序。

24.简述公证员的法定权利。

1、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2、有权提出辞职、申诉和控告4、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或处罚

25.简述公证员应承担的义务。

1、遵纪守法2、恪守职业道德3、依法履行公证职责4、保守执业秘密

26.简述公证员的法律地位。

1、依法履行职务2、行使证明权3、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27.简述公证书的内容。

1、公证书编号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基本情况3、公证证词4、承办公证员签名(签章)、公证机构印章4、出具日期

28.简述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的效力。

1、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2、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确定某些事项必须办理公证3、由当事人约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正

29.简述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协议5、已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偿金为内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A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30.简述公证书的制作要求。

1、主体要求,由具备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签字或加盖签名章2、形式要求,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3、内容要求,公证书的文字表述必须符合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要求;公证书的公证词与其所证明的法律文书的内容保持一致;公证书的语言必须精炼,文字表述要准确

31.简述何种情形为债权文书确有错误。

1、债权文书没有给付内容的2、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文书约定的给付内容等存在争议的3、债权文书没有明确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4、利害关系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文书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为规避法律义务、损害他人利益,恶意串通进行公证的5、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有受贿、舞弊行为的6、提交的证据足以推翻债权文书的

7、人民法院认为执行该债券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32.简述明确公证执业区域的意义。

1、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2、避免各公证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3、增强我国公证在世界各国的公信力

33.简述公证执业区域的内容。

1、某一公证机构执行公证职务的区域范围2、按照哪种标准确定某一公证证明活动由特定的公证机构受理

34.简述公证执业区域的确定原则。

1、便于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原则2、便于公证结构受理公证的原则3、平等原则4、均衡原

38.简述公证法律责任的特征。

公证结构和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务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1、产生的原因是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业务时违反公证法律规定的义务2、所保护的客体是公证活动秩序3、主体是公证机构或公证员4、是公证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的

公证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公证法律责任产生必须要有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职务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承担公证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公证机构或公证员4、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公证活动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5、职务过错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9.简述公证法律责任的意义。73

40.简述玩忽职守罪。

41.简述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42.简述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43.简述公证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

1、公证行政法律责任实行分级处罚原则2、公证行政法律责任实行责任法定原则3、公证行政法律责任是由于公证机构或者公证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4、公证行政法律责任性质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行政处罚权,具有国家强制性

44.简述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承担一般行政法律责任的情形。80

1、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的2、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4、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5、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正或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正的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45.简述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责任的情形。

1、私自出具公证文书的2、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3、侵占、挪用公证费的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4、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5、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

46.简述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公证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由于过错致使公证文书发生错误,给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公证机构依法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1、是公证机构对当事人及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所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2、是由于公证员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的3、请求公证赔偿的主体是公证当事人和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4、公证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与给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相适应。

47.简述公证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人民法院判定或经保险人同意由公证机构 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公证责任引起的赔偿金额2、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3、其他诉讼费,如律师费、调查取证费4、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费用

48.简述成为公证当事人需要具备的几个条件。

1、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2、与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9.简述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公证的情形。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密切联系的公正证明事项应当由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亲自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50.简述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的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公证的事项和公证的用途3、申请公证的文书名称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分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申请的时间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1.简述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地11条规定证明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

52.简述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审查哪些事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4、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5、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53.简述公证机构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的方式。

54.简述审查批准公证事项及拟出具的公证书所应当审核的内容。

55.简述应当终止公证的情形。

1、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的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正或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4、当事人阻扰、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正的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56.简述终止公证的程序规则。

57.简述拒绝公证的程序规则。

58.简述申请公证复查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

1、提出公证复查的主体只能是公证当事人或者公证证明事项的利害关系人2、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公证书有错误3、必须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4、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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