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高粱供应合同1
高粱供应合同
甲方: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20120001 乙方:张辉华 签订地点:羽丰公司内 甲、乙双方就乙方(甲方自建基地种植户代表)向甲方提供酿酒用高粱相关事宜,根据“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并遵照国家《合同法》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达成以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一、原料名称、品种、数量、单价、及交货时间:
甲方向乙方采购原料高粱,以4000元/吨采购,价格随市场变动而调节,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为准;乙方负责把种植户基地的高梁收集按不同品质归类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质量标准要求供货:即容重≥740g/l,不完善粒≤6%,水分≤12.5%,杂质≤1%(其中矿物质≤0.5%),并且符合感观指标(颗粒饱满、色泽气味正常、无虫蛀、无生芽粒、无霉变、无污染),理化卫生指标符合GB/2715-2005标准要求。
三、验收办法及地点:乙方按照甲方质量要求供货,如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则按照一定比例克扣;
四、交货时间及数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和数量运到指定入库地点交货,同时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临时调节要求供货。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乙方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数量验收及超欠、损耗约定:数量验收以甲方实际地磅计量验收的数量为准确依据。超欠及运输损耗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乙方以甲方实际验收入库的地磅码单数量为依据,甲方凭结算依据按入库产品每车为单位以现金方式付款。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纠纷,原则上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泸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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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购销合同协议
购销合同协议
甲方:贵州仁怀市全力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权利及职责
1、甲方贵州仁怀市全力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种子和收购,种子为茅台酒专用种子《红缨子》,种子每包15元。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种子后,先付种子款每包十元给甲方。高粱《红缨子》种子款余款待收高粱时一并扣除。所欠的高粱种子款以欠条为准。
2、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高粱《红缨子》种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因种子问题造成种植户缺收或巨大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其它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3、推广种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在推广地区运输、种植及管理加工等等。乙方不得用其他种子代替《红缨子》。乙方将加工好的全部高粱籽必须卖给甲方。甲方在田林县潞城乡验货收购,甲方按2.4元/斤收购乙方的全部高粱。甲方如违约,乙方有权按合同违约法律有关条款起诉甲方。乙方所发展种植的高粱籽必须无条件的将高粱籽全部卖给甲方,乙方不能转卖他人,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起诉乙方。
4、乙方负责运输《红缨子》高粱籽到潞城乡甲方收购点。甲方按2.4元/斤给乙方收购。待乙方《红缨子》高粱籽运输到田林县潞城乡十二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立即货款两清,甲方绝不能找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高粱(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高粱购销合同)款。交货付款方式为每40吨结算一次,结算地点在田林县潞城乡十二桥收购点。
二、高粱质量标准
1、乙方加工高粱籽必须达到脱粒干净,晒干,无杂质、无发芽霉变、颜色为黄褐色,甲方按2.4元/斤的合同价收购,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收购完乙方的全部高粱籽,乙方所种植的高粱籽不能达标的《不干净杂质多,水份超标,颜色黑或霉变》,甲方将按质论价收购。
三、违约责任
1、在每年规定的收购期内,乙方必须将加工后的全部高粱籽交由甲方收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各项合同条款,在该地区绝不能私下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红高粱种植和收购项目,更不能私下将红高粱转卖他人,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无条件的赔偿对方100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可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起诉。违约方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按指印)
2014年月 日
附: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篇三:高粱种植收购合同
高粱种植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
业化发展,根据“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互惠互利”的原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
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订购价格。甲方向乙方订购原料,以 元/斤收购。
2、种子配送。甲方向乙方配送 (品种)优质高粱
种。种子质量由甲方负责。
3、款项扣还。甲方向乙方先行垫付种子款, 按 斤
/亩配送,在乙方当年高粱收购款中按种子配送量 元/
斤,扣还甲方。种子款扣还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①乙方第一季平均亩产达到 斤以下,甲方按照种
子款总数全额扣还;
②乙方第一季平均亩产达到 斤以上,甲方按照种
子款总数的半价扣还,以此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③乙方第一季平均亩产达到 斤以上,甲方不扣还
种子款,以此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4、技术保障。甲方向乙方免费供高粱种植、栽培、收割
等技术支持,以村为点切实开展各种田间管理指导。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种植面积。乙方种植高粱 亩,领种 斤。
2、交货时间。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提前电
话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约定的送货时间和数量运送到甲方指
定收购点。同时,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临时调节要求供货。
3、交货地点。收购点本着就近、方便大车装运的原则, 由
甲方组织设立集中收购点,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集
中收购地点为 。从集中收购点运至
总库由甲方自行负责。
4、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质量标准供货:
无霉变、无污染。
经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高粱,按照收购总量予
以扣除。
第三条 验收及超欠、损耗约定
收购数量以甲方实际过磅计量验收的数量为准确依据。超
欠及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乙方以甲方实际验收入库的地磅码单数量为结算依据,甲
方凭结算依据以每季为单位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同时,符合感观指标:色泽气味正常、无虫蛀、无生芽粒、
1、甲方不按合同收购乙方合符要求的高粱,应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及乙方的经济损失,按 元/亩赔偿乙方。
2、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种植,将全部产出的高
粱交售甲方。如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 元/亩赔偿甲方。
第六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
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
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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