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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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合作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9  分类: 合作合同 手机版

篇一:战略联盟合作协议--样本

厦门市国际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甲方:厦门市国际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目标

双方通过举办各种信息交流和论坛,相互提供培训机会,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培植社会新的经济增长点,共同为完善知识产权运作体制贡献力量。

二、合作背景

厦门市国际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在厦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支持指导下,经厦门市科技局、民政局批准,由厦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成立的福建省首家专业为国内外知识产权提供服务的非盈利机构,旨在为促进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转化,为广大的发明创造者、企业和投资机构及政府招商机构提供一个最理想的信息和交易平台。

厦门市国际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是集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展示、对接、咨询、申请、注册、交易、转化、提供法律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中心与欧美各国及亚太地区和全国各大城市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各级政府招商中心、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战略联盟,旨在将全面的资源、信息汇聚,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畅通的国内外交流渠道,为广大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源。中心同时也是全国各级政府的知识产权成果宝库和招商引资及技术改造的信息库。

厦门市国际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的服务宗旨是“以守法经营为中心,以诚信服务、不断创新为两个基本点”,秉承“客户第一,市场第一”的原则,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成果转化效率,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实力和知识产权创新能力。

三、合作方式

1、资源信息共享

双方互相提供及时有效的国内外经济、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相关信息,为开展经济协作提供服务;及时收集反馈企业经济、技术、知识产权方面

的供求信息,探索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实现互利双赢。

2、网络链接

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

置标识合作方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3、网络信息共享

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某些信息,该信息

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4、不定期举办双方交流论坛

双方不断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新途径,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

护,建立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探索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业绩考核、参与分配新模式。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互助、互勉的学术平台。

5、相互提供培训机会

双方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更加准确及时的了解市场变化,了解新

技术、新科技的发展方向和创业投资信息渠道,提高管理者经济理论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6、不定期组织参观交流活动

双方不定期进行友好交流互访,促进高新技术、知识产权项目的引进

与合作,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能力,不定期相互组织参观优秀企业和高新技术、知识产权项目示范单位的成果展示。

四、其他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3、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合作的内容与服务均为免费。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合作战略联盟协议合同[2]

战略联盟协议书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

企业集团登记证编号:

母 公 司 名 称:

母 公 司 注 册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企业集团负责人: 职 务:

身份证号:

战略联盟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资质证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职 务:

身份 证号:

企 业 负 责 人:职 务:

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

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

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

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

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计划。

第二条. 签订本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表示一方可以代

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本协议并未授予

双方任何一方约束另一方及其它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权利。

第二章 协议宗旨

第三条.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

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

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

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

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

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

心竞争力。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

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

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融资、客户资源及

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六条. 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工

程招标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七条. 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

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第八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

内。

第九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第十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

另一方进行宣传。

第十一条. 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

通、交流。

第十二条. 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

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第十三条. 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

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战略联盟合作合同)及声誉,保证不

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联盟期间免费共享甲方办公资源(会议室、业洽室、

网站等)和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甲方集团内部活动,并担任集团相应

职务。

第十七条. 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四个

方面的统一,即:

1. 统一形象识别

2. 统一服务规范

3. 统一宣传口径

第十八条. 乙方如需甲方参与经营业务,需向甲方申报项目,经甲方备案审

批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方可开展

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甲方在联盟期间有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平台,并将此优惠及广告放

置在甲方广告栏内,免费为其做有效宣传!乙方需提供合法详细的

公司活动内容,公司Logo,公司名称,公司服务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终止后十日内撤除甲方有关标识。

第四章 战略联盟收费及使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受益时自愿向甲方万元的加盟费。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战略联盟协议。

第五章 协议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协

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六章 协议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

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三十一条. 双方应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战略联盟企业:

( 甲 方 )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协议签定及履行地: 战略联盟企业: ( 乙 方 )

篇三:合作战略联盟协议合同

招商战略联盟协议书

招商战略联盟企业(甲方):光明(上海)童车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职 务:

招商战略联盟个人(乙方):

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

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

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

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

的招商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招商联盟计划。

第二章 协议宗旨

第二条. 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经营强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成立战略联盟,使双方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

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

大双方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

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

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

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

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客户资源及其相关

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五条. 双方联盟期间在乙方参与甲方招商的相关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享

有优待权。

第六条. 乙方在与另一方沟通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招商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

以诚信为本经营,乙方对第三方的相关承诺甲方不保证予以认同。

第七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网站内。

第八条. 乙方在联盟期间如果受到甲方应邀,需定时参与、配合甲方重大宣

传活动。

第九条. 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

另一方进行宣传。

第十条. 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

通、交流。

第十一条. 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

持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在

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一切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完全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

任何损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事,一经发现,将取消与乙方的所有合

作关系,所签定合同全部作废,并将追究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没

有任何异议。

第十四条. 乙方有权在联盟期间免费共享甲方网络资源和广告资源。 第十五条. 乙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甲方企业内部活动,并获邀担任

企业相应不在编职务。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

四个方面的统一承诺,即:

1. 统一形象识别,不在各种媒体私自发布产品经营信息。

2. 统一服务规范,不做任何无法兑现的服务承诺。

3. 统一宣传口径,不能随意按个人思想发表言论,或攻击甲方。

4. 统一招商条款,不增加或者删除已经公布的招商条款内容。

违背以上承诺,甲方可视为乙方已经完全自愿放弃与甲方的合作意愿,甲

方可根据乙方当地市场情况收回经销权,解除本合同和所有合作

关系与合同,乙方无任何异议。

第十七条. 乙方如需甲方参与经营业务,需向甲方申报项目,经甲方备

案审批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方可

开展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甲方在联盟期间无偿为乙方制作VIS设计,及乙方网页两页,

并免费将此网页做相关推广。

第四章 战略联盟费用分配及使用

第十九条. 按照乙方介绍的另一方和甲方合作的金额总数,甲方可根据

乙方在协助甲方招商工作中的付出程度,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本

奖励以物品方式或者现金方式一次性完成,乙方在受益时,应根据

实际情况,向甲方出具收益证明。

第二十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所有协议。

第五章 协议有效期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协

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六章 协议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

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招商战略联盟企业(甲方):招商战略联盟个人(乙方): 平湖光明童车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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